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风愈发萧瑟,引得落叶纷纷,官道上,一匹神俊白马缓步而行。
马背上仰躺着一个青衫少年,在少年颈侧,蹲坐着一只两个巴掌高的小金毛猿。
咕咕咕,青衫少年肚子一阵咕噜叫,吐掉嘴里含的狗尾巴草,少年翻身坐稳,小金毛猿跃起,落在青衫少年左肩上。
“天色已晚,白烨,找家路边客店,落脚休憩吧。”
“好咧,大哥。”神俊白马应了一声,四蹄奔行,似一道白色闪电绝尘而去。
红日彻底消失在地平线之前,丁修的视野中出现了一间客栈。
这是一间寻常的客栈,三层楼高,秋风中,灰扑扑的旗帜猎猎作响,摇摆不定,饱经岁月侵蚀,丝线脱落缺了一角的旗面上写着四个大字:路边客栈。
建在路边的路边客栈,这名字起的还真是随便。
临近客栈,白烨放缓脚步,昏黄的油灯下,青年小厮蹲在客栈门口,无聊的抠着手指。
马蹄声传来,小厮抬头一看,一匹神俊白马载着个青衫少年缓步走来,小厮忙起身迎上前去,娴熟的牵过缰绳道:“客官,里面请,这马匹交给小的照料就成。”
丁修颔首,翻身下马带着小金毛往客栈大堂走去。
一楼大堂已经坐满了人,具都风尘仆仆,有进京赶考的书生,有押镖的镖师,有走江湖的侠士,还有最常见的商人。
酒香四溢,肉香浓郁,勾的丁修肚子再次发出抗议的咕噜叫。
丁修刚踏上楼梯,准备去二楼看看还有无座位。
二楼楼梯口突然闪出一道身影,冷冷看着一只脚踏上楼梯的青衫少年,道:“二楼已被包下,少年郎就在一楼就食吧!”
此人穿一袭黑色飞鱼曳撒,腰悬长刀,冷面威严。
飞鱼服,绣春刀,前朝锦衣卫?
不对,前朝锦衣卫的飞鱼服多为红黄两色,就没有黑色的,飞鱼服上的飞鱼纹样也不如男子身上的威严肃杀。
胖乎乎一脸和气的客栈老板从柜台里走了出来,叫住丁修道:“客官,客官,留步,二楼确实被官爷给包下了,还请客官在一楼大堂与人挤一挤。”
“那位小哥,如不嫌弃,可与我等共坐一桌。”一位白面书生出声道。
客栈老板作揖道:“多谢,多谢诸位公子,来人啊,给这一桌再添一荤一素两道菜。”
丁修来到众书生跟前,作揖道:“在下丁修,字润泽,见过诸位同仁。”
“原来丁兄也是读书人,快快快,快入坐。”
通报姓名,一番介绍后,丁修问道:“林兄,我丁家此前一直是山中躲避战火,不久前才举家迁出大山,对外界情况不甚清楚,这楼上的官爷可是锦衣卫?”
“非也,非也。”
“前朝锦衣卫已成为历史,楼上那些官差,乃是我武国镇魔司的除魔卫!”
丁修一脸疑惑道:“镇魔司?除魔卫?”
“是啊,这镇魔司……”
武国开国皇帝张鹤舟,江湖正道魁首玄机观真传弟子出身,其人自小聪慧,文武双全,是庆国历史上少有的连中三元金榜题名的状元。
天下大乱前,张鹤舟官至庆国淮州牧,是真正的封疆大吏。
庆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张鹤舟雄才大略,能文能武,从一路诸侯做起,于五年前一统天下。
天下初定,兵灾已平,唯剩匪乱与妖魔之祸。
坐稳龙椅后,张鹤舟立即改前朝锦衣卫为镇魔司,请师尊玄机观太上长老玄机老人出山,担任武国国师。
玄机老人是公认的天下第一,江湖威望极高,在其号召下,天下正道宗门纷纷派遣弟子加入镇魔司,担任除魔卫,杀妖兽,诛邪神厉鬼,保人间太平。
“这些年,多亏了这些镇魔司的官爷,杀的妖邪鬼魅之流躲进了深山,否则似我等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不敢跋山涉水进京赶考。”
“丁兄,镇魔司的官爷态度是差了些,但都是好汉,都是斩妖除魔,诛邪灭鬼,保百姓平安的好汉啊!”
