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没有在稿件上留下真名,而是用了笔名星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回邮局的人很快就给她找出了信件,还有她的三元稿费。
她的那篇文章总共两千多字,千字一块,不满千字按千字算。
回到家吃过饭后,明曦才拆开信件看了看,是陈主编亲自写给她的回信,内容非常言辞深切诚恳,夸她的文笔好,故事也好,但还是善意地希望她不要在文章里谈及国事。
如果有心想要往时事严肃文学方面发展,推荐她向《沪上时报》进行投稿。陈主编最后还特意给她推荐了一个自己认识的《沪上时报》的编辑。
明曦有点惊讶,《沪上时报》那可不是一般的新人能挤进去的圈子。
能在沪上时报发表个一言半句的,都是沪圈里有名有姓的文人。比如丁秀曼她老爹。
陈主编居然会推荐她去给《沪上时报》投稿。
明曦想了想,就抽出稿纸继续写《最后一个太监》的第二章,写完《最后一个太监》,她又开始写准备投给《沪上时报》的稿子。
第二天卖报纸的时候,明曦依然没有看见温时新。
不会是死了吧??
想了想温时新的面相,明曦就觉得不应该呀。
不过温时新好几天都没露面了,明曦一直在老地方卖报纸,但就是没见到他。而他塞给她的信件,也一直还在她这里。
“小姑娘,我要一份报纸。”一个金发蓝眼,衣着楚楚的外国人走到明曦面前,用蹩脚的中文要了一份报纸。
一看见他,身边的普通人便都下意识把头低下,目光也跟着躲开了。
这个时期,洋人站在这个地面上,就是比生在这个地面的华夏人尊贵。
谁也不敢头铁去招惹洋大人。
明曦看了一眼面前的洋人,微微一怔,随即用流利的英文,拿了一份报纸递给他:“给你,两分钱一份。”ωωω.χΙυΜЬ.Cǒm
“谢谢你。”洋人接过报纸,拿了钱过去,下意识地道了一声谢,正准备转身离开之际,才反应过来明曦刚刚跟他说的是英语。
“你……你会说英文?”希恩非常吃惊地看着这个中国女孩。
华夏人会说英文的很少,而且很多都是男性,女性并不多见。因为这个地方的人非常奇怪,他们只要男子读书,工作,却不要女人。
西方世界一开始也不是平权的,但他们此时对女性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提升,对自己的身份和国家有着天生的骄傲和优越感的希恩,现在是非常瞧不起华夏人的。
觉得这个地方充满了落后和愚昧,还有无知。
明曦点点头:“当然,我和我的同学、老师们都会说英文。”
明曦的英文和此时的很多是人有着非常显著的区别,她的英文毫无口硬,一口纯正地道的伦敦音,让希恩有些怀疑她是长在华夏的英国人。
“你去过英国?”希恩充满了惊异的目光看着明曦,她的年龄应该很小吧,十四?还是十五?
明曦摇摇头:“我没有去过英国,但我知道英国的伦敦,还有伊丽莎白女王。”
希恩非常复杂地看着明曦:“真是令人惊讶的小姑娘,我简直不敢相信,这片落后的土地上,居然还有像你这么特别的人。”
希恩用了一个词来形容明曦,特别。
她身上穿着洗旧的黑色裙子和衬衫,留着黑色的齐刘海,脸上风轻云淡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冷幽幽的,又仿佛带着一簇极为明亮的火光。
明曦挺直了腰板,微笑着,非常有礼貌地用英文道:“并不是我特别,而是你压根不了解,我生长的这个地方,到底是什么地方。”
此时的洋人们鄙视,且看贬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的人,但是一百年之后,这片土地上在短短时间内涌现出来的富强和文明,将会让他们瞠目结舌。
希恩会成为这个时代和未来的见证者。
希恩微微一愣,女孩的口吻和语气带着一抹从容和自信,清脆的少女音掷地有声,让他忍不住心神震荡。
两人没再交流多久,希恩看了看自己的腕上的手表,就急匆匆离开了,离开的时候,他一步三回头,终究还是忍不住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相机,拍下了一张照片。
晨曦之中,一个女学生正一脸神采奕奕社挥舞叫卖着手里的报纸,她脸上的表情和周围人的疲惫和麻木表情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
“快快快,第二章出来了!!”因为家里有条件,良友日报一出来,康家的下人立刻第一时间去买到了最新出炉的报纸,送到了康冠玉手上。
康冠玉也不是小气的人,让下人一口气买了好几份,带到办公司里给每个老师都发了一份。
大家都急迫地翻到了第一版面上,找到了《最后一个太监》的第二章。
第二章讲的是张德的姐姐嫁给糟老头子后,没过多久就被活生生糟蹋虐待死了。
张德和家里的几个兄弟抄着家伙去找老头子算账,结果却被老头报案,把他们一伙人都抓起来了。
有两个哥哥死在了牢里,其他人被关了好几天,最后才放出来了。
放出来后,张德再一次找到了父亲,要求去根,进宫做太监。
因为没钱去专门的地方净身,张德的父亲就自己给儿子操刀去根。
然而当张德疼得浑身直冒冷汗,在床上打颤之时,消息闭塞的村里却终于传来了封建帝国结束统治的事情。
张德接受不了巨大的刺激,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直接晕了过去。
但是切都已经切了,还能怎么办。
张德醒来之后并不甘心,他想要到外面去闯一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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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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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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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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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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