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压力某种程度也是好的,朱桢穿梭到明朝后确实是过得懒散,明朝皇族的宫廷礼仪、文化知识、武术等都需要重新学起,现在得公孙文风这得名师,确实得好好努力一把。
此时在宫殿学堂上,朱桢正表现出一副专心致志的模样,仿佛就是刚上学的小学生,好奇专注。
然而有一事是朱桢所不知道的,在未来一个月后他这随手创作的《桃花庵歌》将会在宫廷引发一阵腥风血雨。
另外一边,皇宫,御花园中央的一座木亭子,大皇子朱标、四皇子朱棣,两人正于亭子中下象棋了。
棋子落下,胜负已定,朱棣无奈一笑:“皇兄,又是你赢了啊。”
“四弟,承让了。”
“哈哈,皇兄棋艺高超,我们几兄弟里恐怕是无人能战胜啊!”
“那也未必……兄弟里也并非无人能胜我,以前六弟就胜过我一次。”说话时,朱标还长长叹了一口气,表情忧愁。
朱棣知道皇兄在愁着什么,大概是六皇弟的失忆症。
自从三月前朱桢大病一场后,整个人仿佛变了一个人,平庸无能、言语如同俗人,为此宫人都怀疑他成了傻子。
可观朱桢言行并非是傻子,其谈吐得体、古灵精怪,要说有什么令人猜疑,大概是他总说些令人困惑的话,像什么“科学”、“氧气”一类苦涩词语。
此时朱棣爽朗一笑,宽慰道:“皇兄可是觉得六皇弟这般不妥?虽然他失去部分记忆变得神秘兮兮难以捉摸,可脑子应是无碍,否则父皇哪会为他赐婚啊!”
“这么说也是……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六皇弟会变成这模样。”
“六皇弟不是说了吗?他似乎在昏迷时前往仙境,记忆错乱,所以才说些奇奇怪怪之语。何况这也是好事,若非他记忆错乱,恐怕徐家小姐也不会喜欢他啊。”
朱标一听,微微失神,徐家小姐喜欢上朱桢竟然与“记忆错乱”有关系吗?
关于为什么徐家小姐会喜欢上朱桢,说法许多,人云亦云,众说纷纷,可无一人知晓真相。
但看起来四皇弟似乎清楚内因,于是朱标就问起了。
朱棣愕然:“大皇兄不知道吗?那日众兄弟起哄将六皇弟送入徐家小姐的闺房时,你可是也在的啊。”
“那还不是徐家小姐的请求……若非她要求我们这么做,吾等岂会做这种事啊。”
“哈哈,大皇兄你也真是‘老好人’啊,别人的请求你总是拒绝不了。”朱棣俊朗一笑,这就把徐妙云喜欢朱桢的原因道出。
傍晚,落日西下,金色光芒柔和的披落在紫禁城。
楚王宫殿,正殿堂,吏部尚书赵大宇正与朱桢商讨婚宴之事。
举行皇族婚宴有许多繁文缛节,提亲下聘礼、宴宾客、祭拜天地、祷告祖先、下正文传天下……
待完成一堆准备工作后,再由礼部选一良辰吉日完婚。
朱桢知道古代婚礼的繁琐,可万万想不到居然繁琐到这种程度,还好作为皇子大半部分的事情不需要他操劳。
要说他唯一接受不了的就是,在皇上下圣旨订亲事后,男方、女方为了不犯忌讳不得见面!也就是说除非洞房花烛夜,否则这期间朱桢都见不到徐妙云!
得知这消息后,如若五雷轰顶,朱桢惊得张大嘴巴:“喂喂,赵大人,你这不是说笑吧?”
“楚王,此乃皇族盛事,岂有说笑的道理啊……”
“所以我和徐小姐将有一个月都不能见面吗?”
“正是如此。”
“没有办法通融一下吗?好歹让我与她见上一面吧!”
在现代,男女双方结婚时可是共同操办婚事,日日夜夜都粘在一起的,结果古代这里却反过来呢?这不对啊,他记得史书上可没有这一习俗!莫非这是皇族定下来的规矩?
不管如何,在成婚前朱桢想要见徐妙云一面,起码他还有许多事想要问她。
奈何朱桢好说歹说也说不通,吏部尚书赵大宇就是不允许,称着这都是皇族定下来的习俗,以他这小小官吏可不敢破坏。
“楚王……看来您当真是深爱徐家小姐啊,可也暂且忍忍,一月时间不过是弹指之间,很快就过的。”赵大宇说话时,嘴角也掩盖不住丝丝坏笑,看来他是以为朱桢猴急想要与徐妙云翻云覆雨了。
在这一方面朱桢也不多作解释,摆摆手就把赵大宇给送走了,毕竟迎亲之事都已经谈妥,总不可能留赵大宇在这里吃饭吧?
比起这些,朱桢心里正思虑着如何才能见到徐妙云,不知道光明正大地前去将军府邸能否见到她呢?
就在这时,前院传来家丁阵阵急切的呼唤:“皇子,皇子……出事了,灶房着火了!”
着火了!朱桢吓得魂魄都飞出一半了,当下慌慌张张地跑出去看,果真是着火了,阵阵浓烟散开,十分呛人。
朱桢挽起袖子这就要进行救火了,前院的侍卫却拦住了朱桢,称着他身骄肉贵不能犯险。
大头侍卫:“皇子,快点离开宫殿进行回避!救火的事我们来就可以了!”
大嘴侍卫:“若是皇子有半分损伤,我们大家可都要人头落地的啊!”
虽然他们两人这么说,可朱桢终究是不忍,就算贵作皇子但他心里觉得自己与大家是平等的,何况远远看去发现西院的火势并不大,只有阵阵浓烟,恐怕即便朱桢去救火也不会受伤。
“好了,你们别废话!既然我是当主子的,哪有可能只让自己的属下去犯险啊!”朱桢这就跑到院子水井前,提桶装水进行救火。
正当朱桢摇摇晃晃地提着水桶行走时,又有一人前来阻拦,是丫鬟秀珠。
秀珠比朱桢年长三岁,容貌清纯可人,常年穿着一身素白长裙。自朱桢识事以来,秀珠就在楚王宫殿中任差事,算得上是“老丫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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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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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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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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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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