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滴轻灵的在每个缝隙中跳跃,它们从遥远的云层中出生,乘着秋风走过一段漫长的距离,然后迎来了自己的终点。
庭院内有些出奇的安静,三个衣着不同的少年,却默契的倚靠在自己的位置上,各看各的风景、各自安静的出神。
他们没有彼此打扰,只是守着自己的角落,眯起眼睛享受着久违的宁静。
庭院里不知道何时飘起来一阵轻柔的雾气,雨幕笼罩其中却没有把雾气冲散,淅沥沥的雨丝和三个出神的少年,构成了一幅安逸宁静的画卷。
……
李牧坐在庭院最深处的地方,头顶翘起的屋檐遮住了大部分的雨水,其余伴随着秋风斜进来的雨滴,也被青袍微微泛起的模糊光晕阻隔在了外面。
不过身上这件珍贵的青袍能遮蔽的只是身体,李牧感受着鬓角的湿意,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个蓑帽戴一下……
淡白色的雾气轻轻飘过,它的源头,是沐青此前折断的白雾昙花茎秆。茎秆中通径直,雾气伴随着雨丝飘散到了庭院的每一处角落。
李牧鼻尖微微抽动,一股清凉干净的气息渗入鼻腔,让他有些疲倦的精神一下子清爽了许多,好像有一瓢凉水从头顶浇过,好像整个世界都明亮了不少。
安神养眠,这东西原来是这么用的啊。
不过也不知道这白雾昙花生长了多久,几个寒暑的花期。
啧,庭院的主人,那个没什么脑子的少女,应该从来都没有摘下来试试吧?m.xiumb.com
清凉过后,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困意袭来,不知道是两夜没睡的缘故,还是指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渗出的血滴,李牧的思绪突然有些沉重。
那种感觉,就像是劳累了许久,或是一口气看熬完了一本厚重的古籍,心底的石头落地,总会想要昏昏沉沉的睡一觉。
但还不是时候,再等等吧……
李牧眼底泛起一阵阵波纹,撑起下颚,心中开始找一些能够让心神运转起来的事情,以驱散灵魂深处的困意。
自己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已经有很久了吧?
如果不是三年前那个记不清样子的青衣人,自己应该会搭着那个贩卖奴隶的车队,穿过唐国的边境,到达了原本计划里的北方古国吧。
或许那样的话,事情会简单许多,没有约束,没有这样那样的规矩,只要……修行就好。修行,对自己来说从来都算不得什么难事。气血也好、神念也罢,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
以自己这几年来见过的那些天才们,除开少数看不透的几个,天赋最高者,应该就是亭子里那个百无聊赖的红衣少年。
少年似乎生来就没什么戒心,当然更可能的是,他并不在乎世人的窥探,对自己有着近乎自负的骄傲,肆无忌惮的张扬着自己耀眼的天资。
十三岁的金丹剑修。
也的确有着足够骄傲的资本。
以自己目前这具身体的天赋底蕴,没有额外的机缘的话,也不太可能比他强多少,但至少这么也不会是现在这样的束手束脚。
按照三年前的那辆马车中,那个憨厚可爱的小胖子所说,他家在北国草原的深处,有数不尽的牛羊和牧地,也有连绵不绝的山脉和矿产。
地广人稀的北国,或许是更适合自己修行、成长的地方。
而且那个小胖子……真的是挺憨厚、挺愚笨的,不知道他的家里人是不是像他一样好忽悠。
如果是的话,自己应该会选择在那里定居下来,伪装成一个厨师?书童?还是什么其他的什么。
一个谎言未必会滋生出其他的谎言,只要被骗的人很笨,又或者……他并不在意就好。
那……小胖子又是哪种人呢?是很笨?还是……不在乎?
应该是挺笨的吧,不然……怎么会把一个从未见过,路上捡来的奴隶,当成朋友呢?
李牧还依稀记得,那个笑起来看不见眼睛的小胖子,在磕掉了自己的牙齿后,攥紧了小心翼翼递给自己的样子。
“在我的老家,掉下来的牙齿是友谊和祝福,也许你的病明天就好了也说不定啊,你不喜欢也先拿着,等到明天再丢掉!我不想你继续病下去。”
但那个没什么心机的小胖子,最后还是死了啊。
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李牧并不清楚,那时候自己的选择到底是对或是错,他只是有些累了,在他的记忆里,那辆马车晃晃悠悠的行走在雨天的小道里,一直这么走下去,一切都很轻松写意,直到……噩梦降临……
青衣人的剑气划开车帘的那一刻,躺倒在血泊里的李牧其实心底也微微有一些解脱之感。
他扑倒在那个柔软的肚子后面,眼神看着地面上缓缓流淌的血迹,头一次感到那样的疲惫,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
袖子里的匕首,是自己早已经准备好的,哪怕没有发生意外,哪怕青衣人那晚没有到来,自己应该也一样会亲手杀掉身旁那个天真烂漫的小胖子,然后逃往边境外不知道什么地方去……
他对自己是很好,从所有的奴隶中选择了自己,带在身边,也是温暖的马车里,才让自己恢复了不少的力气,缓过来神来。
如果那个小胖子对自己稍微小心一些,稍微苛刻一些;
如果自己没有听过小胖子家乡的故事;
如果在自己进食的时候,那个小胖子没有紧紧地盯着自己,笑着眯起了眼睛,目光……像是自己看待眼前的食物的话……
如果……自己在前一天的晚上,没有看到那人被磕掉的牙齿,很快的便长了出来,而且变得愈发狰狞的话……
故事,是不是会有些不同?
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结果,自己亲手结束了那个小胖子的生命,便再也没有机会,去确定他到底是满怀善意,还是恶念的渴求了……
也许,那晚过后,没有动手的自己,会在遥远的北国衣食无忧,潜心修行。也许……自己早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被丢弃在了唐国的边境,
这么想的话,还是现在的结局要好一些,至少自己还能在吃与被吃之间选择。
只是,馒头吃多了有些噎得慌啊。
还有,坐在庭院里的那两人什么时候走?
坐了这么久,自己的腿又麻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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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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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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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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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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