为什么不管说什么,这个男人都能绕到这种事上来?
这要是在家里,这个男人是不是当场就上手,不,上嘴了?
“好好说话,正经一点。”陆晚萧狠狠跺了他一脚,“再不好好说话晚上我就去找花花。”
这个威胁屡试不爽,宋长亭立马就乖了,哦了一声,不再说话,只是手紧紧的牵着陆晚萧。
小样,还治不了你的。
陆晚萧傲娇的哼了一声,抬起手中的糖葫芦咬了一口。
跟之前买的那些外脆内软,酸酸甜甜的糖葫芦不一样,这糖葫芦不管里面还是外面都是酥脆的。
咬一口嘎嘣脆,山楂的酸和糖衣的甜在口中交错缠绵,其中还掺杂着淡淡的芝麻香,口感确实要比一般的糖葫芦好上许多。
难怪比之前卖的要贵上一文钱,她还以为是要过年了物价上涨呢。
糖葫芦味道不错,陆晚萧吃完一颗又咬了一颗,吃完之后又咬了一颗,大有不把手中的糖葫芦吃完不罢休的架势。
宋长亭见自己的夫人心思完全在糖葫芦上,好半天了,都没有半点儿要理会自己的意思。
抿了抿唇,“娘子,我也想吃糖葫芦。”
这委委屈屈的语气,害得陆晚萧差点儿被山楂咔住了喉咙。琇書網
“咳咳.......”陆晚萧咽下口中的山楂,回头看了看,已经看不到刚刚买糖葫芦的老爷爷的身影。
盯着手里仅剩剩一颗山楂的糖葫芦串看了看,“想吃你不早说,还剩最后一颗,尝个味吧。”
说着把手里的糖葫芦递给他。
宋长亭没接,直接就着她的手把上面的山楂咬入口中,咀嚼几下,咽下。
“谢谢娘子,娘子的糖葫芦就是好吃。”
眼带笑意,语气也没有了之前的委屈,像终于得到了糖的小孩。
陆晚萧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哪里是想吃糖葫芦,分明就是因为她刚刚只顾着吃糖葫芦没理他,觉得自己被冷落了,才借口要吃糖葫芦,让她关注他。
还真是,幼稚。
以前听说甜甜的恋爱会让人变得幼稚,当时她对这话半信半疑,现在她是完全信了。
没好气的嗔了他一眼,“长启知道他那冷静沉稳,做事运筹帷幄的哥哥其实私底下是个幼稚鬼吗?”
达到目的的某人心情甚好,被叫做幼稚鬼也不在意,轻轻的勾勾唇,“那又如何,我是他哥哥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他还不是一样得叫我哥哥。”
好有道理,但是她是那个意思吗?
看了一眼身边眉宇带笑,脸上带着淡淡的无辜和骄傲,还有一丢丢满足的男人,陆晚萧觉得这个话题还是不要继续了。
不然这个男人怕是要说出些什么骚话来了,毕竟他的脸皮已经到刀枪不入的地步了。
而且说的时候还一本正经,就,让人很想捶死他。
陆晚萧不说话,宋长亭心满意足的牵着她的手,也没有再开口,两人就这样静静的走着。
两人之间的气氛,安静中透着几分温馨,空气中还有丝丝甜味,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
至少宋长亭是这样的,他是真的觉得,和陆晚萧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无比美好。
每每想到前世,都会害怕此刻的幸福只是他的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陆晚萧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感觉到他牵着自己的手越来越紧。
不过这种情况以前也经常发生,便没有多想。
走了一会儿,转头看她,“对了,长启刚刚还问我喜不喜欢这里,你说他是不是早就发觉我不是他原来的嫂子了?”
本来她没有多想的,刚刚长启问她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还以为是问喜不喜欢京城。
她说喜欢,然后他紧接着又问她喜不喜欢他的哥哥,会不会跟他哥哥永远在一起。
在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他才放下心来,认真的对她说,他喜欢她,希望她能永远做他的嫂子。
熠熠发光的眸子里满是期待,还有一丝小心翼翼。
这,就多少有点儿问题了。
如果是原来的陆晚萧,他根本不用问这种问题。
因为四肢健全的宋长亭,不用谁说,原来的陆晚萧自己就会好好扒着不放,不然以她的条件,能不能有人要都是个未知数
不是她埋汰原主,而是原主真的不是一般的差劲,就她那样的条件,能嫁给宋长亭真的是祖坟冒了青烟。
不对,应该是着了,冒烟根本就不够。
说实话,就她那样的,村里但凡稍微有点儿条件的人家都不会娶她。
农村人娶媳妇也是要优先考虑会过日子的,她那样的,吃啥啥不剩,干啥啥不行,大部分人家还真看不上。
话说回来,她真的很想不通,当初陆秀才以救命之恩相胁让宋长亭一个前途大好的秀才娶大字不识一个,品性也不咋陆晚萧,到底怎么想的。
为宋长亭好肯定不是,宋长亭要科考入仕,这样一个媳妇不但帮不上任何忙,还会拖后腿,搞不好还会毁了宋长亭。
说是为原来的陆晚萧好吧,可是就原主那样的,也不怕宋长亭哪天要是实在忍受不了她,悄悄把她弄死。
毕竟以宋长亭的手段,要悄无声息的弄死一个啥也不是,还没有脑子的村姑并不是什么难事,而且还不会留下任何线索。
亦或者,宋长亭等功成名就之后娶个高门女子,就原主那号的,根本不够那些人玩,人家只要略施小计,就能被玩完。
或者说根本不用娶,他只要让某个高门女子倾心他,然后适当的时候略表为难,什么也不用做,就会有人帮他解决掉这糟心的糟糠之妻。
根本不用亲自动手。
他有这个条件,也有这个能力。
还是说陆秀才相信宋长亭,觉得以宋长亭的人品,无论如何都会待她好?
可是他难道就没有想过,人品再好的人也是有脾气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更何况还是他用救命之恩相胁娶的,心不甘情不愿的,最容易出问题了。
人是个好的还好,可是偏偏不是。
其实她觉得,让宋家认原主做干女儿,都比让宋长亭娶她的好。
有救命之恩在,宋长亭不可能不管她,等到功成名就之后帮她挑户可靠的人家,有宋长亭的照拂,日子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可惜陆秀才没有这么干,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层。
结果.......
唉~
说来宋长亭也真是点背,遇到的先生,一个二个都不是好的。
陆秀才是,那个什么佩先生也是。】
宋长亭不知道短短几步路的功夫,陆晚萧心里想了这么多,听到她的话后捏了捏她手心的软肉。
语气温柔,“长启聪慧,肯定早就有所察觉了,只是可能觉得今天气氛刚好合适,就隐隐提了一下。”
顿了顿:“不然他也不可能那么快就打心里接受你,你说什么都听。”
长启是缺安全感,不是缺心眼。
陆晚萧想想也是,她和原来的陆晚萧除了名字和性别一样而外,几乎没有相似之处,她也从来没有去装过原主。
长启又不傻,怎么可能会把这些当成是原主转性。
“看出来也好,这样我就不用继续背这口大锅了。”陆晚萧感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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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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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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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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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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