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望,繁星布满苍穹。
一阵阵阴风自大江之上而起,之后呼啸而过,空气中带着许多的寒气。
此时营地之上,一片宁静,偶尔就只有风吹过篝火的声音,众公子士子见过楚王后,又来了一场宴饮,若不是考虑到明日早起狩猎,以楚王的个性,恐怕到了此刻,都未能结束。
王帐中,熊横微眯着眼睛,脸庞似有醉意,在身边一个寺人的侍奉下,卸去了一身的甲胄。
军营之中,不得有女子,这是军法,楚王也不能例外,因此就只得与青雉来个短暂的离别了。
支开寺人后,楚王又将贴身护卫、狩猎时的御者屈侯乐喊了进来。
“臣拜见大王!”
屈侯乐依旧是戎装在身,腰悬利剑。
而此时的楚王,恰巧也在仔细的摩挲着他手中那柄剑,从剑锋到剑身,再到剑柄,细节之处,是一点都不放过。
能看得出来,楚王也是个爱剑之人。
“闾长无须多礼,来,请坐!”
熊横手指前方。
“启禀大王,臣不能。”
“罢了,你愿意站那就站着。”
“臣遵令。”
屈侯乐再度行礼道。
“你可识得字,读的诗书?”熊横开口问道。
“启禀大王,臣曾跟随一宋人为师,也读的一些诸子之言,后入伍为军后,便是读的孙子、吴子、六韬等,俱是些兵书。”
出身氏族,如今又到王宫中为卫士闾长,认识一些字很正常,只是听到他读一些兵书,倒是有些让熊横意外呢。
“那可曾专程拜访兵家老师呢?”
兵家之道,可不好学。
寻常士子学了没用,未临战场,终究只能纸上谈兵,纵然是上了战场,也不过是一个小兵、一个小官罢了,在战场上所能看到的,就只有汹涌而来的敌军,何谈兵法。
至于贵族子弟,倒是领兵的机会不少,但又有谁会真正地研习兵法呢,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便是此理。
“未曾。”
“那你自以为,我楚军屡次败于秦军,此是为何?”
熊横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想看看这位上过战场的闾长水平如何,也好真正的了解一下,秦军的厉害之处。
“臣只是一闾长,不敢妄言此军国大事。”
屈侯乐给熊横的印象,便是一向都很谨慎,就如同他的神经天生就比常人短,天生就比别人崩的紧。
“哈哈,寡人让你说你便说,若不说才是狂妄!”
噌!
楚王手中之剑恍然入鞘。
屈侯乐眸子里闪过一抹惊异,这一剑快、准、稳。
若非长期练剑,否则根本就做不到的,看来楚王常说自己好剑,不是单纯地配着音乐舞一舞就算了。
“大王让臣说,那臣便说了,战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自有我楚秦以来,双方交战不下数十次,因此这为何疏阵,要具体而论,若只是笼统而言,我楚较于秦人,最差者乃士气也!”
士气!
楚王口中念叨一句:“说下去?”
“大王可曾听左氏春秋有曹刿论战也?”
“这寡人自然知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屈侯乐一拱手:“大王所云俱是无措,曹刿所用者,正是这士气也,不过此士气乃小道,而非真正的士气大道。”
“如你所云,秦人方才是士气大道?”
屈侯乐将头一摇,一股从未有过的自信,从他面上升起。
“非也,秦人之道,只能称之为中,臣曾征战于越,征战于秦,见越人见我楚军,毫无征战之心,丢盔弃甲不成军,也见秦人见我楚军,如见饿狼见血肉,马挂头颅,腰携断耳,浑身浴血,让我楚军溃不成军。”
“臣其后又翻阅兵书,明白其为士气,也懂得了这士气上中下三道。下道者,士气如我楚,虽是阵法严明,刀兵鲜明,但士卒心中俱是恍惚,不知因何而战,也不知因何而赴死,因此有这见越与见秦两种局面。”
“中道者,乃如秦人是也,以勋爵制度,少纳赋税,多封田地而引诱之,因此战阵之上,不仅是阵法严明、刀兵锐利,士卒心中更是明了,为何而战,将军心中也只,为何而谋,当然,秦法严苛,败则论罪;因而楚秦两军对垒,秦人劣势焉能一战,我楚人劣势只能败退,然战阵之事,瞬息万变,不到最后,胜负难料!”
熊横细细思之,其后点点头。
前世做为论坛上纸上谈兵的高手,他对此也是多有研究。
冷兵器时代,两军布下阵仗,然后就是真刀真枪的干,排兵布阵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士气。
士气决定着你这支军队,能够承受多少的损伤。
如是楚人死伤一成,大军就已经开始溃散,而秦军则能坚持到二成,兵败如山倒,一道阵形溃散,主将就是兵仙,他也控制不住。
不聊不知道,这一聊竟发现个统率之才。
不过,世间向来都不缺少千里马,只缺少伯乐,人才多在魏国,那是因为魏国乃华夏中心,风流之地,自然是人才辈出;多在秦国,那是因为秦国以天下士子为上卿,以军功而选拔人才,人屠白起便是如此。
至于楚国,既不风流,也不开化,因此才有这屡败屡战之事,有时候甚至连韩都不如。琇書蛧
“那上道呢?”
