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温软的气息扑在他的耳畔,一股酥麻的感觉从耳畔一直蔓延至脖颈,严丛月好不容易压下的红晕又在瞬间重新占领了高地。
他一项是克制的,面上依然平静无波:“现在的猪是以前官府驯养过的,做了、做了……”本想说明是去势术,但又觉得对她一个姑娘家说这些不太好,严丛月便含糊道,“都是处理过的,没有味道。”
“是哩!这猪做了之后,肥膘长得可快,小娘子不必担心。”壮汉憨厚一笑,指着一块精瘦肉道,“这瘦肉7文一斤,这块小,买点回去尝尝。”
何芝芝看向摊前的肉,剩下的几乎都是精瘦肉,带脂肪的早就已经被买走了,她看了一眼严丛月,见他没有意见,便点头道:“你给称上把,帮我包一包。”
“好嘞。”汉子拿了称出来,将肉称好,让何芝芝来看,“这块肉两斤。”
点了点头,何芝芝道:“大骨还有吗?”
“那你可来晚了,大骨虽没肉,但熬汤喝,也算沾了荤腥了。”壮汉笑着说着,他蒲扇般的手掌灵活的用干树叶和麻绳将肉包好,拎着给严丛月,“一共14文。”
识货的不止何芝芝一人,她也没多失望,从兜里掏钱递给汉子。
这一次严丛月没有掏钱。
何芝芝觉得大概是因为她这钱本来是被他规划来家用的。
割了肉,三人决定打道回府,何芝芝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打了许多个补丁的衣服,和身旁严丛月兄弟两的衣服,拍脑袋道:“差点忘了,我们先去扯点布。”
严丛月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何芝芝和严丛溪两个人身上还穿着旧衣,他点头道:“是应该再添置一些了。”
“先去看看。”
三人又进了一家布庄,小厮见他们一身补丁,脸上的笑容淡了淡,不过倒也没懈怠,只是熟门熟路的带着他们走到糙布面前,指着那些布说道:“这些糙布3文一尺。”
时下糙布是不染色的,都是布料原本的颜色,大多以白色、米色、褐色和棕色为主,手感很是粗糙。
何芝芝看了看一旁的粗棉布,问道:“这个怎么卖?”
“这个7文一尺。”伙计回答道。
粗棉布的价格比糙布贵了几乎一倍,但颜色多,有黄色、黑色、灰色等等,并且手感好的不是一点半点,不过比肯定是比不上细棉布的,细棉布可要12文一尺,她现在暂时还买不起。
于是她拍板要了一匹半的粗棉布,一共是60尺,花了420文。
付了钱就让严丛月扛布,三人这才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走在街上,何芝芝观察着这个地方,忽然视线之中出现了一群穿着学子服的少年,他们互相作揖,称兄道弟,然后纷纷结伴游走,偶尔有几人经过他们三人身旁都能听到他们说上一两句诗词歌赋或者之乎者也。
何芝芝发现,严丛月都神色有些飘忽。
她甚至还看到严丛月装作自己很平静,但还是忍不住悄悄扭头去看那群学子背影的样子。
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没由来的,让何芝芝心头有点软。
啧,他真是……
看起来有点可怜。
叹了口气,何芝芝认命的在脑袋里搜刮赚钱计划,评估自己是否能够供他读书的可能性。
不是她想做圣母,不求回报供他读书,而是现在的时代,她好像确实需要一个读书人做依靠。
若严丛月还是读书人,那他的那个分了家的伯母就不敢再来闹事,也不敢再让人牙子来卖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吃了亏也不能跟村长说,里正说,或者……上到官府。
想到昨日的惊险刺激,何芝芝就气得胸口闷。
在古代身为女子是辛苦的,她没有独立的自由,若是严丛月成了读书人,看在她对阿南,她对他的扶持……应该能够给她些体面吧?比如放她和离,或者做官之后走后们给她立女户啥的。
现在官府确实没有立女户的制度了,可这规定肯定能随着时间变迁和社会人口的回暖作出变化嘛!
严丛月都还不是童生,今年也过了能下场的日子……更别提他还得先读几年。
时间还来得及,何芝芝若有所思,并觉得这笔投资说不定可以翻倍。
不过最要紧的一点,是严丛月这厮是不是个读书的料?
何芝芝皱着眉头想,她现在还只知道严丛月识字,并且会带着严丛溪一同看千字文,更多的她是一概不懂,她要肯定人家是个能读书的才愿意先做这冤大头!
不知身边人内心复杂思想的严丛月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的回头看路,眸中划过一丝失落。
他这辈子也许都要与书院无缘,只盼着阿南身体健好,让他能有时间去其他地方做工,他也好攒些银钱,让阿南去学堂。
严丛溪倒是没有意识到大人们的沉默,忽然指着前方说道:“那里有糖人,哥哥也给我买了糖人。”
她看向不远处的那个糖人摊子,拍拍严丛溪的小肩膀:“要去看看吗?”
那个摊子不过就是一个炉子、一个木头台子罢了,木头台子边上插了几个做好的糖画,有兔子、猪和狗,画得惟妙惟肖,色泽靓丽。
“去看看吧。”说话的不是严丛溪,而是严丛月,他觉得自己想买。
不禁莞尔,何芝芝想着他们哥俩应该是馋味了,便应了他们。
“我不买。”严丛溪摇摇头,小声的说道,我就看看。”
“噗嗤。”何芝芝被这小萝卜头逗笑了,他一会儿可别在那摊子旁边流口水才好。
三人往前走去,却没发现身旁的巷子里窜出了一个人来!
严丛溪站在中间,却被她直接撞翻了!
两个小萝卜头倒在一块,两个人眼冒金星的大眼瞪小眼,那团子急急忙忙的爬起来,看到有人,便急忙用力抱住何芝芝的大腿,哭喊着道:“救、救救我!”ωωω.χΙυΜЬ.Cǒm
刚扶起严丛溪的何芝芝傻眼了:“什么?”
“我、我叫阿香,和哥哥坐船来这的,有人要带走我,我找不到哥哥……”阿香语无伦次的祈求她道,“我不想被卖掉,求求你带我去府衙,我哥哥有很多钱!你救救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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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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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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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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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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