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我成了女主对照组的小可怜>第124章 徒儿拜见
  由于元栀的表情太过于,额,喜庆。

  导致马槐花不得不悄悄提醒元栀:“你笑的太开心了。”

  元栀表示自己是个善于聆听的乖孩子,脸上的笑容立马从这么大,变成那么大。

  马槐花:······

  算了。

  何慧倒是笑了笑,很是开怀。

  这个小姑娘可真对她胃口啊,刚刚还给她第一个鼓掌,要不是这会场面不对,她真想和这个小姑娘交一交朋友。

  不过,等会也不迟。

  先将离婚的事情给搞定了。

  “我叫何慧,性别女,年纪······”

  “秦奋,男······”

  在何慧的积极配合之下和秦奋的消极配合下,元栀很快地就唰唰写完文了。

  “我写好了。”

  何慧接过,很是满意:“写的不错,很好。”

  句句属实。

  直接将秦奋这个破男人写成了绝世大渣男,将她写成了新时代优秀女性。

  真是太对太好了,一点都不饱含私人感情的文字真实极了!

  说好的重筹,何慧立马从自己的手上摘下一串手链。

  “小姑娘,谢谢你,这个就是我给你的酬劳,别嫌弃。”

  元栀丝毫不客气地接过手串,这是她踏踏实实用双手赚到的酬劳。

  这是一串多宝手串,上面缀满了五颜六色的宝石和玉石,还有珍珠玛瑙珊瑚。

  说是重酬,一点都不带掺水分的。

  而且,这串多宝手串颜色多,但是不杂,很适合元栀这个年纪的女孩戴。

  “不嫌弃,一点都不嫌弃。”元栀甚至都想喊一声富婆姐姐,饿饿,想吃软饭。

  登报文写好,出门就可以去投。

  只剩下正式去离婚了。

  “秦奋,别让我看不起你。”何慧冷哼道。

  秦奋气笑:“谁怕谁,去离婚就去离,到时候你别后悔求我。”

  好好一场认亲宴,转眼切换了主人公,变成了秦奋夫妻的离婚主场。

  秦荆有些不知所措,他爸去和他现在的妻子去离婚,那他还要在这里等吗?

  这边,元栀他们饭也吃好了,八卦也看完了,不像别人光顾着看戏,饭都凉了。

  他们也准备走了。

  “元栀。”见元栀要走,李薇薇下意识喊了她一声。

  咬着唇:“你······”

  元栀挑眉:“你放心,你的事情我不在乎,你也不用担心我会到处说什么。”

  李薇薇虽然听了这话心中怄气,但是也放心了一些。

  倒是何慧临走前,突然看向秦荆,意味深长。

  “你和你的小女友是自己来首都的吧,你妈妈呢?”

  秦荆顿时警惕:“我妈妈自然在家里。”

  秦荆不知道这个叫何慧的女人提起他的亲生母亲要干什么,难不成是因为离婚又有些不甘心了?

  她不会恼羞成怒地想要伤害他的妈妈吧。

  听了秦荆的回答,何慧心中叹了口气:果然还什么都不知道。

  不过,都这么多天了,秦奋没告诉他吗?

  要么是秦奋怕他伤心没告诉他,要么是秦奋到现在这个儿子都找上门来了,他都没有去调查一下江市那边的事情。

  秦奋真的还在乎江市那边的那个女人吗?

  对此,何慧只能道了一声:“你还是回江市看看吧。”

  秦荆心中涌出一股不妙的感觉。

  这个女人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江市怎么了?还是江市的人怎么了?

  “爸,我妈妈······”秦荆忍不住将唯一的期冀放在秦奋身上。

  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又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下意识地依靠面前这个可以为他挡风遮雨的男人。

  秦奋其实也被何慧的话弄地一脸懵,但是又不觉得会有什么事情,觉得是何慧危言耸听,故意吓人。

  随口安慰自己的儿子:“阿荆,放心吧,我已经派人去接你妈妈了,这会说不定已经接到人,往回走了。”

  确实,秦奋派去的人此时已经到了江市。

  但是那几个人觉得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路慢悠悠地,甚至中途还停在一个城市,来了个倒买倒卖,赚了个外快,耽误了一些时间。

