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秋月快言快语地问道:“二哥,你想说啥?”
吴向西挠挠头,憨憨地道:“你今晚不是说你二嫂过段时间能怀上嘛,她让我问你这事是不是真的。”
说完吴向西还怪不好意思。
关键临出门前,他媳妇还拉着他胡闹了二三顿,说秋月说她能怀上,那必须实行,而且,那憨娘们都敢骑他身上作威作福呢。
吴秋月:笑的忍俊不禁。
“二哥,我就随口那么一说,你跟二嫂都还年轻,想要个孩子不是难事。
再说,都有英子跟小梨了,她们两个又乖巧又懂事,长大了就算嫁了人也一样能孝顺你们,你让我二嫂别多想,咱爸妈也不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她心里负担就是太重,总觉得低人一等。
伟人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呢,别给自己增加压力。”
吴秋月说完还小心地窥了谭城一眼,也不知道这家伙会不会重男轻女,要真是这样,将来她要是……
呸呸呸!瞎想什么!
刚才竟然想到自己嫁他,将来生个闺女,他会不会嫌弃。
吴秋月一拍脑袋,她肯定是白天被谭城的美色给迷晕了才东想西想。
谭城看着吴秋月刚才的动作,嘴角噙起一丝浅笑,然后正色道:“吴二哥,其实生男生女都一样,将来闺女不一定就比儿子差,再说,闺女娇娇软软,很好!”
吴秋月脸滚烫:你说好就好,特意看我一眼算怎么回事?
吴向西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嗯,回去我就跟你二嫂好好说说,你说闺女不比儿子差,我们肯定会有儿子,她听了啥心病都能治好。”
吴秋月:“……”这是拿她当心药了啊。
可就算这样,她也没办法给二嫂肚子变出个孩子来啊!不过……
“呵呵!”你们高兴就好。
人有三急,半道上吴向北终于憋不住了,麻溜地跑去旁边放水,谭城也终于有机会跟吴秋月挨近。
“你那进货的渠道确定安全吗?有没有什么隐患?”谭城说出自己的担忧。
两千多斤粮食,想不惊动其他人,肯定是小心又小心,而且单靠秋月这小身板肯定实现不了,那这中间搬运的人就必须防备。
吴秋月点头,“放心,安全着呢。”
还有比她空间更安全的地方!
谭城默了默,道:“防人之心不可无,虽说外头的形势转好,可你也不能太大意,进货的时候多留点心,防备被人盯上截胡,还有,遇上情况不对,宁愿舍弃货物,也必须保证你的安全,没有什么比你的安全更重要,知道吗?”
吴秋月点头:“嗯,我知道。”
她也不是好赖不分,谭城句句都在为她考虑,她也不会傻着驳他。
上辈子,她听得最多的就是要顾全这个顾全那个,尤其是嫁给周文生之后,为了顾全名声,她必须嫁给他。
为了给周家传宗接代,她必须要收养姜红叶的野种,为了周文生好,她必须把纺织厂的工作让给周红梅,为了周文生,她必须……
上辈子她被逼得一退再退,甚至连工作都主动让给周红梅,除了家人,从来没人告诉过她,她比什么都重要。
原来被重视的感觉是这样,真好!
想到周红梅,吴秋月觉得,等忙完这阵,她也该去解决这件事了。
周红梅可没在京都,她嫁来了临城,就因为跟运城挨得近,周文生才特意找了关系被送来桃坪村下乡。
而程英表姐程月季嫁的那家就在临城。
上次吴秋月将嫁衣交给程琳,程琳当天就送到程英手里,程英也没墨迹,直奔程月季家,当天程月季就试穿了那件嫁衣,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别提多激动,当场就要程英喊吴秋月去临城参加她的婚礼,而且,程英还特意提过,程月季婆家的小姑子,也在今年十二月份结婚,她还透露,程月季的小姑子,特别喜欢她的新嫁衣,已经追着打听好几次了,那意思可太明显了。
吴秋月哪里猜不出程月季的想法,无非就是拉她给小姑子做嫁衣,这样既能讨好小姑子还能在婆家长脸。
她不觉得程月季的想法有什么错,相反,这是互惠互利的好事。
这事对她来说是大好的机会,如果她做的嫁衣能得到认可,那糕点的生意就能交给家里人做,她专攻嫁衣也很不错。
等明年风气明朗些,她就不光能做嫁衣,还能做其他种类的衣服,而且,她还有个更大胆的想法,只不过一切还都是设想,不着急。
倒是可以先在运城买个小铺子,到时候有了自己的店面,就能做糕点生意,全家人也就不用担惊受怕。
家里有了进项,爸妈也不用再那么辛苦,她才能放心地出门读书。
还有一点,她要去临城解决周红梅。
想占着她的名额端铁饭碗,没门。
而且,她要切断周红梅一切往上爬的机会,让周文生全家不得安宁。
一走神就想得有点多,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个跟头,幸好胳膊被谭城及时拉住,这才没跌惨。
“你没事吧?”
“月月,你没事吧?”
向西向北两兄弟也在自责,他们刚才心思都有点跑路,就没留意秋月,倒是又被谭城给抢先。
谭城也不是第一次握吴秋月的手,可握住那柔软心里头就激荡得不行,感觉整个人都快飘起来了……
周围的环境很静,静得都能听见自己胸膛里跳动的声音,像军鼓,“咚,咚,咚……”那声音太过震颤,让谭城目眩神迷。
他不懂什么是爱,却觉得周遭的一切都听不见看不见,仿佛只剩下他俩。
他就一个念头。
这双手,他想牵,一辈子。
吴秋月也不自在,上辈子别看她嫁给周文生,牵手的机会还真没有。
传出那种不堪的名声后,她就直接嫁给他,然后大伯将工农兵大学的机会给了周文生,他们就忙活着搬进城里。
周文生上学,她就保持家里,应付周文生的家人,还得想着赚钱,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周家人还都拿鼻孔看她,想着上辈子,吴秋月反而没了紧张淡定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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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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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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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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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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