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我成了女主对照组的小可怜>第92章 接风洗尘
  软卧和站票的待遇是千差万别的。

  从下站的精神来看就可以看出来。

  元栀他们一行人下站出来的时候,大步流星,精神奕奕。

  而在他们下车没多久之后,李薇薇和秦荆在拥挤的人群中挤下车。

  因为人太多太挤,他们还被迫被人群分开了。

  秦荆焦急地到处张望:“薇薇!薇薇!”

  喊了好半天才在一处地方看见了出神般呆滞的李薇薇。

  “薇薇你怎么了?”秦荆关心道。

  在火车上吃不好睡不好,李薇薇的脸满是蜡黄的郁气,神色不定地道:“我刚刚好像看见元二、元栀了。”

  那张脸,那个身影······

  真的好像。

  她看了一眼就被旁边一个人撞了一下,再看就找不到了。

  之所以不确定,则是因为那个疑似元栀的女孩周围围着许多人,似是众星捧月一般。

  元栀、不太可能。

  李薇薇又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元栀?”秦荆好笑。

  “这里可是首都,元栀她怎么可能会在这里。”

  秦荆觉得一定是她看错了。wWW.ΧìǔΜЬ.CǒΜ

  说罢,用期待的语气问道:“薇薇,你说我爸爸可能在首都,是真的吗?”

  李薇薇的思绪立马从刚刚那个人是不是元栀,瞬间转移到秦荆说的这句话上。

  她之所以能让秦荆一起带着她来首都,便是她告诉秦荆他的爸爸在首都这里。

  “是啊。”李薇薇扯出一抹勉强的笑,“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几年前,我被我爸爸带去过一次首都,无意间撞到了一个叔叔,那个叔叔说他姓秦。

  他长得和你很像,就算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也一定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这番话自然是李薇薇瞎掰的,不然她从哪里知道秦荆的亲生父亲在首都呢。

  等找到了人,谁还会追究那么一点细枝末节。

  秦荆会感谢她,秦荆的亲生父亲也会感谢她。

  要是有人追究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秦荆,现在才告诉秦荆。

  李薇薇也想好了说辞。

  一来,几年前的事情,她一个小女孩怎么会把这种小小的意外放在心里呢。

  二来,之所以突然想起来,则是因为秦荆长开了,和她记忆里的那个叔叔长得很像,她才想起来的。

  合情合理。

  秦荆点了点头:“对,你说的有道理。谢谢你薇薇,多亏了你想起这件事情,还愿意陪我来一次。”

  李薇薇并没有将李家要送她到吴氏那里的事情告诉秦荆,听到秦荆的感激,她心虚地点头:“我喜欢你,自然愿意和你一起来。”

  秦荆感动极了。

  薇薇果然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女孩!

  “好了,我们赶紧去找人吧。”李薇薇催促。

  秦荆看见李薇薇一副比他还着急找他爸的样子,也没有怀疑,仍然觉得李薇薇是一心为了他,温柔地应道:“好。”

  ······

  首都不愧是大城市。

  七十年代也高楼矗立,不时几辆小汽车来来往往。

  大街小巷到处写着标语。

  浓郁的红色氛围,将每一个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人包围了。

  路上,几个人早就互相熟悉过了,说好一下车就先吃顿饭,算是来个简单地接风洗尘,毕竟等一会就要直接去培训的地方。

  去了那里,就相当于闭关,不能随便出去。

  元栀在路上询问了不少关于培训的事情。

  需要培训的学生总共十人,皆是那场考试中筛选出的前十。

  前五是正式参赛者,五到十作为预备人选,防止有意外发生也能及时顶上去。

  但有一点,正式参赛者和预备人选并不是固定的。

  若是在培训的一个月期间的综合考察下,预备人选的表现极为突出,便可以取代原本正式参赛的人。

  “我们去哪里吃?”几个大人讨论着。

  其中好几个本地人,从小到大在首都长大,自然更知道哪里有正宗又好吃的。

  从沪市来的曹京顺小小的提议说去这里的国营饭店,被几个人一致否决了。

  国营饭店哪里都有,算是七十年代国内的一个招牌了。

  首都的国营饭店更是有好几层的大楼,最上面的几层大多是招待外宾的。

  也就是传说中的国宴。

  听着很高大上。

  然而,就和去旅游一个道理。

  旅游只是你从一个待厌了的地方去别人待烦了的地方。

  首都的国营饭店对于当地人来说,还不如一些好吃的百年馆子来的地道。

  特别是,这大街小巷开始大开花地做生意,有手艺的买卖人都接二连三地拿出压箱底的本事出来了。

  被否决了的曹京顺摸了摸鼻子:连国营饭店都腻了,真是有钱。

  “去长春楼?”

  “我记得茶阁不也重新开了吗?那可是老招牌,我以前最爱吃他家的佛跳墙了。”

  ······

  一番商量后,大家一致决定就去茶阁。

  元栀和马槐花两个年纪最小的,没什么发言权但也没有什么意见。

  去哪里吃都可以,反正不用她们花钱。

  准确的是,他们这一群人都不用花钱,因为可以报销。

  茶阁,虽然叫茶阁,但是却不是卖早茶的地方,是个正经吃的地方。

  就坐落在首都城里寸土寸金的大街上。

  古色古香,大红的灯笼高高挂,站在门口还隐隐能听到里面高山流水的琴声。

  一看就······不便宜。

  总之,是一个十分适合吃饭谈事的地方。

  元栀打量了一番四周,确实是个清雅的好环境。

  等菜传上来后,元栀直接给这里打了五星好评。

  狮子头、红烧肉、佛跳墙、八珍糕、麻辣乳鸽、糖醋桂鱼、水煮白菜、卤猪蹄······

  因为这里还有两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在,就点了许多肉食,想让她们吃地饱饱的。

  吃了几口,元栀就停不下来了。

  色香味俱全!

  佛跳墙里满满的高价食材香绝,水煮白菜的鲜甜爽口、八珍糕的解腻绵软······

  酒水上的是只有一点度数的果酒,梅子酒。

  刚一倒出,酒香扑鼻四溢,梅子混着酒气缠绵又清浅。

  但只有几个大人喝了。

  像还没有成年的小朋友是不可以喝的。

  元栀:下次我自己来喝。

  总之,茶阁不愧是百年的老店,不负盛誉。

  一场接风宴,宾客皆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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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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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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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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