“士气上道,乃是王道之战,存亡之战,保卫之战,当此之时,士卒人人心中有信念,人人心中有决心,此种信念,乃自发而出,非是受诱,也非是受逼,还在秦军士气之上。”
“昔年,商王强盛,周武势弱,可在牧野一战,竟能以少胜多,以弱击楚,便是此也。”
“战前武王携八国牧誓,便是在士卒心中忠心信念,人人皆是明了,战阵之上,退无可退,如此之军队,可战至最后一人,最后一将,岂能不胜!”
这道理熊横听明白了。
有信仰的军队,才是无敌的军队,如一心驱逐匈奴的汉骑,一心复国的岳家军,一心要反对压迫的入朝军。
他们与农民军最大的区别,在于理念,有了这理念,才可以同仇敌忾,才可以战至最后一人。
古往今来,表达的方式或许有变化,但这道理都是一样的。
熊横拍手叫好:“闾长真是令寡人意外,就凭此心性,多加磨练,将来必成大器!”
“臣惶恐,臣之所思,多是来自兵书,也尽非臣一人所言。”
“哈哈,这便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如此方可更进一步,只是不知……”
熊横顿了顿:“闾长将心归于何处?”
归于何处,这岂不是在问,屈侯乐效忠于谁。
他身为卫士,对于王宫中的权利之争,必然是清楚,再加上今日楚王展现给他的,是不同寻常的一面,与众人口中所云的楚王,完全就是两个人。
想到此,屈侯乐直接跪拜下来:“臣身为楚国之臣,自然只忠心楚王呢。”
今日在马车上,就只是一个暗示,可事情往往在没有说明之前,还不能算作确定,如今见屈侯乐跪拜在面前,才是真正的确定下来。
楚王俯身,将屈侯乐扶起,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
“寡人早就知道,闾长心在寡人,只是寡人如今之处境,须得步步谨慎方可,不知那日南井可有问起寡人行踪?”
“回大王,郎中并未有问,倒是太后曾召集过臣,臣按照大王所云,如实相告。”
熊横颔首:“寡人猜到便是如此,那太后可有曾让你监视寡人?”
“这倒没有。”
歪着头,熊横略微思付一阵:“既然寡人已知你心在寡人这里,太后也未让你监视寡人,那回宫之后,你就不需要陪着寡人练剑了,寡人也无须再多见你!”
屈侯乐面露惊异:“大王,这是因何?”
“哈哈,天天跟在寡人身边练剑,岂不是屈才,你读吴子,必然也是知道那吴起,那你可清楚,寡人如今最需要你学吴起的什么?”
闻言,屈侯乐细思起来。
吴起生平,不可谓不精彩。
先是杀妻以博忠名,之后魏国训练魏武卒,再往后河西七十余战未有一败,夺取秦人一郡之地,让魏国的领土跨过大河,纵然到了楚国后,也一样是主持变法,风云人物。
可就是在这么多精彩的事迹中,屈侯乐始终悟不到楚王的意思。
“大王,恕臣愚钝。”
“其实寡人是想说,吴起爱兵如子也。”
爱兵如子!
屈侯乐哑然。
身为一个兵的他,竟将这事给忘记了。
吴起此人,与士卒吃住一起,待兵士宛如自己的子嗣,不仅亲自为他们疗伤,还经常嘘寒问暖,登上了战场,士卒们心怀感激,坚守将军之令,死战而不休。
大王又要让他远离自己,又要让他爱兵如子,其目的不言而喻。
这是要让他在卫士中收买人心,在关键的时刻,唯他所用,也就是唯大王所用,卫士在宫中,乃大王近卫,虽百而抵得上在外大军千余。
“臣明白了。”
“闾长须得铭记,你对寡人才是最重要的,关键时刻寡人的性命,或许就在闾长身上,让你远离寡人,是让你将心用在卫士上,你若能为千人,那寡人可就是有一千个忠心的护卫。”
郎中之下,有两偏将,各领一千,以辅佐郎中。
又因卫士乃护卫王庭,规格要高一些,所以千人也被升之为牙将,比之镇守城门的项阳,还要再高一级。
“臣只怕是有负王恩。”
屈侯乐不能说大话,也不会说大话,升官这种事,可不是努力就能行的,最重要的是得有祖宗的蒙荫。
而他,祖宗不给力啊!
“这你无需担忧,必要时刻,寡人自会相助,你且记爱兵如子是也!”
熊横所说的相助,一是让司宫在暗中提携,甚至向南井或是太后举荐,二是等徐召将屈原说服后,让屈氏一族帮帮这个小旁系。
“臣谢过王恩!”
楚王一笑,起身一抽,方才入了鞘的剑,此时又握在手中。
剑宽且长,侧身提着,在烛光印照之下,寒光四射。
“你看寡人这王帐宽敞否?”
“大王是想要练剑?”
楚王大笑一阵:“哼,若不练剑,那你在我帐中这么久,为的是什么,出招吧!”
屈侯乐当即会意,腰间长剑也亦或是拔出。
“大王,臣不知轻重,可要当心了!”
楚王一抬腿,将地上碍人的长案踢开,逐渐散了一地:“哼,来吧!”
顷刻间,刀兵相接,将黑夜刺破。
四下里护卫的卫士一脸慌张,提剑冲了进来,再一看,却是楚王气定神闲,居然在练剑。
大半夜的练剑!
还没片刻,又有一队人赶来,当先一位正是郎中南井,他提着剑,着一身内衣,披头散发,看起来对楚王的安危十分的关心。
熊横见到他,提起酒壶大饮一口:“莫非郎中也是陪寡人来练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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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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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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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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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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