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安居乐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人人自给自足,有自己的理想和憧憬的未来。”
“那我建议,你还是少做点梦比较好。”
开篇共有三行字。
李牧读完之后却不由得愣了一下,看了眼自己手里的书名:“是《海国史》没错啊,怎么读起来……像是某个人的自传一样?”
书页翻动,这个青年剑客突然来了些许的兴趣,坐正身子,开始认真的读起了自己手里的古书:
不过大陆的历史里,的确存在过这样的地方。
只不过没有很多人知道而已。
我来到、我见证,所以我觉得……自己也有责任记录一下。
——
这个国度的名字,叫做空想之国。
在遗失纪元的尾声,天庭和地府崩塌湮灭,共同消失在了历史的迷雾里。
人族的神明销声匿迹,整个大陆一片荒芜。
在下一个纪元开始之前,大陆进入了漫漫长夜之中。
唯有一个独特的国度,没有受到纪元更替的影响,成为了夜晚里烛火长明的地方。琇書網
空想之国。
没有人知道它是从何而来,没有人知道它到底在哪里。它的历史没有开端,像是凭空出现在大陆上一样,与世隔绝。
在空想之国里,所有的人们都供奉着同一个神灵。
神明没有名字,祂却一手创造了整个安宁庞大的空想之国。端坐在云端上,慈爱的关注着所有的孩子。
空想国的人们崇拜“风”。
他们认为风声是神对自己子民们的低语,清风拂过国度,便是那位神明的视线扫过他们的身体。
风给空想国带来了云雨,带来了生气,也带来了过去和未来。
所以我想,空想国也可以叫“风之国”。
因为这个国度和风一样,没有“根”,没有过去。
——
外人都不知道空想国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只是一个迷路的旅人,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就来到了这个梦幻般的国度。
在这个国度,每一个居民好像都有着自己的工作和人生轨迹。
他们生来便很从容,不紧不慢,井井有条。
他们做完自己每日的工作,然后便会参加一些祭祀和聚会的典礼。
有的人会在自己空闲的时候做一些义工,也有的人会到原野上听风,放牧。
生活里的“生”,在这个理想的国度里,似乎不需要费什么力气就能做得很好。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很正常。
——
我有一个邻居,他是我在这个国家里见过最奇怪,也是最荒唐的人。
他不像是其他的居民那样体体面面,彬彬有礼。
他整日做着一些不切实际的梦,总会有一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奇思妙想。
我不记得我这个邻居最初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好像姓唐,是一个大半辈子都稀里糊涂的憨人。
“当风刮得很大的时候,云层后的东西就会对你眨眼睛。”
这是唐对我说过的第一句话,也是我时常会想起来的一句话。
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唐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他刚刚从空想国里最高的学院回到家乡,不是结课,而是被退学。
这件事在我们的小镇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
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被退学是一件极其罕见的大事。因为在他们的一生里,自己度过的每个学院都很宽松简单。
他们本质上也都是很“温顺”的人,所以退学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很遥远很难接触的事情。
特别是这件事还发生在唐的身上,这个镇子里最优秀,最出色的年轻人。
小镇里的居民都不清楚唐的到底经历了什么。
只知道他回家之后,刚开始的那段时间里,和往常一样的温和有礼,眉眼含笑。
但仅仅是第一个月,他便去了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的家,他退婚了。
退婚的对象是我们镇长的女儿,一个很好看很可爱的姑娘。
举止端庄,饱读诗书,笑起来眉眼弯弯,和月光一样温和。
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熬夜看星星,一起逃课捉颖火虫。
我不知道自己这个邻居的脑子出了什么问题,会和这样一个深爱他的姑娘分开。
我问他:“你不喜欢她吗?”
他说:“很喜欢。”
我又问:“那你为什么会退婚?”
他说:“喜欢和爱又不一样,一个人的一生会喜欢不止一个人,但应该只会爱上一个人。”
我有些疑惑:“所以,你只是喜欢她,不爱她?”
他很欠揍的笑了笑:“我爱她的,这一点我很确定。”
我有些恼火:“可你说过只会爱上一个人。”
他认真的点了点头:“我不会再爱上别人了。”
在被唐上门退婚之后,那个姑娘不吵不闹,安安静静的等了唐三年。
后来啊,那个姑娘死了,死在了自己的二十岁。
然后我也发现自己被骗了。
因为唐还是爱上了其他人,一个不怎么好看的,很愚笨的村妇。
“她是公主,我一生想要守护的公主。”
那个无耻的人认真的对我说,我狠狠的给了他鼻子一拳。
血流的很多,这混小子很狼狈,但笑得跟哭一样难看。
那年他四十岁了,是个败光了自己家产的老光棍。
他的村妇二十岁,是个没什么人愿意娶的丑姑娘。
有的人说,人的年纪越大,懂得就会越多,但也会越没力气和冲劲。
但在唐的身上,这一切好像都反了过来。
他越老越糊涂,整天神神叨叨,不修边幅,但精力却有些奇怪的旺盛。
总会因为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做一些让人无可奈何的蠢事。
他喜欢看一些无根无据,没什么意义没什么营养的志怪小说;也喜欢拿着根木剑,兴致勃勃的在原野上和孩子们闹来闹去。
起初得体的大人们嫌弃他,后来就连孩子们也开始嫌弃他。
一个荒唐糊涂的憨人,在一群井井有条的精英里分外的显眼。
就像是原野上的风车一样。
哦,对了,在唐五十岁的那年,他彻底的疯了。
他卖光了自己的家产,卖了一匹瘦马,穿上了自己家祖传下来的破破烂烂的盔甲,到处去“行侠仗义”。
不过他谁都打不过,不管是路过的商人,还是装扮成骑士的学生。
他挑战的人越来越荒唐,输的也一次比一次惨。
他出名了,以一个年迈的荒唐的憨人骑士的形象,出现在了空想国的纸书上。
“他是一个笑话吧。”我这么想着:“要不然,我就是个笑话。”
直到某一天,这个笑话稀里糊涂了半辈子,终于在全国人们的注视下,找到了自己最后的对手。
那是一个……风车。
有的人笑的很大声,有的人愣了很久。
但我发现,好像有些什么东西开始不对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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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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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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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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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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