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魁听过以后,他心中更是涌起一股暖流,“是,东家!”
林初温柔一笑,“这些日子你在边城忙碌,也算是辛苦了,你这风尘仆仆而来,我还没有为你接风洗尘,想吃什么?我让三婶她们做给你吃?”
大魁有些受宠若惊,他咧嘴一笑,“啥都行,东家,我不挑的。”
李府上下因为大魁的到来,显得格外的热闹,三婶和采莲忙活着做饭,春兰和秋兰则是收拾着房间,想着让大魁带来的几个兄弟能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他们并没有因为这些人的出身而对他们有一丝的嫌弃,这让大魁有一种,这个家十分温暖的感觉。
大魁在院子里转悠,听着不远处,蒋公正带着几个孩子摇头晃脑的在学堂里背书,而李家的女孩子们,则是三两成团,聚在一起处理着一早带来的菌子。
大魁看到这个家如此的井井有条,他是又羡慕又佩服,忍不住对林初赞赏,“东家,我很佩服你,掌家真的很厉害。”
“也是李家上下心齐,若是大家都各怀鬼胎,又怎会团结呢?”林初最近一直在想,该如何团结民心,让百姓们都心齐,这是大事儿。
从掌家这一件事情就能感觉出来,只要百姓们劲儿往一处使,只要百姓们想要过好日子,那林初所谋之事,就已成大半,他们所奢求的那一天,总会到来。
时光须臾。
一晃数月。
稻田里的水稻也迎来了丰收的时节。
林初也终于收到了陈承洛送来的第一封信。
展信一看,信中所写,是陈承洛在禹州的点点滴滴,他说,如今他已安稳下来,已经痊愈,唯有伤疤在雨雪天时,会有一些发痒,不过对他来说,影响不大。
信中,陈承洛告诉林初,禹州地大物博,月中十五有花灯节,说期望着以后李骁可以带她来到这里走走转转,这里风景不错,山明水秀,人杰地灵,是个极好的地方。
再往后看,便是陈承洛对她的关心了,询问她在涂州一切可还安好?嘱咐她天冷加衣,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
从他的絮絮叨叨之中,林初顿觉心头温软,她眼神柔和下来,回到书房,提笔给他回信。
得知他现在一切都好,林初放下心来。
送走了信,林初见叔爷李良正带着镰刀,和族人们想要去稻田里收割稻谷。
“叔爷,等等我,我也一起去。”林初心情大好,来了些兴致,她好久都没有干过农活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和族人们一起下地去收割稻谷。
还能聊会儿天,大家在一起玩闹一下。
三叔打趣道:“初儿就你这小胳膊小腿儿,还是站在地头看着我们干吧。”
“三叔你瞧不起谁呢?”林初动作很快,换了一身朴素的衣服,她将袖子卷起,然后用绳子扎起,很快,他们一行人就浩浩荡荡往稻田走去。
采莲步履轻快,跟在三婶的身后,一张小嘴儿喋喋不休的说着话,“干娘,割稻子可是我的强项,别看我瘦小,我干活可麻利了。”
“好好好。”三婶挽着她的胳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有采莲这么一个懂事心疼人的孩子在自己身边,三婶感觉自己的生活似是有了盼头。
李骁走在林初的身后,他见日光毒辣,便抬起手,为林初遮挡了一点阴影出来,生怕晒到她。
林初看向李骁,心中微动,她每一次,总是感动于这个人的温柔,骁哥和其他的男人不太一样,虽然看起来是个粗糙的汉子,平日里也不会说甜言蜜语,却总是能在很小的一些细节上暖到她。Χiυmъ.cοΜ
李骁抬头看了看,“一会儿我给你编个草帽,太阳这么大,你皮肤白禁不起晒。”
“谢谢骁哥!”林初甜甜一笑,更是让李骁的眼神晃了一晃。
李骁别过头,不敢再去看她的眼睛。
自从这次回来,李骁总觉得自己有些抗拒不了林初的魅力,他想要与她亲密一些,再亲密一些,他一直在克制,可总是觉得,他可能快要克制不住了。
李骁后来便不再说什么了,当他们快要来到稻田的时候,突然采莲惊呼了一声:“你们快看啊!咱们的稻谷怎么被人给割了啊!”
一听这个,林初的脸色猛地一变,她快步跑到前面,从众人之间穿了过去,来到了稻田边上。
放眼望去,原本长势极好的稻谷,如今只剩稻杆了,看着光秃秃的一片,林初的脑子轰了一下。
“这是谁干的?”林初顿时有些恼火。
这时,族人们纷纷跑了过来,大家蹲在地里,扶起来一些压在地里的稻谷,他们都有些心疼。
“谁啊,这么丧良心!”三婶一看,气急了!
他们都是农民出身,自然知道种地的辛苦,这大片的稻田,是他们花费了多大的精力才将这些稻谷种了出来。
原本指着今年冬天不用再买粮食了,可以用收获的稻谷来过冬,没想到,居然被人提前收割了!
叔爷沉稳,但脸色也十分难看,他跑到别的地头里,揪下来他们的稻谷,然后又看了看他们自己种的稻谷,他蹲在地头,放在掌心对比了一下,叔爷喊道:“初儿你快过来。”
林初听到叔爷喊自己,她赶忙来到叔爷跟前,看着叔爷手中的稻谷,一边是很长的穗儿,而且谷粒很大,另外一边的穗儿更长,只是谷粒十分小不说,还特别的扁。
三婶也跟了过来,她蹲下来看了看,“诶?我记得咱们在边城时,种出来的稻穗,没这么长的穗儿啊。”
叔爷拧紧了眉头,“咱们种的时候,不是掺了种子吗?这是不是杂交了啊?”
三叔赶忙就说,“这帮孙子肯定是看咱们的稻谷大,所以给咱们使坏啊!欺负咱们李家刚来涂州,没个靠山是不是?”
林初的眉头拧的很紧,“骁哥,你先带着人去看看到底损失了多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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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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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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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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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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