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打并非小打小闹,因为她已经感觉到被打的部位火辣辣的烧起来!
“你、哥,你打我……”她的眼眶红起来,不可置信的大喊,“严丛月那是个外人,你为了外人打我!!”
“什么送给他,我没那么贱!我才看不上他!”
李大壮听到这句话恨不得再扇她一巴掌!
这蠢货!
重点是这个吗?
娘的,养她还不如养头猪。
“哥哥,你是不是看上那个废物!”李翠芬忽然明白了什么,她哭着嚎叫起来,“她有什么好的,你们一个两个的,都看上她……”
李大壮是再也忍不住的,呯的一下把门甩的震天响,他气呼呼的扛了斧头往山上去,他怕他再跟这蠢货共处一室,他真的要打死她!!
什么东西!
听到儿子走了,韩氏才偷偷探出头来瞄了几眼,飞快的钻到李翠芬屋里去,看到女儿脸上肿起的手掌印,她咂舌道:“你这死丫头,怎么惹你哥了!”
这两天她上蹿下跳的跟吃了迷魂药似的,就为了那个程朗,寻死觅活……
说不寒心是不可能的,她虽然有点偏心儿子,毕竟在村里生活,生死婚嫁,男人都是重要的,若是家里没个男丁,她家能被踩到地里去!幸亏儿子长得高大威猛又争气,一个儿子顶人家两个半!
不然她到地下也对不起李家列祖列宗!(无歧视,仅设定。)但她也没苛待女儿,不让吃喝,打发出去要彩礼啊!她有什么都尽量给足一份给女儿,这在村里都是少有的。
都说女儿外向,现在她当真是明白了。
“娘,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李翠芬的脸上火辣辣的一片,不用看就知道已经肿起来了,她喃喃道,“哥哥只是不知道他有多好。等他明年下场,他必能中举……到时候咱们家也能去镇上了。”
去镇上、去府城、再去京城,以后她要带着家人一同入京,做官太太,做官眷,让村里的人都羡慕她,都羡慕她家。
程郎这么好的人,就应该有这样灿烂又有前途的未来。
她坚定的看着地面,又哭又笑:“我终于要嫁给他了。”
韩氏的眉头皱了又松,松了又皱,听着她的一席话,重重叹了一口气:“爹娘一辈子不图富贵,只要儿女平安。”
举人哪有这么好考的?
还有那个每天在外头指桑骂槐说里翠峰不守妇道,不要脸的婆婆……
他们若是在村里,她还能照顾到她,若是她们当真离开村上,就真的只能看这女儿的造化了!
“我……呕……”李翠芬突然恶心得反胃起来。
韩氏不知为何突然手脚冰冷,她关切的安慰女儿道:“你别太难过了,歇会儿,你哥也不是故意打你的。”
李翠芬不在意李大壮如何看她,只要她还是他的妹妹就不会在意他的态度。
她需要这个哥哥在有必要的时候做她的腰杆。
一家人,心总是要一起才行的。*
现在这年代,信息大多口口相传,若是要“发喜帖”,就要托人去送口信,何芝芝很是惊讶于大家都能凭借一个非常模糊的地址打听到人家里去,她都觉得很是离奇。
至于说喜帖本帖,这是富贵人家才会做的事情。
来送口信的就是两天来送一次田螺的孟叔,他负责来这个镇子上送信,何芝芝是最后一家。
“呀?这么快?”何芝芝还说这事没听到下文,还有些遗憾,现在吃瓜直接吃到大结局,真的很令人震惊来着!
怎么不算震惊,俩人又没发生什么,不过只是抱了一下而已,竟然要闹到结婚……
她还以为两家人可能商量商量,赔点钱也行,谁知道一下玩这么大!
看来她要多小心才行啊,她真的方了。
“若是你们有空,就回去。”
大湾村里有办席时每家出人帮工的习俗,每家至少出一人帮忙,若是无法回去帮忙的,则是要出一份工钱,这是一种村里的交际风俗,也是一种人情往来。
这事有来有往,大家都会积极参与。
“好,我会和当家的说的,谢谢孟叔了。”何芝芝想了想,觉得两家人也没什么交集,按她的想法来说,未必需要特意回去。
不过这事还是要问问严丛月,村里人的交情盘根错节,人情往来都有讲究,她是个孤儿,但严丛月曾经不是,若是落了口实反而不好。
“不是什么事。”话带到了,他还放下满满一背篓的竹笋,轻声说道,“竹笋,上回你们当家的已经给了钱。”
“啊?”何芝芝有些惊讶,这事她完全不知道。
孟叔手脚利索的把东西给她放下,问她笋子要放在哪。
他带来的笋子还带着外壳、泥土,看起来有些湿润,应该是才挖出来的,目测至少也有30斤,又可以撑一段时间了,真是一场及时雨啊~
“谢谢孟叔啊。”
孟叔帮她把笋子码好,把地上洒落的一些树叶泥土扫干净,他不好意思与她对视,马上低着头收拾东西准备走,他还要去街上买些粮食,还有红糖。
送走孟叔,何芝芝心想严丛月这家伙还挺仔细,她还以为铺子里要歇一段时间的酸辣粉了。
不过一想到李翠芬那个大情种要嫁给程朗,算是如愿以偿了,就是不知道那人成亲之后能不能老实些。
想起那个激吻的场景,何芝芝不禁啧了几声,想想就觉得辣眼睛。
这个凤凰男!
可这事定的真是急切,就算是在村里进行的嫁娶,两家也要多往来两次,谈彩礼、嫁妆,让娘家兄弟走习俗、交换更贴,找媒人,订日子,繁琐得很,等这些流程走完,至少也要三个月。
头两天才发生那事,今天竟然就定好日子了……
不过最该心疼的应该是她自己才对吧!!她啥也没,直接登记就完事了,比李翠芬快多了!
而且还没嫁妆、没彩礼,甚至还没人权,可恶。
啧。
又想骂系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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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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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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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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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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