与这一拨书生的闲聊让丁兄知道了不少时事。
吱呀吱呀,木板受力发出异响,声音自二楼传来,伴随着轻盈的脚步声,一个雍容华贵的宫装妇人出现在楼梯口。
妇人容貌极美,身形腴润有致,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枚熟透的水蜜桃。
再加上那雍容端庄的气质,立即吸引了一楼大堂诸多男性的视线,孩童老人也不例外,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爱美之心人皆有之。xǐυmь.℃òm
是她,她怎么会在这儿。
丁修一怔,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故人。
十五年过去,岁月这把杀猪刀不可避免的在她美丽的脸上留下了些许痕迹,然人底子好,加上保养得当,养尊处优养出了一身雍容华贵,反而比年轻时更动人心魄,让男子着迷。
窈娘看着一楼大堂内的住客,微微欠身行了个福礼道:“小儿患病需静养,听不得吵闹,给诸位添麻烦了,店家,诸位客人的今夜的花销住房钱退回去,今夜吃住的钱我帮这些客人交了。”
窈娘说着掏出一张面值百两纹银的银票递给边上的除魔卫。
“好咧,听夫人的。”
白面书生惊呼道:“这女子是定北侯叶仁图叶将军的遗孀!”
遗孀!
叶小子死了!
丁修不动声色道:“林兄,这叶仁图我略有耳闻,其人是定北王麾下最年轻的将军,文武双全,怎的就死了?”
白面书生道:“丁兄,我也是从坊间听来的,说是有什么妖物盯上了叶将军的儿子,叶将军为了保护儿子与妖物厮杀,不幸被妖物给害了!”
有妖物盯上了叶小子的儿子?
丁修断定,叶小子的儿子定是有什么特别之处,才会被妖物给盯上。
窈娘母子身边有除魔卫随行,多半是为了提防暗中的妖物。
故人与故人之后,没遇上就算了,既然遇上了,那就见个面,护送一程吧。
这事不急,先填饱肚子再说。
吃吃喝喝,窈娘突然又出现在了楼梯口,“给大家添麻烦了,小儿已回房休息,大家可来二楼就食,不用挤在一块了。”
“无妨,无妨,我等就在一楼挤挤。”
没人上楼,那妇人貌美无双,气质绝佳,身边又有大名鼎鼎的除魔卫护驾随行,必是朝中贵人,还是少牵扯为妙。
见没人上楼,窈娘心中叹了一声,知道这些人是畏惧她的背景身份。
就在这时,一位青衫少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好一个俊美的少年郎。
窈窕看着青衫少年,心中暗赞,没别的想法,只是单纯的对美好事物的欣赏。
青衫少年离桌,蹲在椅子上啃着一块酱猪蹄的小金毛一跃而起,落在了少年的肩膀上。
小,小金毛!
窈娘下意识揉了揉眼睛,再看,没错,青衫少年肩膀上的小金毛猿就是一直跟着东风前辈的小金毛。
看着走上楼梯,一步步朝自己走来的青衫少年。
看着青衫少年那双如夜空一般深邃的眼眸。
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眼眸。
在窈娘的记忆中,认识的那几年,东风前辈一直戴着铁面具,只显露一双眼睛,所以她看的最多就是东风前辈的眼睛,她不会认错,眼前青衫少年的一双眼眸与东风前辈的一模一样。
再加上蹲在青衫少年肩膀上的小金毛猿。
这,这青衫少年难道,难道是……
窈娘直勾勾看着丁修,激动的身体都颤抖了起来,轻启朱唇,颤声道:“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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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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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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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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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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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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