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夫君总怕我和离,奋斗成了将军林初李骁>第四百七十五章 看个热闹
  李三婶现在只需要给林初看好织造局。

  李三叔也是这般的想法,他们没有大本事,唯一能做的就是给林初守好家。

  采莲心中气闷又羡慕,心想林初嫁到李家来可真是走了大运,不需要服侍公婆不说,族中的长辈还处处宠着她。

  李骁还是那般好的男子。

  偏偏她还不安于室,总是往外跑。

  而在采莲心中不安于室的林初,正和吴大管家的侄女吴舒英说话。

  “我家中有两个妹妹,你们年岁相当,稍后你们见着了,定能说到一块去。”

  林初道:“今后,你就在府中跟她们住在一处。”

  吴舒英却摇头,“东家,我想跟着您。”

  “跟着我?”林初愕然,她原以为吴大管家说有个侄女,想随侍她左右是客气话,难不成是这姑娘的真心话?

  “嗯,我想跟着东家。”吴舒英眉眼中带着英气,是个直爽性子,说话从不绕弯子,“东家,我曾有幸跟着吴家的车队遇见过四方镖局的商队,同行过一段时日,当时听他们说了许多您的事,我自那时起就仰慕您。”

  她羞涩的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东家,您别看我个子小,但我力气大,能吃苦,您就让我跟在您身边吧。”

  怕林初不信,吴舒英左右看了看,最终视线落在院子里的假石上,她一把撕破束缚她的裙摆,几个大步跑进花园,双臂抱住假石,猛地用力。

  一百多斤的石头,她轻飘飘的抱了起来。

  林初:“……”

  她跟着林虎练过内力,力气已是不小,这吴舒英的力气,比她还要大。

  砰。

  假山石落地。

  吴舒英扭头冲林初笑,特别真诚的说:“东家,能跟在您妹妹身边自然是好的,但我不爱在内宅待着,从小就喜欢舞枪弄剑,我想跟在您身边。”

  这把子力气,不跟在她身边确实可惜了。

  “行,你就跟在我身边。”林初拍板定下。

  吴舒英心里的石头可算是落地了。

  “东家,您能给我找两身您这样的衣服穿吗?我不喜穿成这样,一点都不利索。”

  “秋兰,给她找两身衣服。”林初喊道。

  秋兰从屋中探出头,应下。

  于是,本来留在李府的吴舒英就被林初带在身边,跟着她住进县衙。

  等在县衙,要跟林初禀报吴家生意动向的吴大管家见着自家侄女居然跟在东家身边,还一身男装,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吴大管家,舒英可了不得,是个人才。”林初夸赞道。

  吴舒英笑的开心极了。

  于是,原本兢兢业业,认真做事,整日想着早些成为林初心腹的吴大管家发现,他家侄女已先他一步,成为东家的心腹护卫、m.χIùmЬ.CǒM

  不但跟着东家同进同出,还同吃同睡。

  吴大管家沉默了。

  看来,能光耀吴家的,不是只有他。

  ……

  林初当众斩杀了两名主事,确实镇住不少人,他们连夜聚在一起商量,如何才能把账上亏空的银钱补上来。

  那些银钱,不单单进了他们的口袋,站在他们身后的豪族和商户拿走了大半。

  现在,要把银钱凑出来,谁都得出血。

  有人还抱着侥幸的心态:“不若,先凑出一半来?如今正青黄不接之时,哪有那么多的银钱?”

  “青黄不接的是那些个贱民,你家中粮仓堆满了粮食,能有什么青黄不接的?我可把话撂在这,若是银钱交不上去,林初要砍人,你们谁都别想逃。”户房的一书吏疾言厉色。

  他是亲眼看着林初杀人的,但是就被吓破胆。

  这书吏,他都不打算干了,把银钱凑上,他就要带着家眷离开涂州城。

  林初简直就是个阎王。

  “诸位,若是我们送些金银给林初,她能否劝住李决,让他不再杀人?”

  有人舍不得今后的利益,想着把林初和李决拉下水,“若是能说服他们,将此事揭过,再平分了吴家的生意,这不是对所有人都好么?”

  先前说话的书吏嗤笑道:“让林初劝李决不杀人?杀人的是林初!”

  “当时林初让魏坤砍人时,李决赶来阻止,林初敢在他面前杀人,事后,李决也未曾问罪林初,我看这衙门啊,现在是不是李决做主都不一定。”

  “难道林初能做李决的主?李决乃是堂堂知府,即便再蠢,也不该听从林初的话。”

  “是啊,林初不过是个女子。“

  “我派人打听过,林初出自边城,猎户之女,在边城投靠了陈晏清,陈家覆灭,她带着族人迁到涂州来。”

  说来说去,没人相信那书吏的话,都觉得县衙做主的是李决。

  书吏怒道:“不论是谁做主,以前凑不齐,我死,你们也别想活!”

  “可是,我没有那么多的银钱。”

  “我也是。”

  于是,昔日称兄道弟的一群人,如今吵的面红耳赤,闹到后半夜才将银钱的事定下。

  书吏拿到银钱,第二日便送到魏坤手里。

  魏坤看着足足三箱的金元宝,数过后,命人抬起来,“仔细点,若是出了差错,你们全家老小都别想活。”

  他带着差役,挨家拜访,将账上亏空的以前都要到手,送回县衙。

  “登记入库,派人看管着。”这些,都是林初过几日跟商户和豪族们买粮的银子。

  但,这些银子远远不够。

  林初想做的事情很多,需要大量的银钱,看来她还是得想法子挣钱才是。

  不过,这次再做生意,林初不准备亲自出手。

  “东家,外面有人喊冤。”魏坤去而复返,他看了林初一眼,小心翼翼的说:“是户房主事的妻儿,哭着要为户房主事讨公道。”

  林初不慌不忙的抽出一张纸,问魏坤:“可识字?”

  “简单认识几个字。”其实,他只认得他的名字。

  这便是不认识几个字。

  她把那张纸递给李桃花,“去,让所有人都听听,户房主事为何该死,魏坤,你带人去抄了他家。”

  顿了顿,道:“给他妻儿留够生活的银钱。”

  魏坤应下,跟着李桃花身后出了门。

  衙门前,户房主事的妻子正坐在地上哭,说她男人死得冤,无缘无故被杀。

  围观的百姓听见她的话,许多人不信,好歹是个官儿呢,哪能说杀就杀?

  但他们没走,主要是想看个热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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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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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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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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