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释放的新闻消息刊登上了各大报纸,廖金科亲口澄清只是“一场误会”。
报纸上还被配上了明曦刚出狱的照片。
照片有点粗糙模糊,黑白照,少女身形瘦弱,在傍晚的光辉映照下显出了几分萧瑟和狼狈。
但就是那么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却敢执笔如刀,仗义执言,丝毫不畏惧政府的迫害,公然撕开鸦片的真相,令许多人都感到了无比惭愧。
一些文圈大佬们也是直到此时,才知道那个不畏强权的轩辕光,只是个在念大学的孩子。
明曦和丁秀曼刚走过来,就看见校门口一片人山人海。
听说轩辕光不仅是星火,还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学生,不仅本校的学生,包括许多外校的学生,群众,纷纷都听到消息赶过来,想要一睹轩辕光的风采。
“怎么回事?校长不是说轩辕光今天回学校吗?怎么人还没来呢?”
“是啊,我早上五点就过来……”
一些学生手上都拿着刊印有轩辕光的文章,三三两两地站在一起,互相讨论着轩辕光所写的文章。
严格来说,这个时代有许多文豪大师,他们或辞藻堆叠,或嬉笑怒骂,几乎每个人都有着十分深厚的文学功底,并不比明曦差。
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敢像明曦一样直白、清晰、锐利地叫嚣着鸦片、妓女、种种制度的错误,因为此时还没人能保证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大家都在摸着石子过河,只有明曦占据了先知的优势,才敢那么狂妄地一脚照政府军阀们的脸上踹了过去。
可除了明曦,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这么笃定自己是对的,在许多人看来,明曦这简直就是急着要去地府报道了。
这人活不长了。
这是眼下许多人的想法。
直到新华夏建立之后,几十年,百年后,人们才发现这一时期的轩辕光有多么的有远见,她文章中的种种言谈和提议,在当时看来离谱而又可笑,但却是无比的真知灼见,和伟人一样具有远大的目光和魄力。
丁秀曼用书包遮在明曦面前:“我的妈呀,这人可真是多啊。”
“你跟在我后面,咱们偷偷溜进学校去,要不然被这些人缠住……这些可比上回记者难缠多了,搞不好还有你的狂热粉丝,你要是被缠上了,咱俩只能大难临头各自飞了……”丁秀曼嘟嘟囔囔地跟明曦说道。
两人刚要进学校,一个女学生就眼尖地看见了丁秀曼,接着就发现了丁秀曼旁边有个躲躲藏藏的人,看起来好像是……
女学生刚要欣喜地喊叫出声,旁边一个黑色中山装的青年却制止了她,低声跟她说了几句话。
明曦和丁秀曼好不容易溜进学校里,学校里的人明显比外面门口堵着的少多了,两人刚松了口气,就见一个青年追了上来。
“先生,我有重要的话,要跟你说。”郁元洲追上两人,拦住了她们的去路,真诚地看着明曦道。琇書蛧
丁秀曼皱了皱眉头,随即想到什么,只能扯了扯明曦的衣角,低声道:“咳咳,明曦,这个人好像也是你的狂热粉,不管怎么说,你这次出狱,他也帮忙了……”
那时丁秀曼灵光一闪,想到的就是郁元洲年纪轻轻,却得到了那位的器重,而那位可跟大帅关系匪浅。
于是丁秀曼就和明朗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找了郁元洲,没想到郁元洲居然二话不说就拍板答应了下来。
丁秀曼思索了一下说:“要不你给他签个名吧?”
明曦看了丁秀曼一眼,发现她是认真的,顿时无语地沉默了一会,然后问郁元洲:“你是想要我的签名?”
郁元洲怔了一下,随即摸了一下头,腼腆地笑道:“签名?啊……这个……也不是不行啦,就是……对了,我是有正事要跟您谈的。”
“跟明曦谈?怎么,我不能听吗?”丁秀曼敏锐地发现了这小子把她当外人??
郁元洲连连摆手道:“不是不是,只是这件事情,只关乎轩辕光先生一个人。”
丁秀曼也知道郁元洲身份的特殊,他也算是政府那边的人,或许他提前得到了什么消息,想要告诉明曦,这种消息,也许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丁秀曼想了想,主动拍了拍明曦的肩膀,冲她眨了眨眼睛道:“我先进去,要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大声喊我就行。”
明曦点点头。
等到丁秀曼进去了,郁元洲和明曦才一块儿走到了图书馆旁边的葡萄架下说话。
郁元洲心情复杂地看着明曦,眼前的人是她上辈子最崇拜的女作家,那时候她刚上大学,学业轻松了些,就找了许多明曦的同时代小说来看。
直到看到一篇小说,把明曦写成了穿越者,跟各种伟人,还有跟日本军官谈恋爱的小说,她终于无语住了。
直接就连发了无数条“国粹”,最后账号显示异常,她就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她就变成了个小婴儿。
还是个带把的男娃娃。
从一个成年人变成需要吃奶的娃娃,郁元洲其实崩溃过,甚至想过要不出点“意外”,重新投胎得了。
但是一想到这个时代会有明曦,也许有一日,她能近距离亲眼看到自己的偶像,她又坚持了下来。
而且郁家的条件也不算差,而且她的大哥,父母都对她极好,从小对她百般宠爱。
只是郁元洲一等就等了许多年,直到他在美国学习之际,有同学人肉带过来了几份国内的报纸,他才看到了那个熟悉的笔名。
之后郁元洲就加速学习进程,然后以火箭速度回到了国内。
并如同历史的走向那样,受到了一位将先生的重用。
郁元洲思绪万千,看着面前比自己年龄还小的偶像,长叹了一口气道:“先生,下个月,校长会请您开一场演讲,我希望无论如何……你都不要去。”
明曦看着郁元洲,问道:“为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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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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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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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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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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