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夫君总怕我和离,奋斗成了将军林初李骁>第三百七十六章 痴心妄想
  “……义父,镖局里还有许多事。”林初艰难的说。

  她实在是不想插手陈家的家事。

  陈老将军瞪着她,“妍儿跟我一同回去,有你随行,路上她也有人照应,等府里事了,你先带妍儿回来,我往后就留在边城。”

  陈老将军背着手,神态中带出些苍老,“是我没眼光,娶了个糊涂婆娘,又给儿子选了个糊涂的。”

  为了让儿子轻松些,不必为内宅的事忧心,他往后只能留在将军府,镇着那两个糊涂虫。

  见着陈老将军这般模样,林初不忍再拒绝,但想起李骁,她据理力争:“只五日,五日后我就回来。”

  陈老将军也知道在这关头把林初带走很不道义,便点头同意,“收拾行李,明日一早就出发。”

  林初应下。

  回到院中,她站在屋檐下,仰头望着屋顶,若不是有程洛在,她定不会插手陈家的家事。

  她叹口气,满心郁闷的进屋。

  李骁已经能坐起来,见林初皱着眉头进来,忙问:“何事惹你烦心?”

  林初就把陈家的事跟李骁说了。

  李骁瞪大眼睛,惊的好半天说不出来话。

  过了一会,他说:“将来你可千万不要给我送女人。”

  林初白了他一眼。

  李骁道:“你若是想躲开这事,倒也简单,回去后,你就让程洛带你上山打猎。”

  “对啊,这些事,依着程洛的性格,他是不耐烦掺和的,估摸着少将军也不会让他管,我只要跟程洛在一起,这些事自然就不会找上我。”林初想明白了。

  或许在旁人看来,此番回边城,可以看陈夫人的笑话,但在林初的眼中,这无异于烫手山芋。

  林初作为四方镖局的东家,需要清正的名声来服人,这种掺和义兄家事的名声,对她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

  陈家可以作为她的后盾,但她不能让别人以为她是靠着陈家才能当上四方镖局的东家。

  而且……

  林初这段日子心中渐渐有个想法,她要把除药材生意外,四方镖局其他的生意都攥在手里。

  她得有自保能耐。

  “伤口还疼么?”林初看着李骁身后的伤,伤口愈合情况还挺好。

  李骁笑着说:“我身强体壮的,这点小伤很快就养好,不必担心我。”

  因着林初第二日要回边城,两人很早就睡了。

  夜里,李骁被伤口疼醒,他睁开眼,强忍着疼,身体没动,轻轻地扭头看向林初。

  林初抱着被子,两条腿搭在他身上,正睡得熟。

  李骁静静地等着疼痛过去,缓缓合上眼睛。

  从始至终,他都没动过身体。

  第二日,林初问他:“小叔说你夜里伤口会疼,交给我一瓶药粉,让我到时给你敷上,但我夜里没感觉到你动,没疼吗?”

  李骁缓慢的动着被压麻的双腿,随口说:“不疼,我夜里睡得沉,没感觉到疼。”

  林初皱眉,想了想,“难道因人而异?我再去问问小叔。”

  “不用。”李骁拦住林初,“快些收拾东西,你得走了。”

  林初把瓷瓶交给秋兰,带着春兰走了。

  李骁看林初走远,撑着床头要下地,秋兰急忙说:“老爷,您身上的伤还没好,夫人特地交代过,您不能下地。”

  李骁动作顿住,沉默的看向秋兰。

  秋兰毫不胆怯的回望,半晌强调说:“这是夫人的交代。”

  李骁叹息道:“初儿出门,你一向都跟在她身边,这次为何愿意留下?”

  “夫人吩咐我留下来照顾老爷。”秋兰说。

  秋兰说话时,有个穿着葱绿色衣裙的丫头走进来,她手里端着个托盘,上头放着一碗粥和一碟小菜。

  丫头行了一礼,柔声道:“老爷,这是灶房刚煮好的粥,您用一些。”

  秋兰立刻伸手接过托盘,笑盈盈的说:“瞧我这脑子,夫人早就吩咐给老爷熬了梗米粥,还做了老爷爱吃的小菜,蒸了肉包子,我竟忘记去取。”

  “你既然取了粥来,那一事不烦二主,再去厨房看看包子好了没?若是好了,也捡些来。”

  丫头看了李骁一眼,咬了咬唇,低声应下。

  她刚走到门边,秋兰又说:“再拿个大碗盛一碗粥来,用这拳头大的碗盛粥,不知道的还寻思着喂鸟呢。”Χiυmъ.cοΜ

  丫头登时红了眼眶,扭头泪盈盈的看向李骁。

  李骁一个眼神都没给这丫头,看了眼那小碗,点头说:“换大碗。”

  等这丫头离开,他跟秋兰说:“给她换个活计,遇事哭哭啼啼,像个什么样子!”

  一个丫头,天天哭丧着脸在初儿面前晃来晃去,她定会不开心。

  想到这里,李骁沉声说:“岳母亲自把你们姐妹调教出来,是让你们替初儿管着内宅,你们得尽心。”

  秋兰挨训,不但没生气,反而还挺高兴,老爷在乎咱家夫人呐!

  秋兰立刻说:“是,我今日就把她调走,再把院里的丫鬟仆妇敲打一番。”

  李骁嗯了声,坐到桌前,就着小菜喝粥。

  秋兰低头偷笑,心说夫人在家时,老爷总是虚弱的趴在床上,恨不得凡事都让夫人伺候着。

  服侍李骁用完饭,秋兰让人将刚才那送粥的丫鬟带到花园去,“老爷有令,往后她就在花园做活。”

  丫鬟不服,“你凭什么让我去花园,我是主院的丫鬟,是去是留,得老爷和夫人发话。”

  “我说过,这就是老爷的意思,老爷嫌你整日哭丧着脸,怕夫人见了不高兴。”秋兰冷着脸,视线落在不远处的健壮仆妇身上,“聋了?没听见我的话?把嘴堵了,带走。”

  仆妇们立刻上前,一人烧火的仆妇扯下都是脏灰的袖子,直接塞进丫鬟嘴里,几人合力将丫鬟拖出院。

  丫鬟手脚并用的挣扎,抓伤好几个人。

  秋兰道:“既然你不愿意去花园,那就将人交给老管家,发卖出去。”

  说着,她走到丫鬟身边,冷笑着说:“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打老爷的主意,夫人是办大事的人,没空跟你计较,我却不会容你。”

  “都给我记住喽,夫人大度,怜惜疾苦,不理会你们的歪心思,我这人可小气的很,若是不好好做事,还妄图野鸡变凤凰,别怪我拔了你的鸡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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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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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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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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