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娇娇去里屋换衣服,外面的人也是热闹得厉害。
“秋兰,我可是听说了,你家谭城高升了吧,正好,娇娇要出嫁,你们这也算双喜临门了!”
“那可不,谭城这孩子是真有本事,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团级,未来可期。”
“娇娇嫁的也好,赵磊这孩子也是咱们看着长大的,现在都读军校呢,这将来也不简单。”
“嗨,娇娇跟赵磊小的时候就经常在一块玩儿过家家,娇娇那孩子粉嘟嘟的,看着就招人稀罕,经常假扮新娘子,赵磊就是她的小新郎官。
谁能想到,小时候的事居然成真了!
两个孩子都长成大人,还都这样优秀,这以后娇娇嫁过去,赵磊肯定把人放在心尖上疼。”
夏秋兰身边围着的都是老邻居,也都是看着谭娇娇跟赵磊长大的,所以,他们有调笑也有感慨。
夏秋兰笑笑,将喜糖递到几人手里,说道:“我呀就希望他们小夫妻和和美美,日子红红火火,就心满意足了!”
“对对,这往后啊都是好日子,秋兰就等着享儿女的福吧。”
“奶……奶奶……”壮壮朝夏秋兰伸手。
“这就是咘咘跟壮壮吧,才几个月没见又长高了,嘿!小胳膊小腿真壮实!”正好林舒带着小哥俩过来,屋里的人一下把话题扯到孩子们身上。
一个个看着白白嫩嫩的咘咘壮壮,简直稀罕得不行。
被这么多人围着,壮壮这臭小子一点不认生,别人夸他,他就跟着傻乐,偶尔还拍几下小胖手,逗乐的表情别提多可爱。
一下哄得众人直往他小兜兜里塞糖果。
咘咘不出声,可他板整的小脸让人想上手捏。
夏秋兰哪儿能让自己宝贝孙子遭毒手,赶紧把咘咘抱怀里,借机躲开了别人的捏脸,跟林舒使眼色。
“孩子们想妈了,我先送他们过去。”
这些个女人,手上不知道沾染了多少细菌,还想捏她孙子的小脸,万一给捏得流口水怎么办?
老人间有个说法,经常捏孩子的脸,孩子容易流口水。
况且,小哥俩的脸这么嫩,大人手上没个轻重,万一给捏红肿了,她不得心疼死。
就这样,小哥俩被转移阵地。
林舒进去的时候,恰巧听见里屋的门被推开,一眼就看到身穿大红色衣裙外套的谭娇娇走出来。
“嘶!”几人齐齐抽气。
“美,太美了,娇娇你这身衣裙走出去,还不得把赵磊迷得五迷三道的!”
“没错,这也太好了!衣服好看,把你身段都给衬托出来,还有这布料,也太好了。”
“我更喜欢你这外套,样式大方,款式也大方,关键穿你身上显得身材高挑修长,总之,这衣服就俩字,好看。”
“我更喜欢这毛衣,毛衣好看,要是换个颜色,平时穿都好看,秋月姐,这真是你自己做的吗?”
这下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吴秋月身上。
见她点头,众人“哇”的一声!
“秋月同学,不是,嫂子,你是我亲嫂子,你看能不能也帮我定做一件娇娇身上的毛衣啊?不过大红色就算了,我皮肤黑,还是换米色吧,价格您开啊!”
“还有我还有我,嫂子,那件毛呢外套我喜欢,您看看也帮我做一件呗,大红色没事,我喜欢红色。”
王春妮跟刘红霞看着吴秋月,都要成星星眼了。
女人嘛,见了好看的衣服都走不动道。
更何况设计衣服的本人就在这里。
孙小梅跟张洁还有郑淼几人也眼巴巴的看着她,不用说,吴秋月一眼就看穿她们的心思。
全都把喜欢两个字挂脸上了。
“我没想到把这些衣服的款式拿出来做普通款,不过要是你们喜欢,我可以略微改动几个地方,然后拿给林舒姐,让她去找人帮你们做,毕竟她家不缺布料跟毛线。”吴秋月把她家两个字咬得极重,笑着揶揄,把机会甩给林舒。
反正最近她经常跟赵子谦待一块,给他们添点话题不是问题。
林舒哪儿能猜不透她的心思,睨她一眼,然后就爽快地点头。
“这些衣服的款式我也很喜欢,等我明天拿去给赵子谦看看,要是他看不上眼,我就给你们单独安排。”
“哇林舒姐,你也太好了!那我要两件……不对,三件,我要三件毛衣,换不同的颜色,给我姐跟我妈都要两件。”
还不需要布票,拿回家做年礼多好。
“我,我也要两条裙子,送我姐当结婚贺礼,她正好年底也要结婚。”
孙小梅高举手,“我,我想要一件这个外套,我家老太太喜欢这款,不过得给她穿黑色。”
连张洁跟郑淼都被新衣服给俘获了。
然后,谭娇娇就两手叉腰,气鼓鼓的。
“喂!你们够了啊!”说好看她穿嫁衣,谁知道这会儿都跑去围着她嫂子定做衣服去了。
就,很离谱。
“嘿嘿,我们就是没受住漂亮衣服的诱惑。”
“嘿嘿,还不是因为你穿了漂亮我才忍不住。”
谭娇娇本来就没多生气,现在看朋友们又夸奖她,立马就甜滋滋地问道:“你们真觉得嫁衣好看?”
“好看,不好看我们也不可能跟嫂子定做。”
“就是,你都不知道我们现在有多嫉妒你。”
谭娇娇扬扬下巴,“嫉妒没用,这是我嫂子。”
几个人也没再多待,毕竟家里也挺忙的,放下东西就离开了。
谭娇娇约定,等她改天再请几个人吃饭。
这时候其他添妆的人也都离开了,屋里只剩下吴秋月。
“嫂子,谢谢你!”谭娇娇是真心感激秋月。
因为小嫂子嫁过来,她才能认真的学习,考进大学,还给她这么多压箱底的东西,给她撑腰,给她底气。
没错,压箱底的钱就是一个姑娘在婆家人面前的底气。
“嘿,都是一家人,这么客气做什么,你也赶紧收拾下,等会儿咱们一块去奶奶那边,大伯母可是好不容易才在你结婚前赶过来。”
没错,就刚刚夏秋兰告诉她,大伯母今天下午的火车,一家人都要去老宅。
“大伯母跟表弟表姐都回来了?”谭娇娇惊喜道。
吴秋月点点头,“嗯,听妈的意思是都过来了!”
“噢好,我这就收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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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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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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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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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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