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御史大夫又是什么级别的?”天狗对这古代的官职看来很感兴趣。
“丞相大家都知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位极人臣;这御使大夫则算是丞相的副手,主管监察百官的。”常锦路继续答疑解惑。
“级别都很高啊。”我赞叹道。
“当然!”付千河大声宣告着自己的位置:“上下多少年才选出来十一个,排面一定小不了。”
常锦路十分认同:“没错,这前七个基本上做官都做到极致了。另外还有赵充国、在匈奴二万骑兵进攻的时候,领兵征讨,斩首、俘虏对方九千多人,并俘获匈奴西祁王,被封侯;刘德,也是侯爵,封为阳城侯;梁丘贺,是少府,九卿之一,掌管宫中御衣、宝货、珍膳之类的相关事务,而他个人最大的成就则是在官方层面传播《易》经。”
“这麒麟阁功臣只剩下最后一个了,就是苏武吧,其他人都是封侯拜相,他是什么级别?”我数了数,常锦路只剩下苏武没有正式介绍了。
“苏武在出使匈奴之前只是个郎中,还是受其父亲荫蔽,为了让其出使匈奴显得级别更高,将他升为了中郎将。但这个级别,也不算高级官员,只是相当于皇帝身边近侍的统领,比前面那些人的官职都低了好几个等级。”常锦路详细讲述道。
“官职也代表不了贡献,苏武可是传颂千百年的民族英雄,我就只听说过苏武,其他那些人倒从来没有听过。”天狗有些替苏武抱不平。
“你听我慢慢说完。”常锦路安慰天狗的情绪,他俩并肩作战,对付了沙民的死亡之虫,很有点惺惺相惜的意思。
“这个麒麟阁十一功臣是汉宣帝评的,这里有个很奇怪的事,汉宣帝似乎对苏武特别厚爱,他当上皇帝之后,就给苏武封了一个小侯爵,而且升了官,让他去管理归降的少数民族——这官职虽然不大,但是汉宣帝也是顶着很大压力才办成的。因为苏武刚回来第二年,苏武的儿子就卷入了谋反被处斩了,而苏武本人也被罢官。在几十年后,汉宣帝还念念不忘已经死去十来年的苏武,将其硬生生插入麒麟阁的名单里,你们不觉得十一这个数很奇怪吗?”常锦路转过头,看了我们一眼,示意这个问题很重要:“为什么不是中国人认为最好的数‘九’,或者是完满的数‘十’,而是十一。不会是汉宣帝是个足球迷吧?”
我们也意味到了某些秘密的味道,用脚底踩着厚软松针的沙沙声代替回答,沉静着等常锦路自己把答案说出来。
“有一个说法,说苏武曾经支持汉宣帝登基,他又因为出使匈奴表现的气节很受赞赏,汉宣帝处于精神层面的宣传考虑,才将苏武塞了进来。但这个说法也有问题,支持汉宣帝登基的可远不止他苏武一人,这个麒麟阁十一功臣排名第一的霍光就是,而且级别和影响力比苏武高也大有人在。当时就有人表示不满和反对,汉宣帝还专门召见了意见最大的几个人,又记载说他们出来之后全都默然不语,也不再提任何意见,显然都接受了汉宣帝的解释。”
“汉宣帝说了什么?”我急忙问道。
“没有记载,谁也不知道。”常锦路语气里倒没有遗憾,而是藏着一种掩饰不住的得意,说道:“若干年前,有关部门破获了一起盗墓大案,收缴了一本保存还算完好的帛书。”
“那里面涉及到一些很传奇的事情,很快,东西就转交到了我们手中。”跟在最后的付千河嘿嘿一乐:“你猜上面记载的是什么?”
“是什么?”我们几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询问道,不由自主停下来盯着身后的付千河看。
付千河向我们耸耸肩,又撇了撇嘴,示意我们细节要听前面的常锦路讲。常锦路没有停步,也没有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停止,留下所谓引人的扣子,而是继续说道:“这本帛书,是苏武的手札,记述的是他在北海的一段经历和发现,在他滞留北海牧羊的那段时间内,他曾到过我们要求的赤塔雨城——当然苏武并不是这样叫它,而叫它烛龙之城!”
“烛龙?”我惊呼道。
“是不是《山海经》等一些古籍中所记载的那种烛龙,说它足有千里长,人面蛇身,浑身赤红,住在北方极寒之地,一睁眼便为白天,再闭上眼就是夜晚,吹气为冬天,呼气为夏天,能呼风唤雨。”艾清英这是插嘴问道,看来他虽然行为和以前大相径庭,但是喜欢怪力乱神的兴趣却是始终如一的。
“对,就是这个烛龙。”常锦路回过头,看了看说话的艾清英,带着些许赞赏的意味夸道:“艾少还是热衷于传统文化和传说啊。”
“子不语怪力乱神,咱们却整天要与这些怪玩意打交道,不能没有准备啊。”艾清英还挺谦虚,但他显然不准备将话题牵扯到自己身上,而是急忙地问道:“苏武进过那里?发现了什么?”
