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名利?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不知道,也不愿意去想,因为我生下来就得到了大部分人追求了一生的所有。
家财万贯并不适用于我,因为我怎么都觉得,万贯好像并不是一个很多的数字。
好吧,其实我是没怎么读过书的。我都这么有钱了,读书又有什么用呢?
像是我们村子里面那个寒酸的私塾老头儿,读了一辈子的书,也没见读出来什么名堂。
半百的年纪,见到我不一样要弯腰躬身,规规矩矩的喊一声少爷?
人活着,应该学会寻欢作乐,认真的享受自己的每一天。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得到的结论,在一个灰头土脸的麻衣少年身上得到的。
他叫王二狗,是我家一个雇工的孙子。无父无母,家徒四壁,生活在我难以忍受的贫民窟里。
我闲来无事的时候,就会坐在自己家酒楼的二层,看着那个黑面穷苦的少年在村子里面跑来跑去。顶着炎日和冬雪,风雨无阻,为的只是那几块铜钱而已。
人的一生,从来都没有什么公平。
我坐在酒楼之上,俯视着楼下的穷苦人们。他们仰望着我,将自己最阴暗的那一面藏在背后,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千篇一律虚伪奉承的面孔。
而在这些人中,王二狗却又最为显眼,最为狼狈,最让我……不能容忍。
活成这幅模样,为什么不去死呢?
我有认真的想过,不如做一件善事,找人了却了这个人卑贱的一生。但这样,村子好像就会少了些什么,所以我想等一等,看看会不会发生什么有意思的事。
但不久的后来……我后悔了,我应该早些除掉他的,那也就不会有以后的麻烦了。
……
我认识箫小小,在很久很久之前,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
那时候我觉得,应该就是她了。
如父亲所说,一个男人可以有很多女人,但总要有一个让你不会厌倦,然后终至余生。
小小和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太一样,但具体在哪里,我又说不清楚。我只知道自己想要所有最好的东西,而小小就是我最想要的。
我会等到她长大,然后将她娶回家关在庭院里,永远的跟我待在一起。
可是只有一件事出乎了我的预料……她并不喜欢我。
可喜欢……是什么?
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不清楚,也不想花费心神去思考。
我选择了以往的方式,是的,很卑劣无耻。但过程并不重要,只要最后得到的东西依旧是最好的。
……
王二狗的爷爷病了,是那个慈眉善目总是给我做木椅的小老头儿。他病的很严重,但这次真的和我无关。
一切都恰到好处,我让管家把王二狗带进了府中,然后当做真的狗一样带在身边。
我其实并不讨厌他,甚至真的想对他很好。让他有读书考取功名的机会,然后再送他离开村子,永远都不要回来。
这是我最善意的选择,只要他能离小小远些,最好永远不见。
“两小无猜”,是真的有些可笑。
他叫王二狗,是二,又不是两啊。
但我……还是很嫉妒他,嫉妒这个卑贱愚钝的人。
我那段时间有些着迷,总是想翻些破书老本,找到能够证明我和小小也是命中注定的诗句和典故。
但我的确是在读书这方面没什么天赋也没什么耐性,所以一无所获。
然后我就跑到私塾,去问了那个年过半百的私塾先生。让他来帮我好好想一想,甚至编造一句也未尝不可。
……
后来的事情和预想中的一样,小小的母亲和王二狗的爷爷离世了。
而我和管家编了一个谎言,演了一场戏。
谎言讲给小小听,戏演给王二狗看。
尽管有些波折,但我最终还是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样,便好。
不过……我还是有些急了,所以小小她离开了我。
那天站在树下,我仰着头,看了很久很久。我第一次觉得有些荒诞,也有些难以接受。
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我已经许诺了她那么多,我已经努力了这么久,我已经说了啊。
最终我还是和她成亲了,在家人的安排下,是冥婚。
他们绕着我的周围劝了我很久,说了一些晦气和名声的话,我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我只是把自己关在院子里面,看着月亮,想着一幅干净好看的眉眼。
小小很好看,比我还好看。她很干净,很简单,这是我喜欢她的原因。她不喜欢我也是没关系的,当然她也不应该喜欢别人。
我觉得很遗憾,但也只是遗憾而已。
我还年轻,会遇到更多的人,会遇到……下一个箫小小。当然,不会再有王二狗的存在。
但现在,我还是要结亲的,不是为了什么可笑的名声,只是因为我承诺过而已。
如果连自己承诺过的话都没办法办到的话,小小应该会嘲笑我的。
……
那天是正月十八,一个合适冥婚的日子。
天刚蒙蒙亮,我便做好了准备,骑着马带着冥婚的队伍接亲。
小小的嫁衣很合适,妆容应该也很好看。不过我没有看到,也不怎么想去多看一眼。
我站在坟前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现在想来,我是喜欢小小,但我和她之间好像的确没什么话题。
我不懂她,只知道她很好看,很不一样而已。
最终我哼了段离人愁,是我喜欢的曲子,不过后来就不喜欢了。
……
王二狗离开了村子,不知所踪。
而我没什么改变,依旧花天酒地,无所事事。我依旧奉承着自己的想法,想要寻欢作乐,潇潇洒洒的活过这一辈子。
村子是我的,村子外面也有很多属于我的家业。
这一切应该很不错,一段故事之后,应该是下一段故事吧?
