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着站在牢门外的人,狱卒打扮,缩着脖子,畏首畏尾的模样。
普通狱卒,怎么会知晓这等机密之事?
“是我妹子跟我说的,她就在赵大人家里帮佣,今夜她匆忙回到家里,跟我说林初深夜进了赵府,跟赵大人密探两三个时辰。”
这人压低声音,左右看了看,说:“适才那些人不是衙门的人,是林初的族人,他们就是仗着赵大人如今投靠林初,特地过来为难您。”
他看着空荡荡的牢房,心疼的说:“他们从牢房里抢出来的那些锦被狐裘,都被扔进了茅坑。”
吴龙海脸色黑沉,那些个东西,他还不放在眼里,让他愤怒的是李家人把东西扔进粪坑,简直就是把他的脸往地上踩。
虽然愤怒,吴龙海却并未放松警惕,“既然赵宽已经投靠林初,你为何敢来给我通风报信?”
“吴老爷,赵大人是京都来的官儿,早晚会走,可您是咱涂州人,这些年要是没您撑着,咱涂州哪能如此安稳?”
这人说着憨厚的话,但眼里满是精明,“比起赵大人来,您才是涂州的衣食父母,小的是土生土长的涂州人,自然要帮您。”
见到这人这副模样,吴龙海心中的防备渐渐卸下。
别看他说的好听,就是想向他投诚罢了。
“你叫什么?”吴龙海问。
“小的魏坤,吴老爷,您有事尽管吩咐小的。”魏军面露喜色,难掩贪婪。
见他这副模样,吴龙海便明白魏坤的目的,这人是想趁着他此番落难,投靠他。
若是往常,吴龙海必然不会搭理魏坤这样的小人物,但是现在他唯一的儿子死了,他自己又被困在大牢中,他想要脱困,找林初报仇,首先得往外递出消息去。
吴龙海目光沉沉的盯着魏坤,对林初的恨意让他丧失了以往的谨慎,“我确实有件事需要你去做,若是做成了,今后你就是我的义子,我没了儿子,义子便如同亲子。”
魏坤噗通跪在地上,顺着棍子爬,“干爹,您尽管吩咐,儿子万死不辞!”
吴龙海从中衣上撕下一块布,咬破手指,写下一行血字。m.χIùmЬ.CǒM
“将这块布送回吴家,交给吴家的大管家,他知道该如何做。”
魏坤双手接过那块布,不敢翻看,小心翼翼的叠起,藏进怀里,“干爹,儿子就算是拼了性命,也会将这件事做成。”
吴龙海忍着不耐,微微颔首。
魏坤冲他讨好的笑笑,做贼的似的离开了。
吴龙海站在牢门旁,看着魏坤的身影消失,一拳砸在牢门上。
“林初,李骁,我定要让你们给我儿陪葬!”
吴龙海面目狰狞,眼中恨意翻滚,不止林初和李骁,他会让李氏一族全部死在涂州。
此时被恨意蒙蔽心智的吴龙海并不知道,他所写的血书正在林初手中。
魏坤微微低着头,立在赵宽的书房中。
“他只说让你把这东西交给吴家的大管家?”赵宽看了眼林初手里的血书,皱眉问。
“是……”魏坤回忆着说:“据属下的观察,吴龙海把血书交给我时,恨意滔滔,恨不得将……”
他顿住,偷偷看了林初一眼,斟酌着道:“恨不得将林东家杀之而后快,仿佛是笃定只要血书送出,他便能脱困复仇。”
林初挑眉,诧异的看向魏坤,“你能看出这些来?”
“能。”魏坤坚定的说。
赵宽替魏坤解释:“林……东家,您别看他长得憨直,实则心思灵敏,平日里捉拿凶犯很有一手。”
“没想到赵大人麾下竟有如此人才。”林初夸赞了一句,把血书还给魏坤,“就按照吴龙海说的,将血书送到吴家的大管家手中。”
“是。”魏坤恭敬的接过,低头退了出去。
直到离书房远了,魏坤才大喘口气,差点憋死他!
那位林东家,平日里看着不显山不露水,没想到一出手,便是狠招。
魏坤真有个妹子在赵府,不过不是当丫鬟,而是做妾侍。
昨夜,就是他妹子陪着赵大人过夜,听他妹子说,赵大人正要一展雄风时,林初竟放了只公鸡进屋,随后当着赵大人的面,将公鸡抹了脖子。
最可怕的是,她还在公鸡的脑袋和脖子之间留了层血皮,那只公鸡拖着脑袋在屋里上蹿下跳,到处都是血。
他妹子说,就林初当时那股狠劲,大有赵大人不投诚,她就像抹鸡脖子那般,抹了赵大人的脖子。
自昨夜起,赵大人身边一直有人跟着。
魏坤回头看了眼,林初正靠在书房的窗户旁,似笑非笑的望着他,手里把玩着一柄铁刀。
嘶!
一股寒意直冲脑门。
魏坤浑身一凉,扯出一抹僵硬的笑,急忙离开。
书房内,赵宽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忍住,好奇的问:“林东家,吴龙海借着血书,向谁传信?”
魏坤将血书带过来,就被林初拿了过去,赵宽没看见血书的内容。
“赵大人可知鞠云楼?”林初反问。
赵宽笑道:“自然是知晓的,鞠云楼乃是京都最有命的酒楼,不光有美酒佳肴,楼中的小厮婢女也是诗书俱佳,京都的才子们若有相聚,首选便是鞠云楼。”
提到鞠云楼,赵宽想起他中举时的意气风发,“只不过鞠云楼的门槛极高,无才无权之人,难踏入鞠云楼,当年,我中同进士之时,也曾有幸去过一次鞠云楼。”
林初叹道:“不错,平常读书人,确实难以踏入鞠云楼。”
赵宽捋着胡子,眯眼笑了笑,随即心里猛地一沉,他惊骇起身,“林东家问去鞠云楼,难道吴龙海这封血书跟鞠云楼有关?”
“吴龙海让吴家大管家往鞠云楼送两个字,救吴。”林初眼中闪过兴味,“他居然向鞠云楼求救。”
林初曾经去过京都,还曾路过鞠云楼。
赵宽双腿一软,跌坐在椅子上,冷汗顺着鬓角滑落,“能在京都之中,将鞠云楼开起来,背后的东家必然权势不凡。”
“林东家,你这次可是惹了大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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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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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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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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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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