“语焉不详,只是说发现了某些奇异的东西,足以让得到它的君主一扫天下、澄清宇内,据说匈奴有一支势力也拿到了这个东西,为了至少保持均势,苏武拼死也将将这种东西带了出来,但并没有交给当时的汉昭帝,而是留给了后来的汉宣帝。如果这是真的,汉宣帝对苏武的态度便更容易理解了——汉宣帝后来与匈奴的战争胜利曾得益于苏武带出来的这件神秘东西,所以,汉宣帝才对苏武如此厚爱,但又不便大张旗鼓,只能想方设法见缝插针。”常锦路简单几句话,却是让我们震惊到合不拢嘴的历史隐秘。
“卧槽!这是真的?苏武也和沾灰是事情有关?”天狗不相信,我也觉得有点太天方夜谭,一件东西,还是能够被人带出的东西,能有多大的用处?居然号称可以一扫天下,这实在有点像地摊传奇故事,如果苏武当时没有去到赤塔雨城,没有拿到那个什么神秘物件,我们的历史就要被重写?
“这只是一个手札,是不是苏武写的,是不是真实的,有没有夸张,目前还无法考证,我只是介绍我们掌握的一些信息。”常锦路说明自己的观点:“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实事求是,这是我们的原则。”
“那苏武的事情,跟我们目前有什么关系?”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森林里显得更加阴晦,一直是常锦路在前带路,也不知道行进的计划是怎样的,我有些担心,不想大家将精力浪费遥远的故事上,还没有等常锦路回答,便又询问道:“大路,我们今天的目标是哪里?”
前面的常锦路停下来脚步,缓缓地转过身来,从自己的背包里抽出那张很大的卫星图,找了一块稍微大些的地方,铺在地上,很诚恳地对大家说道:“对不起,想着能更早的赶到目的地,就没有跟大家解释我们的路线。”
“你们看。”常锦路用手指了一个区域,那是莽莽森林的腹地,被人用红笔画了一个圈,但是圈里除了浓密的树木,并没有什么异常。
“在苏武的那个手札里,记述了他的发现——在进到赤塔雨城之前,他曾经到过一处很是孤立的宫殿,这座宫殿,并不是当地匈奴人常用的风格,而是典型汉人的样式;而且,这座宫殿的材质也并不是砖石、木头,而是整体都是青铜浇筑而成!这就给了我们追寻的线索,零局调配了大量的资源,使用了各种方式进行勘测,甚至专门为此发射了一颗卫星,最终通过遥感技术,在这个区域确定了一座金属建筑。今天,我们就要赶到这里去。”常锦路说着,又在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告诉我们,大家现在应该就在这个位置,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经过6-7个小时的跋涉,我们就能到达目标。
我则有些疑惑,便问道:“那为什么不直接确定雨城的具体位置?”
“实现不了。”常锦路说得很明确,见我们抬着头看向他,便简要像我们解释:“这座宫殿在地上,而且是不动的,所以我们如果一寸一寸找,是能够从大海中将这根针找到的,但是雨城却不同。”
“为什么我们叫它赤塔雨城,因为我们只能明确它所在的大概范围离赤塔这个城市最近,但这个雨城并不在地上,而且并不固定。”常锦路的一席话,让我们再度大吃一惊,我们之前得到的隐隐约约、支离破碎的信息第一次整合在了一起,还要进一步去伪存真。
“马有德给我们看的照片,是森林一个半圆形的隆起,他说赤塔雨城就那里,难道不是在那个隆起的坡地森林里?”我首先和常锦路核实这个信息。
常锦路摇了摇头,说道:“从我们得到的信息中来看,雨城并不是在森林里,而是在森林下。”
“那不是在地下?”艾清英第一时间发现了问题:“在地下为什么会叫雨城?有地下水在头顶上流过滴下,从而形成降雨吗?”
“你想象力挺丰富。”付千河趁机晃动着肩膀,对着艾清英说道:“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到了在夜郎悬山的时候,最后遇到的那条悬在我们头顶的河流。”
“我又没有去过,怎么知道真相,只能这样猜,你们赶紧说!”艾清英似乎觉得付千河有嘲讽的意味,脸上有些愠怒。
“我也没有去过,我们谁都没有去过。”付千河现在可不是在冒充艾清英的手下,不用对他溜须拍马,也不惯着他,阐述自己的观点:“要想知道猪肉什么味道,就得张嘴尝一尝。”
“这是细节,没有必要现在讨论。”我制止他们,问出我认为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你说雨城不固定究竟是什么意思?”
