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得说是当年炜哥带他们过来治伤,太上皇不禁好奇,“炜哥后来怎么又回去了?”
晖宗爷道:“他说得回去盯着,等到真正国泰民安才回来。”
太上皇顿时了解,不禁肃然起敬,“炜哥为了北唐江山,真的是鞠躬尽瘁啊。”
晖宗爷哼了一声,“他本也不愿意,是他那老丈人让他回去的,说如果他们不回去,那就把他媳妇送去非洲种西瓜,让他们夫妻分别个十年八载的,他没法子,只得又回去了。”
太上皇龇牙咧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啊!”
大家深以为然,在场的人,谁不曾被他忽悠过一顿?
逍遥公关注的点永远都比较特殊,他盯着晖宗爷和建宗太子的脸看了一会儿,提出了疑问,“晖宗爷,您为什么看起来比建宗太子年轻这么多?”
晖宗爷脸色顿时有些微变了,支支吾吾,“这个……武艺高强自然就保养妥当……”
建宗太子毫不留情地道:“他拉皮!”
逍遥公怔了怔,“拉皮……条?”这份工作能永葆青春吗?
首辅踢了他一下,“拉皮,你没了解这里的知识,美容手术,太子妃科普过。”
逍遥公朦胧的眼底有着学渣特有的困惑无知,“有说过吗?我似乎没听到啊。”
首辅不管他,问晖宗爷,“您为什么要拉皮呢?就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既然如此,怎地不把头发也染了呢?”
“他头皮过敏,染一次,脑袋就起一大堆的疙瘩!”建宗太子说着,淡淡地看了晖宗爷一眼,“他倒不是为了显得年轻一些才去做的拉皮,而是那个医美整容医院是你炜哥老丈人开设的,没生意,他去照顾生意了。”
“噢,原来如此!”三人顿悟。
絮絮叨叨地说了那么多,才说到他们的发迹史,原来当初他们要过来的时候,也不大相信安丰亲王,以为必死无疑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陪葬之物,毕竟,一个是太子,一个是皇帝,死后无一件物品随葬也说不过去,殊不知,就那些个马蹄金便成了发家之物。
逍遥公听罢,嘿嘿地笑了笑,“晖宗爷跟我的想法一样,我来的时候也以为会死了,便随身带了马蹄金作为随葬之物。”
首辅和太上皇看着他,顿时无语,没想到他竟想到这一层去了。
“对了,刚才一起来的那个女娃娃,是谁啊?”晖宗爷问道。
太上皇道:“那您的重孙媳妇,叫元卿凌,她是这里的人,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去了北唐,嫁给了老五,所以吧,这其实也不是两国通婚,是两个时空的通婚。”
在时空的理解上,太上皇是掌握到点了。
“真的?那得叫她过来,再叫她过来给我看看。”晖宗爷顿时激动起来,实在是在这里没有亲人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孤独,便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总觉得自己的根就在北唐,年节的时候,总想起北唐的人和事,听得儿子说重孙媳妇是这里的人,他心里,真是很激动。
逍遥公郑重地拿出手机,按照太子妃教的,如果要打电话,就先找到通讯录,点一下要拨打这个人的号码,虽然整个通信录就只有一个号码,是太子妃的,但他还是按照步骤去做。
电话拨通,逍遥公道:“三爷请你来一趟,记得带点礼物,他是长辈。”他捂住了手,转了头过去,小声地道:“快过来,有大秘密,惊天大秘密!”
电话打完,便一副纯熟的样子放下了手机,活像他总是打电话似的云淡风轻!
心头却有些小激动,觉得自己真融入这个世界了。
元卿凌还跟方妩在一起,接到逍遥公的电话,她笑了一笑,方妩问道,“什么事?”
“逍遥公让我过去,说是有惊天大秘密!”元卿凌笑着,这个所谓惊天大秘密,她早猜到了。
但逍遥公这么兴奋的语气,听着还是叫人好笑。
“这对他们来说,着实是惊天大秘密啊,谁能想到,北唐的建宗太子与一代帝王,竟会愿意放下权势来此当个隐居人呢?其实,晖宗爷真的很了不起,很多人做不到,黄袍加身,代表的是绝对的权力,人最迷恋的往往就是权力,晖宗爷不简单!”
元卿凌深以为然,北唐的宇文君和安王死活不就是争夺这个帝位吗?但晖宗爷到手了,说丢弃就丢弃,何等胸襟?何等淡泊?
她买了些礼物,驱车往宅子去,正正经经地拜见那位真正的老祖宗了。
而晖宗爷看到重孙媳妇,也是欢喜得很,尤其听得说生了五个儿子一个女儿,震惊得无以复加,当场竖起了大拇指,“好,不亏是我们宇文家的人,太子这能耐惊人啊!”
逍遥公纠正,“是太子妃生的,不是太子生的。”
晖宗爷说:“十八妹你懂什么?生儿生女这个事情,就看男人,生不出儿子的那些人净怨媳妇,那是错的,该怨自个,你知识不够,多学着点。”ωωω.χΙυΜЬ.Cǒm
“噢!”逍遥公领旨。
元卿凌听得啼笑皆非!
北唐,明元帝南巡之后,宇文皓比原先更忙了。
每天都有看不完的折子,处理不完的政务,但好在,冷静言组建的内阁很能干,办事效率也很高,这给宇文皓省了很多心,至少,每天还是能在戌时回家陪伴孩子。
为了防止他不在府中的时候红叶偷偷地过来看孩子,所以,他让红叶入宫暂代顾司的职位,暂时统管禁军,红叶本不愿意,但太子之令,不得违抗,违抗的话,以后楚王府的大门正式对他封闭起来,换言之,也不可能再见到小瓜子!
红叶叹息,跟汤阳说,现在太子越发喜欢威胁人了,上位者就是这样牛气。
汤阳笑着宽慰,“为了自己所喜欢的人和物,受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呢,是不是?”
汤阳巴不得他去上班,免得一整天跑来王府里找郡主,他一旦来了,就待一整天,自带干粮和水,撵都撵不走。
红叶深思,汤阳有时候说的话,是真知灼见,为了自己喜欢的,受点委屈算什么呢?反正他这辈子是不可能生得出孩子,他连欢喜的女人都没有。
于是,他同意了到宫中当暂时的禁军统领,但他也跟老五说,这只是暂时的,休想他干一辈子。
老五横了他一眼,“干一辈子?你倒是想,顾司能放过你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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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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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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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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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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