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风的小嘴却一直都没有停,“姐啊,你去京城,就是为了找你夫君吗?你们是怎么走散的?既然已经走散了,你又怎么知道他们去了京城?”
“再问这些就给我滚下去。”
马车里面传来冷冰冰的声音,叶长风却只是笑了笑,漫不经心的说道:“好咧,不问了。”
一天一两。
从这里出发到京城,至少需要一两个月吧?
那他就会有五六十两……
那么多银子,足够自己花一段时间了。
这样想着,叶长风的心里便十分欢喜,开口又说:“姐啊,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去京城?”
“找你亲生父母。”
叶长风瞪大了眼睛,“不是吧,这你都知道?”
柳笙笙语气无奈,“你当我是傻子吗?”
已经知道他就是在京城被人调换的,也知道他的亲生父母就在京城,那么他现在跟家里人彻底闹掰,除了去找亲生父母,还能去哪?
而且他还点名了要去京城,那不就是板上钉钉了吗?
用脚趾头猜都能猜的出来的事,他竟然还问……
叶长风乐呵呵的,“话说姐,你这么聪明,一定是从小就饱读诗书吧?”
柳笙笙闭目养神,懒得理他。
而得不到回应,他也就没有再多问,而是默默的当起了车夫。
很快他们就出了城门,只是此刻的天已经有些暗了。
柳笙笙看了一眼窗外,“这么快又天黑了吗……”
“不是的,是下雨了。”
叶长风的声音里面带着一丝无奈。
自己才刚说这姐聪明,怎么这姐连下雨跟天黑都分不清啊?
柳笙笙自己也有一些无语了,因为窗外果真下起了小雨,而且那雨似乎还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随着雨越下越大,叶长风没一会儿就变成了落汤鸡。
而出了城门之后,至少很长一段路都是山路,叶长风便只好找了个亭子躲雨。
“姐呀,这雨太大了,咱们在这等一会儿吧,主要是路太滑,我怕马车会翻……”
一边说着,他已经冲进了路边的那个亭子。
或许是因为雨太大,路边已经停了好几辆马车,而那个不是很大的亭子里,此刻也已经有了不少躲雨的人。
不得不说叶长风在洛城是真的臭名昭著,不过是躲个雨,都能碰见认识他的人。
“这不是咱们洛城有名的小偷吗?今日怎么当起车夫了?”
亭子里的一个乡亲轻声吐槽。
紧接着,其他人也跟着吐槽了起来。
“啧啧,可能马车也是偷来的吧……”
“前几月我听说他偷东西给人抓到县衙去了,挨了整整二十大板才放出来呢。”
“我知道他,我就住在他家附近,他天天被他母亲揍,好像是被逼着当小偷呢。”
“哪里有母亲会逼自己的孩子当小偷的?肯定是他自己要当小偷,然后当母亲的恨铁不成钢才打他。”
“你说他都已经臭名远扬了,怎么还好意思在洛城呆着呀?”
“脸皮厚呗。”
“……”
就在众人毫不顾忌的冲着叶长风指指点点之际,柳笙笙也正好要从马车上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叶长风立马冲回了车前,“姐,你别下车了,这地方已经有很多人躲雨了,我们去前面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亭子吧。”wWW.ΧìǔΜЬ.CǒΜ
说完不等柳笙笙反应,就再次驾驶着马车逃一样的离开了……
之后的一路他都特别安静。
任由着雨水冲刷他的全身,他也没有再将马车停下。
雨下的大了之后,道路变得坑坑洼洼,马车也开始摇摇晃晃起来。
过于安静,柳笙笙终究还是打破了沉默,“这雨太大了,还是随便找个地方停一会吧。”
“我看看前面有没有的停……”
“你偷过那些人的东西吗?”柳笙笙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叶长风自嘲的说道:“我哪有那么厉害,能够把全城的人都偷一遍。”
“那为什么……”
“被抓了几次,也就全城皆知了。”
叶长风的声音很是无所谓,接着又说:“不过你放心吧,只要你不下马车,那些人就不会知道你跟我走在一起,以后就不会说你闲话了。”
柳笙笙:“……”
原来他是怕人家会连自己一起说,所以才阻止自己下车……
想着,柳笙笙才道:“至少你没有偷他们,又何必在意他们说你什么?”
叶长风没有说话。
柳笙笙轻轻叹了口气,毕竟当小偷本就不对,确实也不好多说什么。
可叶长风却道:“从小到大,我总共就偷过八次东西,小的时候,每一次被逼着偷东西的时候,我都会制造各种意外来让自己失败,然后名正言顺的把东西还给人家,所以每次回到家里都要挨一顿揍。”
他一脸无所谓的说着,仿佛是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第一次成功偷到东西,是一笼包子,我连人家的笼子都一起带回家了,然后就给人家追到家里打了一顿,闹得大了,周围的街坊邻居也就都知道了。”
“名声这个东西真的不能被毁,因为后来,即便我什么都没做,街坊邻居但凡有人家里丢了东西,都会来我家闹。”
“我曾想过我要出去好好找个活干,可是那个时候家里的人总是不肯,他们认为我学那些是没意义的,去工作也是没意义的,外面的工钱那么低,累死累活一辈子也存不下几两钱,还不如给她们偷点大钱来的实在。”
“骂我的人多了,我也就放弃了,觉得无所谓了,又再次偷起了东西,可是老人家的东西我不敢碰,小孩子的东西也不敢抢,我经常会盯着那些欺凌弱小的恶霸,每次偷的都是那些人的……”
说到这里,他冷笑了一声,神情满是自嘲。
他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又若无其事的说道:
“可那些人是真的不好惹,尽管他们自己身上的银两也是抢来的,但我偷了他们之后,他们立马就将我送去了官府,即便我已经挨了顿揍,也还是要将我拉出去游街示众。”
“后来就人尽皆知啦,反正走到哪里都会被叫小偷,我也就无所谓了。”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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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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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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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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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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