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时新沉思了一会说道:“好,我回去会考虑的。”
“对了,你刚刚说的是……沪南大学?”
明曦点点头。
明朗已经热好了饭菜招呼他们两个过来吃饭,一听沪南大学四个字,立刻插话道:“沪南大学?那所学校好像要求非常严苛,很多人都在入学考试上被刷掉了。”
明朗微微皱起了眉头,有些担忧地看着明曦,一旦考试考不过,等于报名费就白花了。
虽然他也觉得自己妹妹十分聪明,但是人外有人,明朗还是希望明曦能挑一两所考试简单的大学,以确保能够考上大学。
温时新也在一边跟着点头道:“是啊,沪南大学可不简单,听说沪南大学校长蔡先生可是个十分了不起的人物,他不仅参与了反帝反封建的活动和斗争,还开“自由”与“学术”之风,实行男女同校,就连我叔叔都对他十分称赞。”xǐυmь.℃òm
明曦看了两人一眼:“没关系,我已经保送了。”
对面两人手上的筷子突然掉了。
明朗:???
温时新:???
“你……你刚刚说什么?”两人异口同声,满脸诧异地看着明曦。
明曦毫不在意地道:“报社的一个主编,想要替我写信推荐我到沪南大学念书。”
温时新想了想,有些惊讶:“是陈珂先生?陈珂先生居然还和蔡先生有交情?”
“无缘无故的,陈珂先生为什么要推荐你到沪南大学去?”温时新好奇地问道。
明曦还没说话,明朗就眼睛一亮道:“对了!是不是因为你写的文章?”
明曦写的稿子都给明朗念过,明朗一直深为自豪。
《良友日报》面向的阅读群众都是一些知识水平不太高的人群,他的身边就有很多认识的车夫在看《良友日报》。
每次拉完客人,大家一边蹲在台阶上擦汗,一边讨论《最后一个太监》的时候,明朗都忍不住想要向大家炫耀作者是自己妹妹的事情。
但是因为怕给妹妹带来麻烦,明朗还是忍住了没有说,但心里也十分为自己的妹妹感到骄傲和自豪,他把妹妹送去念书,果然是对的!
明朗只是个普通人,他也挣扎犹豫过,他也想念书。
但他不念书的话,还能凭力气赚钱。妹妹不念书的话,除了嫁人根本没有其他出路。
但明朗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只知道明曦的文章很受欢迎,完全不知道妹妹的文章究竟产生了什么影响。
温时新有些诧异:“你还会写文章?”
她到底是什么妖孽,会语言,会数学,还会写文章?
温时新自恃聪明绝顶,一向心高气傲,不屑和同龄人交友言谈,后世有诸多的营销号和专家都研究过他这个人,说他有能力,但不干人事。一生聪明到极致,但也自私自负到了极致,反复横跳于两派之间,毫无立场和信仰,是个不折不扣的无耻小人。
比起他在数学上的天赋,他在政治上的手段并不是特别高明。
但即使如此,直到他饮弹自尽之前,他都是伪政府的二把手,地位根深蒂固无可动摇。
此时的温时新还是个毛头小子,少年自负凌云志,和明朗一样,两人脸上都带着不谙世事的纯粹笑容。
明曦点头:“我看写文章比卖报纸好,钱多事少,这个月卖完报纸,我就不卖了。”
卖报纸的时间拿来写字,她都能写出好几百篇了。
只是这种东西在精不在多。
而且重复的东西不能来来回回写,否则就跟烦人的小广告一样了。
温时新有些失笑:“投稿哪有那么简单,杂志社一天不知要收多少份稿子,你的稿子能选上,算你运气好。”
温时新也提笔给《沪上日报》投过稿,但是没过。
温时新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一下子变得有亿点奇怪:“等一下……你写的文章在《良友日报》上面???”
明曦:“是呀。”
温时新的表情顿时变得有些一言难尽,食不知味地吃着饭,看着对面的明曦,思绪发散,脸庞微红,满脑子都是《良友日报》上面的小黄文。
明朗看了温时新一眼,顿时知道温时新是想歪了。
不过明朗又想到了一件事:“那位先生要写信保送你去念书……可是这样好吗?会不会对别人不公平?”
明曦:“虽然是保送,但是明面上还是要去考试的。”她算是内定的。
温时新:“这世上本来就没什么是绝对公平的,以明曦的能力,就算没有保送,也一样能考上。她去沪南大学,还不知道是谁占谁便宜。”
学校有很多,但是顶尖的人才就那么一小撮。
保送只是学校提前预约人才的一种方式。
吃完饭后,温时新就起身告辞了,临走的时候,明朗连忙顺手塞了一份报纸到温时新手上:“第一版上面的文章,就是我妹妹写的。”
温时新收下了报纸,因为路上天色太黑,只好等回到了家再看。
回到家后,温时新翻开了报纸,报纸第一版面只有一篇文章,标题赫然是《最后一个太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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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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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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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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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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