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时,林初当着红梅的面,给李五婶留下一两银子,又给红梅五两。
红梅和李五婶都不肯要。
林初正色道:“红梅姐,刚才我跟老将军说的话你也听见了,我过段日子要去宿州,打算让你同行,不知你可愿意?”
“愿意,愿意,宿州那样的好地方,我当然愿意。”红梅应道。
她娘家让她改嫁,她拼死不从,她爹娘已经发话不再让她进家门,婆家也容不下她……
家乡已无牵挂,再加上陈老将军把她交给林初,她自然要听林初的。
想到这些,红梅忍不住红了眼睛。
林初接着说:“既然你愿意跟我去,这些银子便是我提前付给你的薪水,怎么着也得给孩子置办两身衣裳不是?”
红梅明白过来,冲着林初道谢,转头跟李五婶说:“那一两银子是我和孩子们的房租和饭钱,我们总不能在你家白吃白喝。”
李五婶看出红梅是个要强的人,没再说什么。
红梅在李五婶家住下,日子过得安稳,她的两个孩子也渐渐活泼起来。
相比之下,程家每天都在闹。
程盛没能娶到红梅,对程夫人颇有怨言,回到军营后,不肯再回家。
程家老大程庸知道家中出事,特地回家看望,没想到进门就看见脸颊红肿的程刘氏,当即黑了脸。
走到正屋前一听,程夫人正在指着程婉儿骂,说她蠢笨,话里话外嫌弃她是个女孩。
妻子被打,女儿被骂,程庸怒火上头,一脚踢翻了屋檐下的椅子。
“我大哥当晚就带着婉儿和嫂子去了县城,给她们赁下一间屋子,离四方镖局不远。”
家里闹腾,程子苓在林初这里躲着,图个安静。
她趴在桌子上,“你们是不知道,我昨天去看了才知道,我嫂子的手都不能看,又红又肿,关节处还裂了口子。”
李凤给她倒水,“你们家要分家?”
“嗯,我爹说的,他说我娘越来越不像样,管不好家,他又在军营中,索性分了家,我们兄妹四个各过各的,想要成亲,自己看准了,他出些银子,别的都不管了。”
说到这事,程子苓的脸色很不好看,“来到边城后,我越来越不认识我爹娘了。”xǐυmь.℃òm
李凤不明所以。
林初放下书,伸伸懒腰,“你爹分家,是釜底抽薪。”
但也够绝情,她腹诽道。
吴达在军中颇有人缘,又是陈晏清要提拔的人,那日程盛把红梅娘仨领回去时,程夫人和程老太医要是和善接纳了她们,不但能让程盛报恩,还能有个好名声。
可惜,他们把红梅逼得去跪求陈老将军。
得了陈老将军的厌恶不说,军中跟吴达交好的人,恐怕都看不上程家。
程老太医这一分家,就是把错都揽到他和程夫人身上,程子苓兄妹四人就能少受些怨怪。
林初揉揉眉心,“花好月圆时,自然千好万好。”
程子苓犹豫着说:“东家,你去宿州时,能不能带上我?”
“真想去?”林初挑眉。
“嗯。”程子苓重重的点头。
她想明白了,父母兄弟都不太可靠,还不如靠自己。
林初又看向李凤,李凤笑着摇头,“我就不去了,如今的日子,我已经知足。”
林初也没强求,承诺会带上程子苓。
……
虎头的聘礼准备的差不多,新城也建成。
田谏命人杀了七头大肥猪,燃放鞭炮,舞龙舞狮,办了个热热闹闹的落成仪式。
陈晏清亲自给新城题名,李家镇。
蒋公抚着胡子,笑着说:“李家镇怕是整个大燕唯一有城墙的城镇,可惜地方小,不然便是县城了。”
李家镇只有县城的一半大,却有三条长街。
田谏专门给李家屯划出一条胡同来,唤作李家胡同,房屋建的整齐敞亮,李家屯的人搬进去后,都笑的合不拢嘴。
李骁家坐落在李家胡同最里面,两个大院子,中间的墙上开了道门,门封上,是两家,门打开,便是一家。
“这是蒋公的意思,林善是林家长子,长大后总要把林家撑起来,不能总住在姐夫家。”田谏跟林初解释。
林初先跟田谏道谢,又去跟蒋公说了一大串感谢的话,要给捶肩倒水,烦的蒋公把她撵出门。
选好吉日,李家屯的人一同搬到了镇里。
附近村的人羡慕的眼睛都红了,尤其是槐树村,林初一家曾经就住在槐树村啊。
要不是何家,林初怎么会跑到李家屯去?
这才不到两年,李家屯那么个破落军户村,居然摘了军户的身份,成为城里人了!
如果林初没走,搬去镇里住的会不会就是他们槐树村?
于是,何家的处境愈发简单了。
林初早就把何家忘到了天边,搬入新宅后,她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跟着李三婶操持虎头成亲的事。
八字合过,婚书定下,只差下聘迎亲。
李二叔本想去插一脚,他是虎头的亲爹,成亲这样的大事,他怎么能不露面?
可惜,他刚冒头,就被族长李良一脚给踹回家。
虎头顺顺利利的将媳妇娶进门,新婚第一日给李三叔和李三婶磕头敬了茶。
虎头又让人端上两杯来,带着媳妇举到李骁和林初身前,“大哥,嫂子,没有你们就没有我今日。”
虎头媳妇孙若微恭顺道:“长嫂如母,嫂子请喝茶。”
李良满意的撸着胡子,“这杯茶,你们喝得。”
李骁和林初喝了茶,送出厚厚的封红。
晚上,林初靠在李骁怀里,“终于能歇息几日,明日我们去山上打猎吧?”
“恐怕不行。”李骁有些艰难的说:“富贵今天跟我说,他看上个小娘子,想让你代他去提亲。”
林初:“……”
沉默片刻,林初身上的疲惫迅速消退,她扒拉着李骁的胳膊,兴冲冲的问:“富贵看上谁了?”
乖乖,富贵是闷声干大事啊。
“县城中有位杜捕头,富贵看上的是杜捕头的二女儿。”李骁搂着林初,“我已派人打听过,杜捕头夫妻恩爱,家风清正,他的二女儿知书达理,待人接物极有章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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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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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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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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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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