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有些事情必须是他做的。
“你杀了史铮!所以你才要把他的尸体弄走。”任晓宁必须确认,一定是他,否则那个人就是我了。
李洪泽表情没有变化,只是点头承认,“我必须杀了他,直到最后他都在威胁你,他从来没有真正悔过,让他活下去只会犯下更多错误。”
在任晓宁和史铮推搡的现场,李洪泽就在附近,他看到那一幕的发生,史铮叫嚣着要让任晓宁付出代价。那一刻,有什么在他的心头苏醒了。
任晓宁的表情仍旧迷茫,缺氧让她的思考能力下降,李洪泽循循善诱一般说道:“当时的你失手将他推下去,又拿石头砸了他,你真的被吓呆了,立刻跑远了。我想去追你,却发现他从水里挣扎起来,我知道他一定不肯放过你,会用更可怕的手段折磨你,所以我杀了他。”
“为什么要帮我?”
明明她不是值得帮助的人,她之前引以为傲的一切都已被打碎,她甚至不知道现在的场景到底有多少真实。
“我是帮我自己,你只是帮我弄晕了他,我可不能让别人杀了他。”
“你骗人。”沈乐乐无情地戳穿了他,“你的复仇更着重于揭露他们的行为,甚至还在无意间阻挠了赖姨的行动,确实还有另外的一个实行者,但那人在剩下我们四个人中间。”
“怎么可能!他都已经说了是他!”任晓宁拼命摇头,不肯相信。琇書蛧
“但是给周民俊身上放上贺卡的人,只有我们四人和史铮能做到。史铮已经死了,那么只剩下我们四个了!”
任晓宁边哭边摇头,她忽然推了一把沈乐乐,抓起一旁的椅子,到处乱挥,屋子里的空间很狭窄,她将入眼所及的一切都带倒,如果不是沈乐乐倒在地上,一定已经脑袋开花了。
她的身体里迸发出一股蛮力,椅子腿将茶几上的暖瓶带到地上,一个人快速靠近她,她想都没想,抓起地上碎裂的玻璃片,冲着面前的人捅去。
看清是李洪泽,她一下子松开手,哭着跑出了门。
“晓宁!任晓宁!”
沈乐乐跟着她跑了出去,而赖元清则用自己的手挡住了李洪泽的伤口。
他想站起来,身体却自动往下滑。
和疼痛相比,李洪泽第一感觉是丢脸,被暖瓶的玻璃碎片伤到,一定会被后辈嘲笑。
有一句话他没对任晓宁说。
“如果我女儿也能顺利长大,和你应该差不多。”
他从来都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不打人,也不胡搞,毕竟他是人民的公仆,影响还是要注意的,他只是不回家。
不是他不想回家,妻子刚生孩子那段时间,他刚好在执行任务,错过了女儿的出生,等回到家,已经多了一个奶娃娃。
他一抱女儿,她就放声大哭,边哭边打嗝,吐他一身奶,以至于他的一听到小孩的哭声,脑袋就痛。
他找到的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沉迷工作,工作是干不完的,偶尔有提前结束工作的时候,他宁愿带着后辈去喝酒,也不提前回去。
时间过得很快,女儿一下子就十几岁。孩子的青春期真是不得了,不让他进她的房间,也不回他的问题,就是要零用钱,也是通过她妈妈。
记忆里他从来没跟女儿认真交流过,所以女儿死时,他是懵的。
他冲进太平间时,无法想象那具伤痕累累的尸体是女儿。妻子哭晕了过去,醒来后拼命锤他,说“是你害的”。
前几天因为早恋,他和妻子一起被班主任叫到学校,他回去发了一通火,女儿不肯认错,他伸手打了她一耳光。
妻子没拦住他,被女儿当成了叛徒。气头上的女儿收拾东西到朋友家住。
两天前,女儿放学后没有回朋友家,朋友是她初中的同学,和她不在同一所高中,所以认为她回家了,他和妻子以为女儿还在朋友家。
恰逢周末,谁也没注意,再相见,却是在太平间。
女儿身上有刀割和烟头烫的凌虐痕迹,法医说她生前受到长达数小时的折磨。他之前看法医的报告也会愤怒,但是他现在更多的是心碎,那个与他骨肉相连的小生命消失了,她死前一定很害怕。
嫌疑人很快找到了,是女儿的两个同班同学和其中一个同学的表哥。
表哥劣迹斑斑,有故意伤害和猥亵的前科,但案发时年龄小,回归社会时才二十五岁,正是精力无处发泄的年纪,而他的精神也完全没有改造好。
“你们现在年纪小,很多事情只有现在做才不用负责。”
那两个被警察严肃的表情吓到哭的学生说了很多话,但李洪泽只记得这一句供述,他们都说是被表哥胁迫的。
他的手拍到桌子上,对着他们吼道:“别开玩笑了!那可是一条命!那是我的小瑶……”
他们哭着说“对不起”,额头一次次磕在桌子上,磕出了血仍旧没停,但他只感觉悲哀,无法发出更多的声音。
他女儿的命,只是他们喝酒后壮胆游戏的一次赌注,他们根本不清楚自己干了什么。
这之后的很多事都很模糊,只记得学生的父母亲戚很多次登门拜访,下跪求他宽恕。学生也给他写了很多悔过信,一直到两个学生出狱。
他去见那两个学生,他只是想看看他们现在什么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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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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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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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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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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