  等到了江市的时候就直接傻了眼了。

  他们要接回首都去的女人竟然已经死了,而且已经被烧成骨灰了。

  他们一开始还不相信,可是再三查了查,确定死的那个女人就是他们要回去的人。

  本来还害怕是不是因为他们路上耽搁所以这个女人在这个时间段里出事去世了,毕竟这样他们就要负责了。

  但等查到女人的死亡时间时,他们顿时松了口气。

  但又查到女人的死因时,更是心里古怪了。

  他们既然能被秦荆派到江市这边过来找人,自然是知道一些情况的。

  没想到,事情竟然这样的戏剧。

  得,来接人,接回去一坛子骨灰。

  而且,他们还被一个江市姓李的人家给缠住了。

  那家子简直就是无赖,不仅要让他们给烧骨灰的钱,还让他们交出他们家的女儿/孙女。

  几人为了尽快回去交差,只能捏着鼻子给了钱。

  至于交出他们家的女儿/孙女什么的,他们又不会大变活人。

  想到和那位叫秦荆的大少爷回来时好像确实带了一个姓李的小姑娘,几人便道要找人就去首都去。

  然后匆匆地往回赶了,只留下李家人吗骂骂咧咧,同时考虑去首都的事情。

  何慧见自己说的话,这对父子都不放在心上,也懒得再说了。

  难不成还要她亲口说:你赶紧别办什么认亲宴了,你妈死了,回去奔丧?xǐυmь.℃òm

  她现在身份比较尴尬,这些话由她说出来,说不定还要被误会成什么样。

  算了,反正这对父子迟早会知道的,她操什么心。

  离婚了,离婚了,今天是个好日子。

  元栀他们也准备回去了,原本还打算吃完饭再去哪里逛一逛,谁知道正好遇上一个大瓜,时间来不及了。

  为了不让政委成为望生石,几人决定赶紧回去。

  刚走出老莫餐厅外,来到停车的地方,对面一辆眼熟的车子突然冲他们打了打喇叭。

  曹京顺:“这好像是秦先生的车吧。”

  这确实是秦致远的车。

  真巧。

  紧接着,车门从内打开,一个几岁的小男娃娃突然兴奋地哒哒跑过来。

  嘴里还大喊着:“师傅,女侠师傅!徒儿来拜见你了!”

  ······

  每个人的一生或多或少会说出几个为他人或者为自己的善意谎言。

  但是,元栀没有想到,有朝一日,她能骗到一家人身上去。

  这是何种的缘分?

  看着开心兴奋冲着她跑过来屁颠屁颠的小萝卜头,和小萝卜头身后不紧不慢,脸上挂着一抹不知名笑意的男人。

  元栀顿时有点悲伤,觉得风有点凉,更有些喧嚣。

  这冰糖葫芦小萝卜头该不会和秦致远有什么瓜葛吧。

  元栀极力想从这一大一小看似长得并不同的脸上看出毫无血缘关系的证据。

  最后得出……

  这一家子基因真优秀啊,这眼睛长得真像。

  让她猜猜,秦致远是小萝卜头的哪种长辈?

  “小叔!我都说我刚刚看到了我的师傅,果然,我没有看错,这就是我的师傅!”小孩子软软糯糯又理直气壮的声音响起

  原来是小叔啊。

  元栀点了点头,默默叹了口气:我倒宁愿这个小萝卜头看错了。

  话说,秦致远就是这个小萝卜头小叔啊,那个当时小萝卜头口中厉害聪明还给他买零食的小叔。

  原来,当时他们就距离地很近,差一点就见面了吗?

  “师傅,师傅你有没有想我,我有好好地练你给我的武功秘籍,我觉得我已经身轻如燕,可惜还没有到当时师傅的样子。”小萝卜头一口一个师傅,语气中充满了叹息,似乎为自己没有达到高标准而羞愧。

  叫的元栀有些心虚,特别连马槐花都用震惊地眼神看向她。

  马槐花:阿栀收了个徒弟?什么时候?教什么?学习还是拆木仓,还是徒手拦狗?

  元栀:悔啊,当时太馋又没有钱,才哄了那串冰糖葫芦吃吃。

  都怪那天的天气太明媚,她的口袋又太清风,那串糖葫芦来的又那么恰到好处。

  所以她就用了空间里末世世界推广的一本手工广播体操小册,和小萝卜头换了糖葫芦。

  公平公正,童叟无欺。

  是吧。

  是吧……。

  元栀顶着某个男人调侃的目光,硬着头皮道:“好巧啊。”

  小萝卜头看了看自己的小叔,又看了看自己的师傅,哇了一声:“师傅认识一一的小叔吗?”