“雨城会自行游动,不在同一个经纬度上。”常锦路的解释很明了,但是却如一道炸雷,让我的认知体系如古旧的城墙一样大块的崩裂。
“一个城镇怎么会不断游动呢?”之前我也听说过赤塔雨城会出现、会消失,我还一直认为它只是会因为被遮蔽、或是失去了路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而已,从来没有想到它自己真的长了脚会自己跑。
“这也是我们要去探究的。”常锦路歪了一下脑袋,对着我露出了一丝苦笑:“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当时我送你去那曲的时候,还庆幸你有可能真的离开这个圈子,看来基本上又是我的奢想了,既然如此,不如赶紧积累更多的经历,这个世界需要你。”然后,他也不等我的反应,将地图迅速收好,重新装进了背包,又从里面拿出头灯和强光手电,向我们晃了晃,将我们都以样掏出照明设备,便郑重地向我请示:“请队长指示,是否开拔。”
我一怔,最终还是拽了一下自己的衣襟下摆,说道:“按照原计划,前进!”
夜幕已经降临,五道雪白的强光亮起,扫向森林的不同方向,惊起一些已经归巢的鸟雀,哗啦啦又飞了出去,弄掉密密麻麻的松针,像雨一样下了一阵,随后便像一团团乌云一样,在树顶之上盘旋,遮挡住偶尔还能透过缝隙看到的蓝黑色天空。
头灯只是起到个辅助的功能,能让我们看清眼前几米的人和迎面而来的粗大树干,天狗感慨道:“这树是越来越粗了,我常年在藏区高原,很少进这样的原始森林,真感觉到浑身不自在,就像在藏区遇到狼群一样,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狼?”
“安心了。”付千河还是走在队伍的最后面,他左右乱晃着手电,安抚着天狗:“这里的狼,几乎全被那个奇怪的小个子给引到其他地方了,你就是想找狼,估计都费劲了。”
付千河的回答立刻引起了天狗的兴趣,追问是怎么回事,说一直感觉到奇怪,不清楚那崔寒舒郎一牙两口子怎么瘦了那么多伤,看上去还很重,要知道这两口子的身手在江湖上可是拔尖的,一般人和事还真伤不了他们,付千河便将我们昨天遇到哪些狼群的遭遇向大家又讲了一遍,中间还加了点夸张、拟人、比喻之类的修辞手法,还不时在关键时刻喝口水、或者号召大家吃点饼干和巧克力补充补充体力,将事情讲得紧张刺激、引人入胜。
付千河讲得跌宕起伏,其他三个人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插两句嘴,分析探讨一些细节。而我,则不时拿着手电顺着面前的树干向上扫去,只见随着我们进一步深入森林,这里的松树越来越高。我们刚刚踏进森林的时候,大约估摸着那里的松树有个十几米高,离地面三四以上便开始平直着长出枝枝丫丫,一层一层向上层叠;而现在,我们的头顶,粗糙丑陋皱皱巴巴的树干不仅越来越粗,而且不长枝丫的部分也越来越高,直到十几米之上才开始出现横长的树枝,在上面发现大朵大朵的橘红色新生叶,像巨大的松果一样间杂在枝叶间,我忽然有种极其怪异的感觉,似乎这森林的树木并没有变大,而是我们这些人越来也小。xiumb.com
我赶紧拿手电照向地面,比较自己脚掌与松针的大小比例,验证我是否出现了错觉,比较了一阵,也没有结果,因为我又意识到松树植株的越来越高大,也会造成针状叶子的长度也发生变化,这样比较,树木变大和我们变小两个结论都可以得出,实在没有任何意义。
正在焦躁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脚边厚密的落叶松针之中,有什么东西借着手电的强光反射出来奇异的光芒,我很是好奇,用脚将其踢了一下,只见一块巴掌大的棕红色半透明物件带着几枚松针被我踢到了前方不远,像是一块特别的石头,并没有什么危险。
我快走几步,小心的弯腰将其捡起捧在自己的手中,用手电近距离对着它照射,我身后跟着的是天狗,他走到了我的身边,向我的手中看了一眼,惊讶地问道:“琥珀?还是有虫的琥珀?”
他的声音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其他人马上围拢了过来。琥珀大家都知道,但这东西的形成条件极其苛刻,还需要成千万上亿年的时间,算是稀罕物件,中间恰好裹住虫子的就更少了,大家便想过来看看实物,付千河也停止了讲述我们与狼群的故事,打趣道:“这么幸运,你昨天是不是偷偷换了红裤衩了?”
但我手掌中的触觉不对,这块是软软的,甚至还有点温度,仔细看去,上面还粘着几根松针,便摇摇头,说道:“这个不是琥珀,好像只是刚落下的松脂油。”果然,我用手一握,就感觉到手里是一团橡皮泥,我再张开手掌的时候,那上面赫然就出现了我的手指印迹。
“看看看看。”我对着付千河说:“红裤衩又褪色了。”
正说着,我感觉到有什么液体滴在了自己的肩上。
“下雨了?”我疑惑道,往自己的肩上弹了一下,指头传来的是一股粘粘湿滑的触感,我转过头,发现那是一滴黄褐色油脂一样的东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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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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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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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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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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