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平见状,一边让人发出求救和急攻的信号,一边带兵迎敌。
赵家军连战连胜,这一次出发前赵含章亲自鼓舞士气,亲口和他们说,这一仗打完,他们就可以回家,因为灭掉了匈奴国,因此将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他们都不会再被侵犯,也不会再打仗。
他们可以在军中屯田,说不定还能娶个媳妇,分得田地,生个大胖小子……
所以即便面对三倍于自己的敌人,他们也士气高涨。
每一个赵家军都凶狠的盯着这些人,只要打完这一场仗,他们就可以回家了!
季平知道他们人数不占优势,因此命全军结阵,以小阵杀敌。
赵含章很喜欢用军阵,因为知道汉人的身体素质是比不上匈奴、羯族和鲜卑的,这是饮食结构和生存环境不同造成的,想要改变,非一日之功。
而这些少数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就是一个最普通的牧民都弓马娴熟,但你能指望中原种地的农民也能和他们一样有这样的技能吗?
普通的农民,终其一生都没摸过马,更不要说骑马射箭了。
扛着锄头去争水是和平年代里,绝大部分农民最激烈的争斗了。
所以战场上,中原的兵可能需要两个,三个,甚至更多的人命才能换来一个匈奴、羯族或者鲜卑士兵,故此,赵含章特别喜欢用军阵。
俩人便可成阵,只要配合得当,一加一绝对大于二,这也是军阵存在的意义。
自西平坞堡之战后,赵含章就意识到了汉人和少数民族的力量差异,所以一直致力于研究各种军阵的变化,而得她训练,能悟到军阵精髓的,便是赵家军。
这一支赵家军是老兵,入伍时间最少也有一年,自入伍后就开始训练,别的不说,最基础的几种军阵他们都是会的。
此时季平要他们结阵,才念出军阵名字,一什十人便立即成三个小阵,三人为一阵,而什长站在一个特殊的位置上,进便可为先锋利剑,退便能被其他同袍护在其中,而且三个小阵阵套阵,可以互相策应,还能随时变化。
赵家军结阵杀出,被伏击的匈奴士兵也大怒的要冲杀入林,双方就在边沿遇上,赵家军在山林里练过军阵,也拿土匪练过手,因此快速变阵,将随处可见的书都给纳入阵中,一人退,另一人便进,从侧边一刀捅入,待杀敌一人,便直冲上前……
与此同时,咻的一声,如同响箭升天后在半空中炸开一朵浅红色的烟花。
刘桀心中不安,问道:“这是第二响,似响箭,却又不是,是什么东西,有何意义?”
左右也不知道,不能回答刘桀。
而还蹲着等匈奴军过来的李天和看到这响烟花,惊得跳起来,“求援?老季不是说把人放过来吗?”
左右猜测道:“他放了,但对方不过?”
这也有可能,李天和略一思索,当即道:“程达!”
“末将在!”
“你立即带三千人去援,将敌人给我引过来!”
“是。”
李天和皱着眉头转圈圈,觉得还是不够保险,让斥候跟着过去探消息。
同一时间,正往前追的刘琨也看到了前后两朵烟花,他只愣了一下就眼睛大亮,和令狐盛道:“是赵家军,这东西我见过,是赵家军用来传递信号用的。”
说罢让全军加快速度。
季平和刘桀终于面对面打了起来,和四年前不一样,此时的季平已经不会被吓住,即便刀刃压下,几乎触碰到他的皮肤,他也瞪着眼死死地顶住,没有胆怯一分。
季平亲卫解决掉一个匈奴亲兵,立即上前冲刘桀砍去,刘桀只能一跃而开躲避攻击。
季平脱身后没有后退,反而紧追上前,而亲兵们也上前护卫,与他成阵,防止他被人从后面偷袭。
正当他们杀得难分难解之时,程达带兵赶到,立即抽出刀来哇啊啊叫着冲入战场厮杀起来……
程达打算先莽一波,吸引到足够的仇恨后就佯装不敌撤退,将人引过去,结果还没等他佯败呢,刘琨赶到了。
当然,此时程达和季平都不知道,他们杀疯了,程达在距离他们三四里外的地方,远着呢。
刘琨杀到,看到匈奴兵被阻击在此,大喜,立即抽出剑来就让大家往前冲。
令狐盛当即领命,带一支大军从后包抄杀入战场。
刘琨也想冲,被姬澹拦住,他道:“请将军坐镇指挥。”
指挥是不可能指挥的,姬澹就是不想他上去添乱,打仗的事还是交给令狐盛吧。
但刘琨认为自己作为将军应该身先士卒,怎么能让士兵们在前面拼杀,他留在后方呢?m.χIùmЬ.CǒM
所以没听,自己带了一路兵马冲进去,呼啦啦就杀起来。
别说,刘琨虽然指挥战斗不行,但个人战力还是过关的,不仅马下功夫好,马上功夫也不错,加上他的亲卫全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他们最先冲杀到最前面,因为太前了,就被季平给发现了。
季平看到刘琨,就知道晋阳军到了,于是一刀砍掉一个匈奴兵后扯住沉迷杀敌的程达道:“放开口子让他们走!”
来的人太多,大批晋阳兵力被堵在后面,得把战场扩大,战线再拉长一点,最好截断匈奴军之间的勾连,使他们首尾不能相连。
程达表示明白,就带着他那一部分人马打着打着就偏了,漏出了一个口子。
刘桀也发现了刘琨,他心中一凉,之前与刘琨对战时对方没有损耗多少人马,此时手上还有大批大军,虽然刘琨蠢,但他们被围在这里,又有赵家军将领在,再不走,可能就真的走不脱了。
刘桀的下属们也这样认为,当即发出号令,匈奴兵们就朝刘桀靠拢,然后护着他冲杀出去,此时已经顾不得收拢后面的军队了。
刘琨骑在马上,看到刘桀又要逃走,立刻打马去追,一边追还一边大声喊,“快拦住他们,不得让他们冲去,快!”
刘琨的亲卫立即奋力向前,想要阻拦逃走的刘桀。
季平&程达:……倒也不必如此努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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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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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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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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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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