  秦致远将一一小朋友抱起来,看了看耳垂发红的小姑娘,轻笑了一声。

  “嗯,挺熟的。”

  小骗子,骗到他小侄子头上了。

  原来当初那本广播体操的武功秘籍就是她给一一的。

  一一似懂非懂,又一本正经地点头:“嗯嗯嗯,一一懂了,一一认识小叔,一一认识师傅,可是小叔和师傅不是通过一一认识的,却也是认识的人。

  所以,这就是妈妈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无言对面不相识!”

  一一小朋友的小肚子里的墨水显然不少,逻辑杠杠的,这一连串说的话,哪怕是大人都不一定能道出来。

  这番话放在此刻貌似挺符合语境的,但是叫人还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这句话中描述的应该是有情人啊。

  一旁的马槐花和杨树有些心虚地和秦致远打了个招呼,喊了一声秦先生就不敢冒头了。

  在外面遇见“班主任”,总有一种她们逃学的既视感。

  而且,她们真的是混出来的。

  而这位秦先生可是政委请过来专门盯着他们这些学生的人。

  不过还好,秦先生没有追究的意思在。

  一一小朋友挣扎着要下来,不要抱了,他要给师傅表演一下他的武术,然后被他的小叔强势镇压。

  秦致远压制住自己怀中的小闹腾,缓声道:“一一,马上你妈妈就要来接你了。”

  今天他出现在这里,就是因为要带着这个孩子,孩子的父母来首都要重要的事情,但是又不放心一一,就把孩子丢到他这里了。

  谁知道,正好在街上,一一闹腾着要吃首都烤鸭时,在路边正好看见了小骗子几个人。

  真的有缘。

  因为自家小叔搬出了如来佛祖般的妈妈,一一小朋友立马安静了,嘟囔着嘴唇:“小叔,不要以为你搬出妈妈,我就会乖乖听话。

  因为一一本来就是一个听话的孩子,所以你威胁不了我。”

  元栀心中默默鼓掌:说的好!能屈能伸,有为师大将之风!

  秦致远失笑:“我知道,我们一一本来就是个乖孩子。”只要这个孩子不要闹腾,确实是他见过的最乖的孩子了。

  要是他以后的孩子有一一这么可爱,也不是不可以。

  哄了小孩子,这边还有大孩子。

  “曹研究员,你们是要回去了吗?”秦致远问。

  他总得确认一下,省的这几个孩子,特别是小骗子将曹研究员又哄哪里玩去了。

  曹京顺笑着点点头:“是啊,时间不早了,我得带这几个孩子回去了,今天元同学可是帮了我大忙。”

  秦致远大概知道是收音机的事情,这件事情他也有耳闻,甚至还有更深的牵扯。

  不出意外的话,新研究出来的收音机生产出来的第二批,还会经由他运到国外去。

  运到国外自然是给国家赚外汇,而生产出来的第一批则是先给自己国家内使用。

  国外就喜欢新鲜的,翻个几倍,估摸着也会抢着订购。

  这么一想,秦致远的眸色微深,想了想其中的利润,露出满意的微笑。

  商人逐利,能为国家谋利,更是让他觉得是一种心旷神怡的美事。

  元栀恰好捕捉到这抹细微的微笑,眼尾微挑:这狗男人想到什么好事了?

  秦致远这时突然道:“曹研究员,你先带另外两个孩子回去吧,元同学我稍后带她回去。”

  曹京顺诧异,将元栀交给秦致远,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但是理由总得问一问。

  毕竟他带出去的是三个孩子,带回去两个人,总得说一下理由。

  秦致远看了一眼元栀道:“我要带元同学去买几本书,目前她学习的进度太快,现在使用的书籍已经不足以达到让她提高的程度了。”

  秦致远被政委特意邀请来监督,可不是来纯纯当工具人的。经过几天的观察,秦致远给每一个学生都量身定做了学习计划。

  其余几个学生倒还好,唯独元栀,秦致远一直摸不清楚元栀的界在哪里,所以打算在国外找一些书籍探一探她的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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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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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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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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