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房将门重新关起来,摇头叹气的往后院去,他们正在拔白菜。
婆子见他磨磨蹭蹭的,不由肝火大盛,大声问道:“谁啊?”
门房看了她一眼道:“一个女郎,可惜已经嫁人了,我还以为是想嫁给我们郎君的女郎呢,可惜了。”
婆子一听,顿时不说话了。
挑着担子从地窖回来的沈献闻言,默默的道:“别操这个心了,郎主没那个心,娶新妇也是耽误人家女郎。”
他把担子放下,这才问道:“是哪家的夫人?上门来做什么?可递了帖子?”
一听人是上门来道歉的,沈献当即眉头一皱,他们家郎君他了解,内秀外拙,表面看上去温和,嘴笨内向,但心里极有主意,内秀聪慧,什么都知道。
但因为不会诉诸于口,所以沈如辉对不熟的人常沉默不言,对熟悉的人却是吐槽不断,比如他这个小厮,比如和他差不多的傅尚书。
因为这样的脾性,沈如辉自觉是自身不足,所以小事都不往心里去,倒有了一个宽和的名声。
所以,能叫人妻子亲自上门来道歉,要么对方居心不良,想借机做什么;要么他们郎主在外面受了大委屈,只怕来道歉是为消弭祸事的。
沈献眉头紧皱,就留意起外面的动静来。
等太阳西坠,天边都是灿烂的夕阳时,宅子外终于有了动静,沈献当即把剥到一半的白菜塞进门房怀里就往外去。
沈如辉在门外被奚莲拦了下来。
知道她是卢御史的妻子后,沈如辉不想接受她的礼物的,但看到奚莲打开的盒子,沈如辉走不动道了。
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想要,但又不想要是怎么回事?
知子莫若父,咳咳,当然沈献和沈如辉的关系不是父子,但俩人打小一起长大,郎主撅个屁股沈献都知道他在想什么,见他看了盒子一眼,挪开,再看盒子一眼,沈献就知道他很喜欢,于是走上前伸手接过盒子,脸色温和的奚莲道:“此礼太过贵重,我们郎主不好夺爱,但我家郎主又的确喜欢,不如和夫人借阅一段时间,等我家郎主看完以后归还。”
奚莲:“既是送给沈郎中的,那这书就是沈郎中的了。今日让沈郎中受惊了,外子回到家中一直良心难安,等他的伤好一些,一定亲自上门致歉。”
沈如辉见沈献都接过盒子了,更不舍得还回去了,于是客气道:“知错改过就好,大将军素来公私分明,对事不对人,以后卢御史谨言慎行,不再行此事就好。”
奚莲连忙替她那不省心的丈夫应下,并告诉沈如辉,她一会儿就去和余博士道歉,请问余博士下衙了吗?
沈如辉见她没遗漏了余博士,脸色更好看了点,道:“他与我一道下衙回来的。”
奚莲就明白了,当即行礼告辞,转去余崈家。
都不必坐马车,回头转个弯就是余家。
从赵含章对余崈的优待便可看出她对余崈的看重了。
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能分到房子的,除沈如辉这种一早来投奔赵含章,又有本事的人外,后来招募的官员,朝廷会提供公租房,比如没钱买房的各部博士、郎中、员外郎等,都是和朝廷租用的公租房。
便宜,宽敞又体面,是朝廷给贤才们的恩典。
而余崈是司农寺博士和太学农学博士,虽兼任两职,但官职并不高,按说也当是租房住,不然就只能自己出钱买。
结果赵含章却在沈如辉家附近选了一套房子送他,听说还有一笔安家费,让余家一大家子都在洛阳安稳住下了。
奚莲一边觉得夫君蠢笨,竟看不透这一点,一边扬起笑容敲开了余家的门。
和沈如辉家的冷清不一样,余家三进的宅院里住了满满当当的人,余崈刚回到家,他父兄们也刚从地里回来,大门开着,正柱着锄头在院子里和余崈说话,“……翻了几锄头,都是虫卵,要是不趁着过冬把这些虫都杀了,明年怕是有虫灾。”
孩子们正在院子里追逐打闹,围着几个说话的大人嘎嘎的笑,余崈就跟听不到这些吵闹的大笑声一样,和父兄道:“我明天和你们一块儿去地里看看,不知是只我们家这一片如此,还是都如此,要是范围大,那得在冰冻前把那些虫卵都翻出来,看能不能把它们冻死……”
“你找谁?”有小孩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奚莲,脆生生的问道。
余崈父子几个听到声音,扭头看过来。
奚莲回神,在门外行礼,将她带来的礼物送给余崈,并代夫道歉。
余崈比沈如辉还要内秀,更不把今天的冲突放在心上,今天下午心思都沉浸在良种和野种的交配上,都快把这件事给忘了。
所以他直接就原谅了,然后接过她递来的竹简,双眼发亮的打开。
奚莲见状叹了一口气,有了沈如辉这个前车之鉴,她这才提前将竹简从盒子里拿出来,并在他要拒绝时先一步说明竹简的内容,果然,余崈就接受了。
余崈的父兄站在一旁,也好奇的看他手里的竹简。
余家的家世并不高,他们家就是会读书的农人而已。
他们祖父种地种得好,恰逢三国混战,他祖父因为有粮食,所以和乡亲们联合起来,勉强在乱世中生存,他们父亲才有机会认了一些字。
终祖父一生,家里也只存下了五本书。
余崈和三个哥哥从小便用这五本书启蒙,他年纪最小,但也最会读书,让他三个哥哥心服口服的是,他也最会种地。
他格外的聪明,自然,他的见识也不同于他人,余家在乡间几十年的经营,让他们家在当地很有名望。
当地县令曾想推举余崈为孝廉。
余崈就和三个哥哥道:“天下将要大乱,当官并不会比现在更能庇护家族和乡亲,此时应该多种地,多存粮,将粮食和钱财藏匿山中或地窖中,或许能活下来。”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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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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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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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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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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