但为什么总是觉得没什么意思呢?
为什么总是浑浑噩噩,毫无兴致呢?
我期待中的下一个箫小小,到底在哪里?
甚至连王二狗都没有再出现过,这个偌大的村子里面,好像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某一天,村子里面来了一个招摇撞骗的道士。
臭气凌人,不可一世,于是我派人宰了他,然后得知了……修士的存在。
修士,鬼魂,长生和道法。
这些东西听起来要有趣的多,总比窝死在一个地方要强。
于是我变卖了所有的家产,离开了村子,开始了自己的修道之路。
练气、筑基,长路漫漫,凶险异常。
我的天赋不是很出众,但也算尚可。炼气士的道路没想象中的那么容易,甚至可以说是步步崎岖,满目艰辛。但我至少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还有一丝可以盼望的东西。琇書蛧
我记不清过去了多久,当我再次觉得疲惫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位金丹修士了。
我也知道,自己的修道之路,或许也就能走到这里了。有心但无力,终究不过是梦一场而已。
我回到了村子,然后守在了小小的墓前。
那时候我才发现,小小好像并没有彻底的死去,而是真的离开了这里。
我坐在墓前看着月光和夜空,沉默了很久很久,然后终于想明白了什么,苦笑着摇了摇头。
原来从一开始就是这样,我……从来都没有走出过村子,也没有走出过这个故事。
修仙得道,太过辛苦。
长生而已,对我又能如何?
以我贪图享受的性子,怎么会一时兴起,放弃混吃等死的安逸生活,去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呢?
终究不过是意难平而已,我只不过想要……再见她一眼。或者更贪心些,想让记忆里皎洁的月光活过来。
我一直都是个自私骄傲的人,但修仙路漫漫,我的心气的确是只能支撑我走到这里了。
我很累,很想见你一面。
……
村子里面的人告诉我,有一个老道士在小小的墓前待过很久,口中还念念有词。
我循着这些痕迹,开始了一段新的路途。
从村子到北漠,从唐国到大泽。这段路很漫长,也很累,我好像死了很多次,但跌跌撞撞依旧挺了过来。
不是执念,只是想着多走一会儿,或许就在前面的不远处。
不过我没有最终还是寻到你啊,面前有一个村子,很像我离开的村子,但我可能……要真的歇一歇了。
……
哦,对了,我那日问了私塾先生有没有什么适合你我的诗句。
那老头儿想了很久,最终给了我一张字条,上面写着:
“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
我叫君晚泉,你叫箫小小。
我一直觉得自己的名字和你很配,但即便我没读过什么书,我也能感觉到这句诗其实并不是什么好的寓意。
我臭骂了那老头儿一顿,但还是偷偷把它记了很久很久。
是比不上“两小无猜”,我承认,但又怎么样?
我很喜欢,很……后悔。
小小,我很后悔.
我只是不敢承认,其实我……后悔了很多年很多年。
对不起啊……
……
夜雨潇潇,瘫到在树荫下的中年人仰起头来,看着不远处的小村子,无声地笑了笑。
白发垂髫,眼神也渐渐模糊,但他依稀间好像看到了什么。
是一个憨厚老实的面黑汉子,手足无措的挠了挠后脑,然后缩着脖颈坐在了村头。一身红衣的姑娘沉默了片刻,然后张牙舞爪的向着他扑了过去。
姑娘拧着汉子的耳朵,横眉竖目,不停地念叨着什么。汉子蹲在一旁,苦着脸低头求饶。
但他们其实眉眼微翘,好像……很开心啊。
中年人见此微微一愣,然后闭起了眼睛,嘴角却咧的更大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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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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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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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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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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