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松口气,不太在意的说:“不懂的,就去问嫂子,她人很好的。”
“我知道,我没说嫂子不好。”孙若微嗔了虎头一眼,犹豫着说:“我是听说给富贵大哥办完婚事,嫂子就要去宿州了。”
她也想去。
可是才成亲,她不敢贸然插手虎头的差事。
虎头一听说这事也露出迟疑的神色,犹犹豫豫的问:“你想不想去?”
今天大哥接到调令,过些日子也要去宿州,担任宿州参将,虎头自然想跟着去,但是大哥让他回来跟媳妇商量。
大哥说他才成亲就夫妻分离不好,若是媳妇愿意跟着去,就让他去,媳妇若是不愿意离开父母,就不让他去。
他怕孙若微生气,谁知孙若微听完,双眼蹭的亮了,抓住虎头的手,激动道:“咱们能跟着嫂子去宿州?”
虎头:“……”
他怎么觉得比起他来,媳妇更喜欢嫂子呢?
他摇摇头,把这种奇怪的想法压下,笑着说:“能,你想去么?”
“当然想,相公,你不知道,我一直很钦佩嫂子,她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女子。”孙若微饱读诗书,但眼下实在是太高兴,一时间想不到该如何称赞林初,只能选择最质朴的语言。
她暗暗决定,一定要把钱富贵的婚事办好,让嫂子满意,让嫂子高兴的启程。
……
林初也在和李骁说钱富贵的婚事。
“我已经找孙媒婆去杜家提亲,等到杜家松口,我再上门商量聘礼事宜。”林初在心里算了算,很有底气的跟李骁说:“富贵少说也有三千两的身家,能风风光光的娶亲。”
虎头娶亲,算上三百两聘礼,一共才花了不到九百两。
这还是因为孙家家境殷实,给的嫁妆多,所以李三婶将聘礼往上提了三成。
其他军中百户娶亲,聘礼能有百两都是出挑的了。
“我瞧着虎头媳妇目光清正,挺不错,明日我就将虎头的那点子生意账薄给她,让她管着。”林初说。
都成亲的人,不能还让兄嫂给管着账啊。
李骁搂着林初,视线艰难的从林初肩侧的肌肤上移开,“给他也好。”
望了望窗外的夜色,目光再次不受控制的落在林初身上,李骁暗暗叹气。
温香软玉在怀,却不能吃。
他双手收紧,将林初抱在怀里。
吃不到,也舍不得松开。
林初清楚的感觉到李骁身上的热气,揪着他的衣角,试探着问:“要不,我们分房睡?”
现在宅子这么大,她和李骁住的院子就有前后两个院子,十几间屋子,地方大得很。
李骁不松手,揪过被子,把林初裹进被子里,“睡觉。”
“哦。”
林初闭眼。
李骁深深地吸口气,隔着被子抱紧林初,也闭上眼睛。wWW.ΧìǔΜЬ.CǒΜ
早上,林初醒来时,李骁已经起床去军营,她用过早饭,盘点好账目就想去找孙若微。
这时,赵氏过来了,身后还跟着三个人,正是她提过的大妮儿和春兰秋兰姐妹。
“初儿,你先不要出门,下午牙婆会带人过来,你跟着我看一看。”赵氏说。
林初应下。
赵氏接着道:“我问过大妮儿和春兰、秋兰,她们都想跟在你身边,我就将她们都带来了。”
把人带到,赵氏匆忙走了。
搬进大宅子里,她多了许多事情,比以前忙碌不少。
林初放下账本,诧异的看向春兰和秋兰,“我放你们在护卫队中练武,是想让你们将来独当一面,你们为何要来我身边?”
春兰和秋兰对视一眼,还是秋兰大着胆子说:“东家,我们就想跟着您。”
她们想着东家身份越来越高,身边不能没个丫鬟服侍,可普通的丫头哪有胆色跟着东家走南闯北?也不会棍法,没法保护东家。
所以两人商量过后,就想跟在林初身边伺候着。
“东家,我和秋兰的棍法已经练得很熟练,往后我俩保护您。”春兰说。
林初看她们坚持,便点头同意,而后问大妮儿,“你可愿意跟在我身边?”
大妮儿咬唇,低头不敢说话。
这就是不愿意。
林初也没为难她,笑着说:“回去吧,我会跟你爹娘说,等你到了年纪,给你好好找个人家。”
大妮儿给林初磕了头,退走了。
春兰和秋兰见林初留下她们,两人笑的合不拢嘴。
“东家,您放心,奴婢和春兰学过怎么伺候主子。”秋兰邀功似的说。
林初挑眉,“跟谁学的?”
“夫人呐。”秋兰崇拜的说:“夫人特别厉害,什么都懂,她还教我和春兰泡茶,说是往后用得上。”
林初心说她都不知道她娘会泡茶,仔细想想她娘好像对宅门里的那一套特别精通。
想到这里,她就想秋兰把账薄给孙若微送去,而她则是带着春兰在宅子里转。
这一转,她才发现宅子里的事已经被她娘打理的井井有条。
余山媳妇跟在赵氏身边,地位相当于主母身边的管事嬷嬷,余家的三个孙子都配给林善三个当小厮,但赵氏说余家三个小子年纪小,多是玩伴,还得买个年纪大些的,好做事。
厨房,赵氏交给余水媳妇管着,她做得一手好饭菜。
伺候蒋公的是他在将军府住着时,用惯的下人,赵氏特地要来的,陈老将军身边的人都是陈家的下人,赵氏没有插手。
两位老人的院子里,只买几个干粗活的就成。
赵氏说前院还得买个老成稳重的管家,管着人情往来,接待客人,再配上三四个手脚利落的小厮,跑腿办事方便。
后院还得添两个识字的,管着厨房采买和库房,赵氏并未把所有的活计都安排给余家人,怕他们串通一气,堵塞了主子的耳目。
此外,各个院子都得添些干粗活的丫鬟婆子。
林初想,她娘若是嫁到富裕人家,绝对是个合格的当家主母。
她捏紧衣角,这些本事可不是能无师自通的。
赵氏,定是学过这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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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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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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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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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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