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转身的片刻,小凤凰追了过去。
不知道鸽子是否有心理阴影面积,如果有,一定不小。
因为,它被迫在空中紧急刹车,迎头那展开凤翅的小凤凰拦住了去路,凤眼凶狠,展开的凤翅几乎无处不在,没反应过来,鸽眼一黑,便被笼在了凤翅间。琇書蛧
叫都没能叫出一声来。
宇文泽兰来到江北府的第四天,这四天里,魏王一直带着宇文泽兰和安之在江北府四处走看,了解当地的风土民情,了解这里百姓的生活质量,了解边城战事们的辛苦。
也看过了江北府的山势,风景。
开始两天,安之还能跟着走,但是后来因为一天要跑的地方太多,她身体吃不消了,便不跟着他们。
连安王妃都佩服宇文泽兰,她的体力实在是太好了,一天跑山下来,回到了府中,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累。
而与他一同跑的魏王,反而面带了疲惫之色。
第四天的傍晚收到来自京中宇文皓的飞鸽传书。
安王先看了,然后递给魏王,道:“老五是知道的。”
魏王拿过来展开,还没看,就有些愕然,“写这么长啊?”
信中,老五说是他准许祈火带瓜籽儿去江北府见识见识的,顺便去一趟若都城,在若都城住上几个月,毕竟是她的封地,要让她对若都城有归属感,信中特意交代了一下,她喜欢做什么,便让她去做,不必过多干预,也不妨让她历险一下,不可过于娇惯。
魏王觉得有些不对劲,因为,以老五那尿性,怎么可能说得出让女儿历险一下不可娇惯这样的话?他自己都宠溺得不行,莫说吃苦,就是说句重话都舍不得。
安王看出了他的疑问,道:“确实是老五的笔迹,字写得……一般般。”
“那不叫一般般,那叫丑!”魏王毫不留情地道。
但也赞同他的话,确实是老五的笔迹。
宇文泽兰为他们解惑,道:“因为我师父会暗中保护我,所以爹很放心,就是让我历练历练的。”
“真的?那你师父在哪里?怎不请出来叫伯父见一下?”魏王道。
宇文泽兰摇头,道:“师父脾气古怪,素来不喜欢与人打交道,只喜欢暗中行事,他宠我多年,不会舍得叫我真正历险,所以,伯父和伯娘可以放心。”
她这样说,老五的信也是这样交代,那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的师父祈火,他们都见过,确实是个古怪得很的人,说的话也不是大家都能听明白,但是在战场上帮过北唐,信得过。
加上瓜籽儿是他的弟子,应该不会看着弟子冒险的,如果去若都城的话,他会暗中保护。
再退一万步讲,便是祈火没有暗中保护,他们两人随行,也不会叫侄女出意外的,反正他们在瓜籽儿来之前也是打算去一趟若都城。
既然定下来,那就准备翌日出发。
安之开始想跟着去,但是,宇文泽兰不让她去,说她没有习武,加上路途上会比较疲累,阻止了她。
安之觉得若都城也没什么好看的,之前总是听父王说那边乱得很,危险,她要去也只是为了陪妹妹,如今听得妹妹说不用她陪伴,自然就没强求去。
安王妃半夜便起来忙活,给他们准备路途上的点心,这里不比京城,京城随时可以买到好吃的东西,但这里没有。
天刚亮,大家便出发了。
魏王本来是准备了马车的,但是,宇文泽兰说她骑术也十分精湛,可以打马去。
魏王也同意,因为一路山地多,官道少,骑马总比坐马车方便。
两位王爷,一位公主,一只凤凰,加上几名随从,开始出发去若都城。
若都城距离江北府只有二百里之遥,打马散行,半天便可抵达。
路上休息了半个时辰,吃了些点心,魏王还逗弄了一下小凤凰,小凤凰表现十分沉静,像极了主人。
但是,有时候看她飞翔,忽高忽低,俯冲盘旋,总觉是个暴躁性子的。
就跟看小瓜子一样,觉得她是安静乖巧,但你总能感受到她骨子里头隐藏的力量。
未时,便已经抵达了若都城。
若都城三面环山,地形像一只勺子,西侧是连绵不绝的山峦,最高的峰叫若都峰,海拔大概两千米左右。
南侧也是山,但是山势稍低,适合栽种植物。
东侧地势很平坦,草原居多,适合养牧。
北侧的山势偏陡峭,叫若都山,巍峨雄伟,如同静卧的一排巨兽,隔断了与金国的来往。
这里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这也是金国迁都过来的原因,大概是要图这里的矿产。
整个若都城,有三十多万的人口,百姓多半以养牧为生,种稞大麦,若都城以前是北漠的养马场,很多战马都是从若都城输送回去。
这里经济很不发达,被北漠朝廷盘剥得厉害,战马是不能卖,只是替朝廷养,而北漠的朝廷很穷,高压治理,赋税如山,让这里的百姓曾经苦不堪言。
若都城归了北唐之后,其实相对要好一些了,因为北唐朝廷并没有征收这里的赋税,他们赚多少,能花多少,种多少,能吃多少。
近十年的治理,也相比刚刚拿下若都城的时候好一些,至少百姓不会再抗拒北唐朝廷,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了。
加上近些年,不少北唐的人涌进来,和当地的人联姻,好些百姓家里有北唐的亲人,爱屋及乌,自然没太反感北唐的统治。
只是这两年因着金国的捣乱,和从其他几个城里涌进来的流民,让局势忽然变得复杂起来。
宇文泽兰策马在城外,看着若都城的城门,太阳刚刚偏移了一些,但日头还是很毒辣,城门的守将有男有女,皆着戎装,威风飒爽,英姿勃勃。
这是若都城的第一面貌,宇文泽兰闭上眼睛,感受着城中的各种气息,第一面貌是带着北唐气息的,但是里头的杂乱,腐烂,恶臭,抱怨,咒骂,糜烂,却是真真切切地属于若都城的。
这是一座很难搞的城。
宇文泽兰睁开了眼睛,唇角便染了一丝笑意,这才是她人间实习的第一战!
很有挑战性。
城门有人走了过来,是一名女子,大约在三十岁上下,皮肤是麦子色的,脸上有一块刀疤,她朝两位王爷拱手,眼底带着诧异之色,“魏王和安王过来,怎不提前通知周姑娘?好让我等出去迎接!”
她的语气不算十分恭顺,或者说,对魏王不算友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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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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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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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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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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