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元洲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足足有二十五年了,比她上辈子活的时间还要久。
有时候郁元洲甚至会忘记自己是一个现代人。
他在这个世界有了新的家人和朋友,以及新的人生,偶尔他也会怀疑,也许现代的一切,只是庄周梦蝶。
但随着历史事件的发生以及所知人物一个个登上历史的舞台,直到他在报纸上看见那一个个熟悉的笔名,以及星火,他才终于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
1925年,是民国十四年,依旧是一个暗无天日的时期。
有人曾经推算过,在民国时期,每年平均就有300到700万人死于饥荒。
累计饿死过2亿人口,平均寿命约莫只有35岁。
此时也是鸦片行业最为猖獗的时期,政府派虽然也有人抵制鸦片,但大多数都是抵制“洋烟”,对本土鸦片并不排斥。
很多人都把鸦片当成了精神食粮,是一种能够治病的“药”,对身体健康有莫大的好处。
而这一时期,瘾君子的数量足足达到了约有八千余万。
屋外的楼道里,温时新和明朗吵得极其大声。
温时新有些烦躁地从上衣口袋中掏出香烟,用打火机去点烟,却被明朗一把将烟给拍掉了。
黑漆漆的楼道里,一点儿灯光也没有,只有天上稀疏的月光映照在两人身上,一时间,气氛降到了冰点。
虽然都看不清楚对方的表情,但却隐约有种火药味在彼此间蔓延开。
温时新偏头朝屋里看了一眼,明曦还在屋里。
于是温时新就比了嘘声的动作,然后好脾气地把掉在地上的香烟捡了起来。
明朗深呼吸又再深呼吸,拳头捏紧了又松开,语气里压抑着极大的怒意:“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你要跟那帮人接触?”
温时新低头,漫不经心地点燃了香烟,深深地抽了一口烟,吐出烟圈,一边道:“我为什么不能跟他们接触?良禽择木而栖,朗哥,我觉得你也可以……”
温时新的话还没说完,明朗终于忍不住挥了一拳上去,温时新被他打得退后了两步,捂着淤青的嘴角没有说话,在黑暗中冷冷地看着明朗。
明朗冷笑道:“你敢把刚刚的话,去跟我妹妹再说一遍吗?”
温时新:“跟她说干什么?明朗,我跟你一样,都不希望过多地牵扯到她……”
明朗愤怒地吼道:“可是我告诉你!她已经身在其中了!我妹妹写的那些文章,你不是没有看过,还有那年游行,我们俩都劝了,但她还是执意要去!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啊?温时新,你现在告诉我,你想要后退了?”
明朗一直都是一个脾气极好的人,这么多年来,温时新还是头一回见到他发火的样子。
温时新不禁愣了一下。
明朗是在温时新的推荐下加入的组织,但是却对组织坚定不移,而在组织内,也是尤以他和温时新最为亲密。
温时新在想什么,每天和什么样的人接触,明朗都一清二楚。
温时新颓然地低声笑了笑,轻声问道:“朗哥,你说这个世道还要再乱多久呢?”
“你认为我们的信仰和理想,真的就能改变这个世界吗?”
“朗哥,与其做被熄灭的星火,还不如奋力一搏,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温时新一双黝黑闪亮的眸子里在黑液诡异地沸腾着。Χiυmъ.cοΜ
“为了你心目中轰轰烈烈的大事,需要背弃信仰和理想吗?”明曦推开门,从门内探出来一个脑袋问道。
两人的身子不自觉地僵硬如水泥板。
温时新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退后两步,不着痕迹的,暗暗踩在了刚刚抽了没两口就被打掉落在地上的半截香烟上。
他知道明曦最恨抽大烟的人了。虽然香烟不算大烟,但是她应该也不会喜欢。
温时新一边偷偷踩住了香烟,一边使眼色朝明朗求救。
“我和你哥开玩笑呢,你怎么出来了?”
温时新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可惜聪明人总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温时新被另外一方收买,并不是为了名利权势,而是为了他实现他的抱负。
他确实是走错了,可惜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走错了,更不认为自己错了。
世界上总有一种人能够固执己见,哪怕全世界的人都告诉他,他错了,但他依旧觉得自己是对的,世人皆醉我独醒。
明曦歪了歪头,目光毫无焦距地凝视了温时新一眼,如果温时新还是要走上辈子的老路……
她会杀了他的。
也许杀了一个温时新并不能拯救华夏,但她高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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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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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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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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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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