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夫人是个好继母,嫁进来后,就把徐如茵养在膝下,徐家几个小辈彼此之间也和睦。
而且徐如茵已经跟她学着打理内宅。
林初觉得徐如茵很好,但到底如何,还是要问过钱富贵。
“本来今日富贵兄弟也是要来的,只是出门时有些急事,得晚上一个时辰。”林初歉意的解释。
其实是杜夫人闹到李家镇去,钱富贵留下来处理。
徐夫人点点头,表示理解。
大半个时辰后,钱富贵骑马赶来。
徐如茵悄悄的看了眼钱富贵,小脸红彤彤,徐夫人也很满意的模样,当场就跟林初说定了。
林初诚恳道:“徐夫人,您应该听说过富贵兄弟的身世?他过的苦,没什么亲人在世了,骁哥一直当他是亲弟弟一般照看着,但到底不是正经长辈,往后您和徐老爷就是富贵的长辈,他会好好孝顺你们的。”
林初难得学着蒋公,来了一次意有所指。
她话的重点是前面,钱富贵是孤儿不错,但李骁和她都把钱富贵当亲弟弟。
他不是孤家寡人,也是有人提携照应的。
她在告诉徐夫人,只要李晓在,钱富贵就有前程,让她放心。
徐夫人意会,面上笑容更加灿烂。
用过午饭,林初三人从徐家离开。
钱富贵骑马随行,李骁和林初照旧坐马车。
“徐老爷怎么说?”林初问。
李骁回道:“徐老爷对富贵很满意,我瞧着徐老爷是个明事理的,两个儿子也上进,很不错。”
林初彻底放下心,“那就好。”
……
翌日,黄媒婆再次登了徐家的门,不过五日,两家就已经商定了婚期。
因着要去宿州,留给徐家和林初准备陪嫁和聘礼的时间并不长,幸亏徐家早就准备着,只需要再添些布匹,而林初也有帮手。
一个月后,钱富贵穿红袍骑大马,领着迎亲队伍,吹吹打打的把徐如茵娶了回来。
徐如茵温柔似水,钱富贵也是个细心体贴的人,两人成亲后很是甜蜜。Χiυmъ.cοΜ
林初照例把钱富贵的账薄交给了徐如茵打理。
处理完这些,来不及歇息,便开始准备去宿州的事。
行礼倒不用她操心,为难的是都带谁去。
如今贴身服侍她的春兰和秋兰肯定要带上,其他的人手……
最后,林初拎着两壶酒,去找族长李良和李三叔商量。
“老三,你给初儿琢磨几个人。”李良坐在院里杏树下,翘着脚,吃着菜,喝着酒。
这段日子,他过的满足极了,李氏一族都脱了军户,搬进城里,家家户户都能住进青砖瓦房里。
族里能当家做主的李骁和林初敬重他,其他人就不敢轻视他,哪家有啥大事都来问问他。
但李良没有贪权,大部分事都交给李三叔处理,李家所有人都知道李三叔就是下一任族长。
“带上狗儿,桃花和李路吧。”李三叔说。
“桃花?五婶能愿意?”林初迟疑,李狗儿已经在护卫队里独当一面,李路是个机灵的,很会打探消息。
李三叔:“起先不愿意,后来桃花闹着要去,她拗不过,而且桃花现在性子越来越野,除了你,没人能压住她,让她跟着你也好。”
李三处揉着眉心,很是头疼的样子。
林初忍着笑,觉得李桃花也是个能耐人。
早先没显出来,自从走了两趟大梁之后,不但练武更加努力,还主动读书识字学算术,扮成个小子,遇着事也不惧。
李良砸吧砸吧嘴,乐呵呵的说:“你没看出来么?桃花是在学初儿呢。”
林初笑了笑,凑到李良身边,“叔爷,您老人家要不要跟我去宿州住一住?宿州比边城暖和,住着舒服。”
“我这一把老骨头就不挪动了。”李良摇摇头,要是回不来,死在外面,可怎么好哟。
林初明白李良的顾虑,没再劝。
最终,林初定下带去宿州的人,跑腿办事的除去她买的来财和春秋兰姐妹俩,程子苓、李路和李桃花也跟着。
而管事的人只有黑老大。
南来和顺子都留在了边城,杨代三人是林善三人的护卫,自然也留下。
谁知临近出发,平安找到林初,非要跟她一起去。
“保护小姐,赚钱,娶媳妇。”平安憨笑着说。
林初思考过后,答应了。
平安力气大,也有一些功夫,带在身边确实有用。
见林初答应,平安松了口气,本来老爷子都让他回京了,突然又传信,让他跟着宿州,他总觉得老爷子有什么目的。
“初姐姐,初姐姐!”程洛拎着个大包袱,颠颠的跑到林初跟前,“听说你就要去宿州了,送给你。”
林初挑眉,打开一看,竟是两把手弩并二十支弩箭。
“我特地找铁匠给你打的,轻便,杀伤力很是不弱,正好防身。”程洛献宝似的,生怕林初不知道这两把手弩来之不易。
林初还真喜欢这两把手弩,一拍程洛的肩膀,“去不去打猎?”
程洛搓搓手,“去。”
俩人拿上弓箭,骑马出城。
两个时辰后,山中平地,程洛坐在石头上,闷闷不乐。
林初堆好干柴,点上火,拔出随身携带的铁刀,麻利的收拾野兔。
放血,剥皮。
程洛呆呆的看着,“初姐姐,我已经认祖归宗了,往后我就是陈家的嫡长子。”
“这是好事啊,往后你可得叫我姑姑了。”她笑着说。
程洛心里的悲伤一下子叫这声姑姑给哽住了,好半天才接着说:“还让承熙去宿州。”
林初想了想,问他:“你不高兴,是觉得胜之不武?还是没信心能做好这个嫡长子?”
“我自小在外面长大,许多事情都不懂,书都是这两年才开始读的。”程洛低头。
其实,他心里还是自卑的。
比起自小被当做嫡长子教养的陈承熙,他像个野孩子一般长大,骤然让他担起这份责任来,他怕做不好。
林初串好兔子,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他:“放心吧,少将军很聪明,他把这份责任交给你,便是相信你能做好。”
“不然,我觉得他经过深思熟虑,会让你去宿州。”
程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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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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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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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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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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