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狗仔忽然被抓现,四爷和容月都怔住了,下意识地想转身走。
但是,阿四冲他们叫,“四爷,容月,走快两步,马上就到了。”
四爷这辈子都没这么尴尬过,抬起头看着他们好一会儿,对容月道:“我要回直隶。”
容月可不愿意落了一个跟踪的罪名,拉着他便上去跟大家说他们是来游山玩水的。
果然是进入麻风村,果然是要给麻风病人治病。
四爷全程都表现得十分惊悚,看着元卿凌给病人治疗,消毒,刮伤口,清除腐肉,他都想吐了,但是元卿凌带着口罩眼无异常地反复坐着这种事情,她那双手虽然带着一个薄薄的手套儿,但是,接触到腐烂的伤口时,她肯定是有感觉的。
她知道她自己的身份吗?她是太子妃啊!
十指不沾阳春的太子妃,只管繁衍皇家子息就好,来这里给恶疾的病人治病?她是不是疯了?
四爷第一个直觉便是认为她给太子作秀,为太子累积名声。
但是随即否定,这绝对不是累积名声的好办法,上过麻风山的太子妃,只会让人觉得晦气。
这是给太子招黑啊。
四爷依偎在整个麻风山上唯一的一根栏杆上,看着所有人都忙碌着,就连容月都帮忙烧热水,处理一下清理出来的垃圾。
他不去,他觉得恶心。wWW.ΧìǔΜЬ.CǒΜ
他双手抱胸,就那样静静地看着大家忙活,眸光四顾,看到元卿凌手里拿着一个小刮刀,脸上带着一个口罩,半跪着在地上给一名五十多岁的女病患处理脚趾上的伤,那脚趾都变形了,鼓起来,大拇指烂了,还结了一块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反正瞧着忒恶心。
她拿出一根奇怪的东西打进病人的脚上,然后喷了一些似乎褐黄色的东西,便开始刮伤口上的腐肉,那刀锋利,刮了好多东西出来,但是那病人脸上竟也没有痛苦之色,真真奇怪。
莫非得了这个病的人都不觉得痛了吗?
只见她刮完之后,又喷了褐色的东西,包扎,让人扶着她离开。
下一个是老头,看着也有六十多岁,瘦得皮包骨,脸上都是黑暗色的灰尘,灰尘藏在皱纹里头,都仿佛能把皱纹给填平了,黑色的衣服发出油亮的光,一看就觉得是十年都没换过衣裳。
他躺在平地的席子上,露出左脚,左脚脚趾全部都发黑腐烂了,一直到脚掌上,且脚踝处突出了一大块变形的结,看着就像一只腐烂肿胀的猪蹄。
又是打一管针,过了一会儿,那老头竟睡过去了,只见元卿凌从一个箱子里头取出一把刀和小锯子,那锯子是银色的,不大,但是看着很锋利。
接下来,四爷几乎都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元卿凌看着柔柔弱弱,却竟拿起了锯子要把那老头的坏掉的腿锯走。
且没有任何人帮忙,其他人都在按照她的方式去处理,要么清洗,要么上药,要么包扎。
她依旧是半跪的姿势,握住锯子便开始,她似乎很吃力的样子,脸上是专注而决然的神情。
四爷看到这一幕,竟忍不住地道:“让我来!”
元卿凌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便见他大步走过来,在腰间一抽,一把软件弹了出来,冷冷地道:“躲开!”
元卿凌下意识地松手,重心不稳,跌在一边去,便见他软剑一挥,朝老头的脚砍了过来,元卿凌惊呼一声,“不能这样,要注意位置。”
她的话刚说完,四爷已经收回了剑,老头的脚掌断开两截,刚好是卡在了腐烂的位置上去一点点,完美。
元卿凌顾不得震惊,马上止血,处理断口,之后缝补包扎。
做完这一切,她用袖子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抬起头看着眸色清凉的四爷,整个人如释重负,道:“谢谢四爷救了他,他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四爷慢慢地垂下头,拿出手绢擦拭着自己的宝剑,这宝剑许久没出鞘了,以往不知道饮了多少人的血,可谓杀人无数。
讽刺的是,这把宝剑竟然用来救命了。
怪相的,心情竟然不错。
中午吃饭,救治一组是在外头搭建的茅屋里吃饭,那有几名兵士,有几个厨子,是专门给病人做饭的,自然如今也给元卿凌等人做饭。
他们一样是不知道元卿凌的身份,和病人一样以为是官府派来的医女。
饭菜很简单,多半是蔬菜,有一道肉炒豆干,厨子做得还不错,放了葱姜蒜一块进去爆炒,然后再勾芡收汁,吃着可口美味。
吃饭的时候,四爷和容月都没做声,但是其余几个人都在交流病情,说起腐烂的手脚一点都不影响食欲,让四爷和容月忍不住对望了几次,觉得元卿凌和这袁家两个姑娘都是怪异的人。
吃完之后,也没多说,各自寻了个地方倒头就睡。
四爷看到元卿凌卷缩在茅屋的角落里睡了,地上是放着一张席子,连被子都没有,直接就睡了过去,且看她刚沾下就睡着,再看几人也是这样。
四爷和容月走了出去,在山头那边坐下来。
两人都不做声,脸上除了疑问还有思考。
许久,容月才侧头看着四爷,“爷,您说太子妃为什么要做这些脏活儿?这些人的性命和她有什么关系呢?这几天早出晚归,睡没睡好,吃没吃好,受累受苦,有些病人脾气还很差,会骂她,您说这是为什么啊?”
四爷看着辽阔的天际,白云悠悠,天空高远碧蓝,不藏丝毫的污垢。
四爷不知道,无法回答容月的问题。
容月笑了起来,“方才那病人跟我说多谢,呸,多少年不曾有人跟我说过多谢了?咱干的是刀口舔血的买卖,刀剑出鞘,只能看到憎恨,竟然会有人说谢谢,这感觉真是……怪,怪得很。”
四爷还是没做声。
容月继续道:“他们说,之前这里的病人都是被诅咒的,这里就是地狱,活着和死去都没有分别,直到前阵子,伙食改善了,又有大夫过来医治,还说太子妃这个医女人很善心,可笑,他们竟然都不知道给他们治病的是当今太子妃。”
四爷许久才说了一句话,“下山之后,别告诉任何人我们上过麻风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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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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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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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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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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