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快穿:宿主她总在吓鬼的路上>第337章 民国女作家的二三事(9)
  杂志社里,主编一大早就到了报社,搬过了稿件箱过来,从中拿出一封又一封的稿件看了起来。

  “《鸳鸯梦》?又是一篇千金小姐和穷书生的风流韵事。”主编笑了笑,暗自摇了摇头。

  题材老套,这种小姐和书生的艳情文章早就被写烂了。

  主编放下稿件,又拿了一篇出来。

  “《金风玉露一相逢》这个作者文笔老练,不错……”主编往下看了看,发现是一篇有妇之夫和已婚小姨子互相偷情的文章,顿时微微皱起了眉头。

  虽然良友日报刊登的很多都是艳情小说,但都是借着艳情小说的壳子如金瓶梅一般讽谏世人。

  比如前几期刊登的香婆子传,女主人公因为自己的来者不拒,导致她的其他男人合起伙来害死了她真正的心上人,最后悔不当初,从此收心向斋。

  故事有一个因果轮回的设定,讽谏世人,不论男女,淫滥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但是这篇《金风玉露一相逢》最后男主人公居然把小姨子也一并娶了,从此过上了两女侍一夫,好不快活的日子。

  主编暗叹了一声,可惜这个文笔了。

  主编又从箱子里拿了一份稿件出来,“《最后一个太监》?”

  咦?怎么还有人写太监的,太监又没有那个玩意,能写出什么花来?

  主编一下子就被勾起了兴趣,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结果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个张德也太可怜了吧!

  还有那个恶霸和官府,这世上竟有如此无耻之辈!简直看得人火冒三丈,恨不得把两人从文章里面揪出来暴打一顿!

  什么?十三岁刚来初潮的小女孩,居然要嫁给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不死当续弦!

  主编看到这里,忍不住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把过来取东西的卢起都给吓了一跳。

  “陈主编,你这是怎么了?”卢起有些好笑地看了一眼陈主编:“就算是投稿的稿件写得太差,也不至于发这么大火吧。”

  “来来来,喝杯水啊,消消气,消消气。”卢起给陈主编倒了一杯水,递了过去。

  陈主编却沉着脸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喝,然后把手中的稿件递过去卢起:“你看看这个。”

  “行,我看看。”卢起好整以暇地结接过稿件,倒是很好奇,究竟是多烂的文章才能引得社陈主编如此失态。

  一入眼,就是排排字迹清秀整整齐齐的小楷,工整得仿佛从印刷厂印出来的一样。

  卢起有些惊讶:“这字写得不错啊……”

  陈主编瞪了他一眼:“看内容!!”

  卢起放下杯子,一行一行认真地看了起来,一共三页稿纸,洋洋洒洒也不过二三千字,但是卢起的心情却越看越沉重。

  “吗的,天底下竟有这样放屁的事情!!”卢起气得脸色涨红,眼神里面充斥着愤怒的情绪。

  说完,卢起还不够解气,连带作者都埋怨起来了:“这作者写的实在气人!恼人!这他娘的还只写了一章,下面呢?还真是个太监,写到姐姐出嫁就没了。”

  陈主编抿了抿唇,看向卢起问道:“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卢起认真道:“好文章,字好,写得也好,故事也好看。就是……太悲惨了点。”

  “陈主编,你说咱们现在真有这样的人么?”

  陈主编:“你问的是太监,还是如他一般的人?”

  “这个作者心思倒是挺巧的,他想写的,未必是太监……你瞧瞧,如今多少人活得同这个太监一样,甚至还不如这个太监的。”

  卢起“啊”了一声,眼神里带着一点儿惊讶,按理说这样的稿件不应该投给他们啊,他们这就是个鸳鸯蝴蝶派的文学刊物,主要阅读群众都是普通人,使用白话文,以爱情为主。

  卢起忍不住说道:“这个作者的稿件是不是投错了,咱们报社怎么可能刊登这种稿件。”

  良友日报只是一个小报,向来都是只谈风月,不谈国事。

  这篇文章只要是有心人,肯定一眼就能看出写的是什么意思。

  陈主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没有去接卢起的话。

  明曦在信件上留了自己的地址,只是她等了三天,也没有等到报社的回信。

  她的投稿内容确实和良友日报的稿件有点不沾边,明曦的心态倒是放得很平,反正这个时代又没有互联网,一篇稿子被退了,大不了她再投其他报刊也是一样的。

  之所以会投良友,完全是因为她在良友打工的缘故。

  “明曦,今天晚上你到我们家去吃饭吧,我跟我爹说你外语说得很流利,他不信,非要见见你。”丁秀曼收拾好了自己的书包,走到了明曦面前道。

  明曦昨天已经跟明朗说过她要去同学家吃饭了,因此就点了点头,跟丁秀曼一起回家。

  丁秀曼家里有下人,早早就拉了一辆黄包车在门口等着,丁秀曼亲亲热热地挽着明曦的胳膊,两人一起坐到了黄包车上。

  夕阳余晖无限美好,等到夜幕降临之后,这里就是繁华的大上海,红灯绿酒,纸醉金迷。

  那些衣衫华丽的贵公子和名媛小姐,与这个时代饥寒交迫,过得猪狗不如的老百姓,简直不像是一个时代的人。

  “站住!臭小子,你给我们站住!!”几个巡警一边挥舞着手中的棍棒,一边挤开人群,拼命追赶者着一个带着黑色中山帽的少年。

  现在是六点多,正是放学下班,夜班们上班的高峰期,大上海的街道上到处挤满了行色匆匆的人。

  被追赶的少年一边用手兜着自己的帽子,一边跑得飞快,冷不丁就和车夫撞到一起,车夫意外地拉停了车子,车上的丁秀曼和明曦出于惯性作用,两人身子都往前倾了一下。

  “喂,走路不长眼啊你!”丁秀曼当即就非常生气地怒问道。

  没见过这么冒失的人,这是赶着去投胎的吗。

  “对不起,对不起……是你?!”温时新匆匆道歉了两句,正要跑开,抬头认出了明曦,顿时露出了意外和惊喜的神情。

  明曦留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刻了。

  然后也不等明曦说话,温时新把一个信件匆匆递到了她手里:“麻烦你,帮我保管一下,改天我再去找你取!”

  说完,温时新就撒腿就跑了,连带着后面几个酒囊饭袋的巡警也跟着他追了过去。

Χiυmъ.cο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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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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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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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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