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面上淡然,冲着李桃花说:“你同我去看看情况,兴许是你狗儿哥看咱们一直没下山,派人上来察看情况。”
而后,她看向单寅,“你看着他们收拾行李,我明日离开两雍山,明日不跟我走的,都以土匪论罪。”
原来真是她的人。
众人没再说什么,都赶进回去收拾东西。
他们都是被迫上山的农户,能回去好好种地,谁愿意在山里担惊受怕。xǐυmь.℃òm
也有人说:“回去种地有什么好,交了税粮,照样吃不饱饭。”
“你懂个屁!回去种地是没有在山上自在,但是你在山上当土匪,你的子孙后代都是土匪,说不准还要被砍头,那时候就断子绝孙了!下山以后,只要好好种地,子孙争气,说不准还能改换门楣,当个耕读之家。”
说话的是个老头,他一脸的向往,“以前在俺们村的时候,就有一家供出个读书人来,去别处做了县令,没过两年就把爹娘接过去享福,后来他们家回来祭祖,原本跟我一样地里刨食的人,穿着锦衣,丫鬟仆人伺候着。”
好好种地,供出个读书人来,这是大多数农户们的想法。
也有人做买卖,挣到银子,搬到县里的,大家羡慕归羡慕,总觉得那不是正途。
大家听见老头的话,一个个的脚步更快。
难得能有重新当回农户的机会,可得好好珍惜!
这时,有人担忧:“要是咱们下山后,跟以前一样,日子过得苦,饭都吃不饱,还有人强制征兵,这可怎么办?”
“不会的,我有个亲戚前不久逃难到宿州,他就在宿州分到了地,落户安家,听他说现在管宿州的知府是个好官。”
大家互相交流着消息,最后愈发觉得去宿州安家是个好事。
有几人想要煽动他们留下来,都无从下手。
其中两人对视一眼,一齐溜走,偷偷去见方夫人。
方夫人得知单寅院中的事,蹙眉问道:“你们去单寅院里,可见过大当家?”
“并未见到大当家,说起来,我们也没见着四当家,当时二当家站在林东家边上,三当家和五当家都站在林东家身后,像是在保护她。”
这人回忆着院中的情形,谨慎的问:“夫人,您是否要去宿州?”
方夫人走到窗边,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的景色,沉默片刻说:“去,不过在离开之前,有些事要处理好,我估摸着大当家凶多吉少,既然他去了,他的狗也就没留下来的必要,还不如送去跟他做个伴。”
这人明白方夫人的意思,毫不犹豫的应下。
他看了眼旁边的弟弟一眼,两人安静的退下。
他们兄弟是夫人的人,只是夫人以前处境艰难,若是让大当家知道夫人手下有人,怕是他们性命不保,所以他们只能假装对大当家忠心。
现在大当家已死,另外两个对大当家忠心的走狗,也该去陪大当家。
两人走后,方夫人叹了口气,“棋差一着。”
她布置多年,本以为能借单寅的势,除掉方敬,谁知道中途出现个林初。
她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明明她都把单寅对方敬的杀意挑起来了。
“林初……”方夫人暗想,待去了宿州,定要找机会看看这林初到底是个什么人。
而被方夫人念叨着的林初,正带着李桃花埋伏在树林里。
她靠着树干,站在粗壮的树枝上,握着弓箭,盯着前方。
此时,林初面色冷凝,全身肌肉都处在兴奋中,但她的呼吸很轻,如同等待猎物的孤狼。
李桃花则是在不远处的草窝子里趴着,她羡慕的看了眼林初的方向。
如果不是她亲眼看着嫂子爬上树,她根本不会知道上面有人。
这时,她突然发现嫂子所站的那棵树的树杈动了动,紧接着一支利箭射过来。
李桃花瞪大眼睛,在巨大的危机感面前,脑袋里一片空白,身体僵在原地。
就在她以为必死的时候,利箭擦着她的肩膀,射过去。
砰的一声。
箭击中利器的声音。
李桃花心中一凛,抄起身边的棍子,可不等她出手,林初已经从树上跃下,速度奇快的奔过来,手中寒光闪过。
李桃花就看见她的林初嫂子握着一把铁刀,直接扑向她身后。
她那眼神……比老虎还可怕!
林初见李桃花愣在原地不动,出刀的同时,推了她一把,“不敢动手就藏起来。”
话落,林初已经冲到一棵粗壮的大树前,手里的铁刀重重的往树后砍。
砰地一声,两刀相撞。
林初即刻收刀,挥刀下扫,同时曲肘前击。
“唔。”
这人顾下没顾上,被林初一肘击在胸前,顿时闷哼一声。
这声音有些熟悉。
她动作一顿,“骁哥?”
“是我。”李骁捂着胸口,缓缓吐出口气,心想怪不得陈老将军说林初手上的功夫,不适合上战场近身搏杀,但暗杀和刺杀,她鲜有敌手。
林初收起铁刀,笑开了,“你怎么上两雍山来了?”
李骁解释说:“我带兵剿匪,听说两雍山上有土匪,头领还是王宝风的小舅子,我想过来看看情况,若是运气好,直接把人杀了。”
“是因为两雍山的位置?”她沉思着问。
李骁点头,心里很骄傲,他的夫人可真是聪慧。
“两雍山离宿州太近,这里的土匪若是听王宝风号令,一旦王宝风想要攻打宿州,很有可能会秘密派兵上山,驻扎在这,到时候宿州很可能被打个措手不及。”
“两雍山上的土匪头子叫方敬,他已经被我杀了。”林初骄傲的说。
李骁惊愕,“杀了?”
林初嗯了声,“我和桃花她们一起动的手……诶,桃花呢?”
“嫂子,我在这。”李桃花垂头丧气的走过来,钱富贵跟在她身后。
“嫂子,我就在富贵哥手下走了两招。”李桃花难过的都要哭了。
她原本还觉得她的功夫已经能拿得出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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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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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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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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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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