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大浪里爬起来狠角,虽然只是一城首富,但实则关系通天。
几年前,更是经历过一场生死,彻底改变了整个蓉城的格局。
那一次便是上了木鱼山,被骆华救了一命。
没有骆华,他早就化为一捧骨灰了。
恩同再造,不是虚言。
“少主,接到您电话我是心潮澎湃,睡不着觉啊。”
一上自己大劳的后座,赵庆生就开始表恩:“日盼夜盼盼着您下山,没想到美梦成真了。”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求我?”
骆华横了他一眼。
这家伙太热情了,报恩没这报法。
“嘿嘿……少主慧眼如炬,确实是有事相求,不过这事不着急,以后再说。”
赵庆生毫无被拆穿的尴尬,笑着朝旁边的保镖招招手。
后者立刻从车载冰箱里拿出一个雕刻精美小巧的黄花梨木箱子,双手捧着递到骆华面前。
骆华接过问道:“什么东西?”
“少主你不是要去丈人家提亲么,总不能两手空空吧?”
赵庆生满脸堆笑:“这支手镯,是我以前在缅北包矿山挖的翡翠打的,价值千万。”
看到赵庆生的礼物,骆华不屑一笑。
“这种垃圾东西也能当小爷的聘礼?”
说着,随手掏出一块相貌平平的石头,“聘礼我自己准备了,这个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看到骆华的石头,赵庆生刚开始并没有看出端倪,但知道能被骆华宝贝的一定不是凡物。
仔细看了一番,惊道:“少主,这难道是地心舍利?”
“嘿嘿,算你有眼力。”
骆华咧嘴一笑,“地心舍利可是无价之宝,是石门佛寺主持的骨骸舍利塔诞生的,佩戴上身,百病不侵,万毒不沾。”
赵庆生听得心跳加速。
这颗舍利,确实不是自己的手镯能媲美的。
“少主还是有本事啊,这东西送给老丈人,他下巴都要笑掉了。”
“行了,少拍马屁了。”
骆华收起地心舍利,心情也是激动不已。
白之瑶跟他青梅竹马,小时候关系好的不像话,还曾约定过长大非君不嫁。
结果后来全家出了国,一晃十几年过去,断了这么久的联系。
如今终于能再见了……
终于,惴着兴奋激动,骆华捧着箱子到了白家别墅门口。
未来岳父白典早已等在门口,见他到场脸上绽放笑容,热情迎接。
“大侄子,真是望星星望月亮把你给盼来了,快请快请,之瑶在里面等着呢。”
走进客厅,沙发上坐着白之瑶母女。
两人上下打量了骆华一番后,对视了一眼,彼此都能看见眼中的轻视。
“十几年不见,骆华你没怎么变嘛。”
白之瑶毫无久别重逢的喜悦,语气轻蔑,暗含讽刺。
人心跟着时间变,出国十几年,她早忘了当初的山盟海誓。
如今刚回国,就被父亲逼着嫁给骆华,让她心里本就很不爽。
又看到骆华衣着普通,甚至寒酸,就更加不情愿了。
“丫头怎么说话的,这可是你的丈夫!”
白典瞪了女儿一眼,替骆华挽回尴尬场面,把他拉着坐到沙发上。
“之瑶,这是送你的礼物。”
骆华没在意,把箱子递给了白之瑶。
后者看都不看,直接丢给自己母亲黄子美。
黄子美打开箱子,眼皮一翻,满脸冷笑:“老白,你就替丫头挑了这么个乡巴佬?”
“你是在害她吗,第一次上门,就送了个假珠子。”
“真是个自欺欺人的屌丝,把我们当成跟他一样没见识的傻子么?”
鼻孔朝天,一脸轻蔑。
她小时候也算看着骆华长大,骆家普普通通,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长大了再看更是普通。
不送礼也就罢了,没想到竟然送了个假珠子。
“阿姨,这珠子是真的,是地心舍利。”
骆华皱了皱眉,不急不慢提醒着。
“哼,还地心舍利?你知道这种舍利是怎么来的吗?那都不是多少钱的事儿,是你有没有这个人脉!否则高僧坐化,凭什么让人家寺庙把舍利给你?”
黄子美越发觉得骆华是个不切实际的屌丝。
这种品相的舍利价值上千万,她只在展览会上见过,有钱都未必买得到,怎么可能是一个屌丝能送得起的。
骆华暗暗摇头,认知不到,解释也没用。
黄子美分明是对他有成见,于是只能自嘲一笑,选择了沉默。
倒是白典脸色黑了下来,喝斥自己老婆:“说够了没有,妇道人家哪那么多闲话?”xǐυmь.℃òm
“这门婚事,是我亲自定下来的,谁都没有权利反对。”
“之瑶,你小时候跟骆华那么好,以后也要像以前那么好,听我的话下午就去把证领了!”
“什么?爸你……”白之瑶目瞪口呆。
“闭嘴,我让你领就领!”白典不容质疑。
他向来在家里说一不二,一发火黄子美都不敢作声。
白之瑶只能硬着头皮,吃完了饭陪着骆华去了民政局,百般不情愿把政领到了手。
整个过程连手都没牵过一次。
“啧啧……看来这一对很快就得离。”民政局工作人员头都横摇。
出了大厅,白之瑶脸就彻底拉了下来,冷声警告道:“骆华,今时不同往日。”
“我希望你有自知之名,我们身份天差地别,虽然我爸让你入赘我们白家,但不代表你就真的是我丈夫。”
“我刚回国,公司事务很忙,你最好识趣点不要来打扰我。”
说完,径直开车独自扬长而去。
留下骆华愣在原地:“什么鬼,小时候的可爱都去哪了?”
“再说我怎么就成入赘了?”
望着白之瑶车屁股消失,骆华一阵无语。
白家不欢迎他,也懒得现在回去,从兜里摸出一张门禁卡。
这是老头子以前留给他的,说是在蓉城最高端的别墅区,正好当个暂居之所。
等在路边正准备招手打车,突然嘎吱一声,一辆宾利刹停在他面前。
车门打开,居然又是老熟人。
“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啊,你还说不是在跟踪我们大小姐,猥琐的屌丝。”范招弟语气尖锐。
身后,叶初雪跟着下了车,眼中的鄙夷跟厌恶更浓。
冷声说道:“骆华,话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如果你想要一份工作,大可以跟我开口,不必我到哪你追到哪。”
“我也很好奇,你到这来干什么?是来离婚还是结婚?”
骆华被她这份高高在上的样子,搞的很不爽。
激起了心里的傲气。
本不打算再跟她有什么交集,但三番两次遇到,如果连她都降伏不了,岂不是太辜负老头子的期望了?
“跟你有什么关系,赶紧滚,不然当心我对你不客气。”范招弟作势扬起拳头。
“算了招弟,不要跟他一般见识,我们进去吧。”叶初雪摇摇头,显然不想再跟骆华废话。
这种死皮赖脸的狗皮膏药,说的越多他可能越兴奋,越自以为是。
反正人过了今天,也不会再有机会见到了。
走了几步后,却又忍不住回头提醒道:“骆华,我要是你就挺起胸膛做个男人,而不是整天想着靠女人吃软饭。”
“就算是当个保安,也比你现在这种混吃等死强的多。”
“不要再跟踪我,不然你会后悔!”
轰隆!
宾利再次启动,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呼啸而去。
只剩骆华还站在路边吃灰,气得牙痒痒的。
“小妞儿,别得意,早晚有天本少会将你拿下,狠狠抽你屁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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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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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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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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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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