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城道完谢拿了东西抬脚就走。
“站住,谁让你们走的!”对面的女孩急眼了,立马委屈可怜地对着男人撒娇,“长寿,你不是说特意给我买鞋子吗?人家就看上这一双,你快点让他们把鞋让给我!
咱们结婚的时候我穿上那双鞋肯定好看,难道你不想让你亲戚朋友都看到我好看的一面?”
男人心思立马一颤。
他这张脸不好看,甚至能称得上丑,所以他家里人一心给他找个好看的姑娘能改善下一代。
刘丽模样清秀,还带着点娇憨可爱,最重要她不嫌弃自己丑,所以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对象,他们两个人出来逛街,不是很过分的要求他都会答应。
眼看着两个人婚期将近,刘丽说没合适的鞋子喊他一块出来买鞋。
逛了半天也才看上这么一双,谁知道还被人买走了。
关键刘丽说的这句话太合他心思。
亲戚朋友明面上不说他,可背后里指不定怎么嘲笑讥讽他,所以他结婚的时候就想狠狠出口恶气。
让其他人都看看,他丑不要紧娶的媳妇好看。
幻想下刘丽穿上红色鞋子的样子,立马就不淡定起来。
“两位同志,你们刚才也听见了,我对象要结婚穿,所以,你看这鞋子能不能让给我们?我可以贴补你们五毛钱,怎么样?”
都没离开摊位,白赚五毛钱,男人觉得就是傻子也会把鞋子转给他们。
刘丽高昂着下巴,“哼!真是便宜你们了。”
吴秋月跟谭城:“……”哪儿来这么两个傻缺?
然后根本没搭理直接越过两人就走。
“等等,你们没听见我对象的话吗?他让你们把鞋子留下,那是属于我的!”女人气得跺脚。
“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
“没错,我看上的就是我的!”
本来要她嫁给杨长寿就够委屈,还是她妈好说歹说跟她分析嫁给杨长寿的种种好处,她才忍着恶心嫁给他。
这段时间她有求他必应,这双鞋子不见得她喜欢,可她就想抢过来。
凭什么眼前这个女人比她漂亮,找的男人比她找得好看,现在连双鞋子都得跟她抢。
没错,她就是嫉妒了。
她被逼着挑男人,那别人也休想好。
吴秋月都想甩她个白眼,这女人怕是有什么大病,自己不好也看不得别人好,凭什么呢!
吴秋月原本不想理这个傻缺,可这种人不搭理就越来劲儿,“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那证据呢?
这里有这么多人呢,眼睛长了就不是出气用的。
如果你脑子跟鱼一样大,那我不介意帮你回忆一下。
第一,刚才是我先看上的这双鞋,然后试穿后我男人交的钱跟票,这没错吧?”
“没错,我收的钱我作证。”这位售货员还是很有正义感的,立马站出来。
“其二,你说你看上的就是你的,那你怎么不去占山为王当女土匪呢,看上了就抢,多符合你的气质。”
“你,你胡说八道,别想污蔑人,我才没抢,我对象是在跟你买。”
土匪那都是什么下场?
她七八岁的时候,村里就抓住过几个土匪,交到派出所,当场就送他们一颗铁花生米。
脑浆子血水都流了不少,到现在她都记忆犹新。
“买?你看我们像是买不起鞋子的人?况且,你见谁家买东西像你一样,都是一副施舍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地主家的大小姐呢。”吴秋月讥讽地冷笑一声。
地主家的大小姐,就这么简单的几个字,说得女人心怦怦乱跳。
被吓得!
这要是被扣上这样的帽子,那她不被批被斗,也得被下放去农场改造,她才不要下地干活。
听说农场那边经常累死人,就她这细胳膊细腿去了还不是等死的料。
女人楚楚可怜地哭诉道:“你这个人怎么没有半点谦让,心还这么狠毒,我不过是想结婚的时候穿上漂亮的鞋子,一辈子多么重要,你为什么就不能成全我,况且,我对象还给你加钱了,你卖给我不仅不亏还有钱赚,多好的事。”
吴秋月瞪大双眼,这女人是硬的不行又来软的?
软硬兼施啊!
不过示弱嘛谁不会呢!
吴秋月小嘴一扁柔弱可欺道:“城哥,咱们大后天就要结婚了,我难得能看上一双满意的鞋子,凭什么要让给外人?”
搞道德绑架,想的美。
谭城明知道吴秋月在演戏可还是心疼坏了,“不让,咱们的东西凭什么让给别人。”
吴秋月那颜值妥妥地长在男人的审美点上,一看她那楚楚可怜的表情,立马对他们生了怜惜。
“人家买来结婚穿的鞋子凭啥卖给你们啊,你们还要不要点脸,咋还搞强买强卖!土匪都没你们这么强横。”
“就是,没听人家小两口也要结婚穿,还有没有点天理。”
几个男同志大声嚷嚷着,还给了吴秋月一个‘讨好’的表情。
谭城:“……”这是当他是死人呐!
他这个正牌老公在呢,居然敢当着他的面这么撩他媳妇,找揍。
谭城一个冷眼横扫过去,那几个人立马噤声。
谭城黑着脸对两个罪魁祸首道:“我不管你们什么心思,鞋子是我买来给我媳妇的,我们不卖,要嘛滚,要嘛就去派出所,自己选。”
或许谭城身上的气息太过凝重,让那对男女恐惧地往后倒退了两步。
就这么眼看着谭城带着秋月一路离开百货大楼。
等人都走远了,服务员心里还暗爽。
活该。
最看不惯这种人。
以为自己有两个臭钱别人就会屈服,呸!惯的他们臭毛病。
吴秋月被谭城拉着一路来到街对面。
看着气鼓鼓的谭城,吴秋月低头浅笑,戳戳他的胳膊,“干嘛呢?别因为不相干的人不开心。”
谭城心里憋着酸涩。
他哪里是因为那对男女,他气得是让别人看到媳妇撒娇的模样。
小媳妇太好,果然是甜蜜的负担。
“媳妇,中午了要不咱们去找点吃的?”
“好啊,正好我也有事要去程氏饭店一趟。”
关键她结婚后要跟谭城离开运城,以后就没办法再给程氏饭店送肉送面,这事必须得提前安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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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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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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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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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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