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修行,有人卖货,有人守城,有人爬山。
不过对于那些正在朝圣山上攀爬的少年少女们来说,却有些不太寻常。
朝圣山的整体分为九个部分,从山脚到山顶,每个部分的石阶颜色也有所不同。
最低层的石阶是淡淡的红色,山顶最高的石阶却是纯净无瑕的乳白。
两个下了赌注的青年踏入了朝圣山的山脚,然后一步步的向上走去。
布鞋带着丝丝缕缕的雾气,自称白天幕的布鞋青年面容平静,像是走在平地上一样,不急不缓的向上走去。
他经常来这里登山,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了。
甚至不夸张的说,除了比自己活得久的那些老前辈,整个安泰国应该也没有几个人比他更熟悉朝圣山了。
三岁的时候,自己家的老头子就瞒着自己的爹娘,偷偷的把自己抱到了朝圣山脚。
那天夜很黑,朝圣山脚空无一人。
只有一个白胡子老头儿和一个懵懵懂懂一脸懵逼的幼童在山脚对视着。
老头儿一脸慈祥,搓了搓手,对白天幕指了指山上。
白天幕愣了愣,然后小脸一黑,果断的摇了摇头。
谁家老爷子能干出来这种事儿?
趁着天黑把自己家娃子偷抱出来,连夜登山是吧?
朝圣山考验的是每个人对阵法之道的天赋和造诣。
那时候白天幕才三岁啊,那他娘的有一丝造诣?
他甚至连字都将将认全,阵符一个不懂,谈阵法造诣属实是太可笑了。
但那个老头子明显不懂事,拿出了一根柔顺的柳枝,抽着白天幕的屁股就往上赶。
白天幕从山脚被逼的往上跑,路过了一个又一个已经无力向上爬的天才。
他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晚自己跑到了朝圣山的什么高度。
反正自那以后,家里的所有老东西看自己的眼神就变了。
很奇怪,很渗人,像是在看一个珍稀的宝贝一样。
而且从那天起,白天幕就被自家老头子逼出来了一个习惯:每一个月爬一次朝圣山,什么时候爬不动了,什么时候才能下来。
有的时候白天幕爬一次山就能爬六七天,有的时候一晚上就能从山上滚下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白天幕一直爬山,风雨无阻,夜以继日,一直爬到了现在。
所以哪怕是在整个安泰国,白天幕觉得也没几个人比自己更会爬山。
“无它,唯腿熟而。”
对于身边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也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白衣青年,白天幕只是觉得多一个人爬山比较有意思而已。
毕竟这么多年来,自己身边总是不缺同行人,不过自己也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把他们落在身后。Χiυmъ.cοΜ
这个大陆人,不知道能陪自己走到哪里。
相对于白天幕的心思,李牧却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他没来过朝圣山,也不知道这座山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李牧在阵法上的造诣其实也没多少,虽然曾经在帝经阁里读过不少的阵法古籍,但大多也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实际钻研过。
但如果论阵法之道上的天赋的话,李牧对自己的这具身体还是挺有信心的。
他在金丹潮汐里,曾经暗中和曲成规交易,得到过阵盘山的神术“阵法百解”。
阵盘山是大陆上的阵法圣地,传承悠久,底蕴深厚。
李牧将“阵法百解”融入了自己的帝魃身体之中,以轩辕血脉操纵融合。
所以对自己的阵法天赋,李牧也不知道具体会强到什么程度。
李牧眼帘微动,试探着向前踏了一步,踩在了朝圣山的第一块石阶上。
一阵清风吹过,李牧的身体陡然定在了原地。
白天幕转过了头,轻轻的笑了笑。
第一次来到朝圣山的外人,都会在第一块石阶上僵硬许久,他们称这种情况为“圣山礼物”。
阵法天赋越高的人,才能越快的从这种僵直状态里脱离出来。
白天幕用了十息的时间,在安泰国近千年的历史上,已经算是凤毛麟角。
他也很好奇李牧会在这种状态里花费多久的时间才能脱离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李牧依旧身体僵硬,目光向前陷入了茫然之中。
一息、三息、五息。
十息、十三息、二十息。
当时间来到了第八十息的时候,白天幕有些狐疑的挑了挑眉头。
不是睡着了吧?
怎么能费这么长时间?
阵法天赋真有这么糟糕?那这个人的口气还真不小啊。
李牧不知道白天幕的想法,他在踏上了朝圣山台阶的那一刻,就已经愣在了原地。
不是因为身体上那微乎其微的阻力和僵硬。
如果李牧想走的话,根本用不了几息的时间,就能挣脱。。
真正拦住他的是,
当李牧抬起头来向上看去的时候,整座朝圣山……都变成了无边无际,丝丝缕缕密密麻麻的白线。
这些白线像是蛛网上的蛛丝一样,环绕在山间,也沾黏在了每一个登山人的身上。
只有第一个台阶,上面没有任何蛛丝的存在。
所以每个人都会在这个台阶上僵在原地,这或许……是一种暗示?
李牧目光灼灼的看着游荡在山间的每一缕蛛丝,瞳孔深处,也渐渐渗出了一点一滴的灰白色液体。
这点液体像是一滴清泉,渗入了李牧的眼球,也将李牧的双眼染成了灰白色。
“真实之眼”,这是阵盘山对李牧现在身体发生的变化的称呼。
不过李牧不知道自己眼睛里的变换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聚精会神的看着这座朝圣山,想在所有的蛛丝里,找到一条最稀疏的山路。
第八十一息,白天幕稍微有些不耐,脚下挪动想自顾自的登山了。
而这个时候,李牧也找到了最合适自己的一条线路。
“走吧,你搁这儿发呆干什么?鞋不跟脚啊?”李牧侧头问了一句,然后不紧不慢的向上走去。
白天幕嘴角一抽,默默无语的摇了摇头。
“你也就现在能嚣张一会儿,等到了上面,有你好受的。”
李牧对于身后青年的想法一无所知,他迈着奇奇怪怪的步伐,晃晃荡荡的向着山上走去。
这朝圣山,还真的挺有意思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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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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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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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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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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