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物资空间的我成了国家团宠>第四十章 传闻中的温远
  孟贞的话听起来无意,但听在大妈耳里,就有了一种意有所指的感觉了。

  一想到刚刚看那青年的眼神,大妈脸上一热,转过头去,没再接着这个话题。xǐυmь.℃òm

  天渐渐亮了起来。

  集市上的人也多了。

  孟贞的菜最新鲜,卖的也最快。

  在其他摊主羡慕的眼神中,她数了数今天卖出去的钱,一共有三十六块五毛钱。

  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她拿着钱去买了几斤肉、买了几斤排骨,剩下的钱给温梨买了一双保温鞋和一支药膏。

  平宁村已经下雪了,温梨前几天脚上起了冻疮,又红又肿,抓破了皮又痒又疼。

  背着年货往家里走。

  孟贞摸了摸空落落的口袋,深一脚浅一脚的踩在积雪上,再次吐了一口寒气。

  她又穷了。

  等春暖花开,怎么也得把肥料生意做起来,等日子好起来,她就找个地方重新修建一座新房子,种种地、养养花,再养一只狗,安安静静的当一个书中的路人甲。

  到时候,温梨的主角剧情开启,也跟她没什么关系了。

  盘算着这些事情,孟贞在回村的路上,还遇到了不少村里人。

  现在村里人对她的态度基本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热情,还会关心关心。

  “孟贞,你这是买了不少年货啊?”

  “没买多少,就一些肉和排骨。”

  孟贞回答的同时看去,是一个约莫三十多岁的女人,女人个子不高,穿着粗布衣裳,身体略微有些发福,头发很稀少,有点秃顶。

  这女人她隐约有点印象。

  是叫何丽。

  旁边还有一个干干瘦瘦的五十来岁的老太太,以及一个七八岁的男孩。

  这男孩很壮实,满身都是横肉,跟何丽的体型长的很像。

  这一家人在村子里没多大的存在感,之所以知道她,是孟贞之前去井里打水的时候,有听到村里的女人们说闲话。

  说何丽的儿子被全家宠的无法无天,才几岁就开始为非作歹,跑别人家里偸吃东西,还一脚踹倒了两三岁的小女孩,导致小女孩头磕在石头上,流了不少血。

  当时描述的厌恶语气,和当初嫌弃孟贞时有得一拼。

  想起这些事,孟贞往那七八岁男孩身上看去。

  男孩的脸比较大,像是一个扁盘子,那一双漆黑的眼睛正好也在盯着她。

  “美女姐姐,妈妈,看美女姐姐。”

  男孩扯了扯何丽的袖子,有些兴奋的看着孟贞。

  看出男孩喜欢孟贞,何丽笑眯了眼,跟孟贞套着近乎:“这是我儿子冯潇宇,他好像很喜欢你。”

  “我喜欢美女姐姐。”

  男孩大声的喊着。

  何丽和旁边的小老太太都笑呵呵的。

  孟贞也就是笑了笑,敷衍的应了一声,想着快点往家走。

  就是这时,男孩冲了上来,他个子刚到孟贞的腰处,双手就环着她的腰,脑袋使劲的在她肚子上磨蹭。

  孟贞脸色一变,她伸手想扯开。

  男孩身上都是横肉,力气很大,双手死死抱着她的腰时,嘴里还不断的喊着:“我要美女姐姐做我的新娘子,我要娶回家睡觉的。”

  他吵闹着,还跳着想上来亲孟贞。

  “你把手松开!”

  黑着脸的孟贞一手抓着他的胳膊,想把他扯下来。

  这小胖子力气还真不小,他小也就算了,勉强可以说他七八岁不懂事。

  这家人怎么没动静的?

  孟贞往何丽和那五十多岁的小老太太看去……她们不仅没有阻止,反而还笑的很灿烂?

  “美女姐姐,我要娶你回家。”

  小胖子冯潇宇使出吃奶的劲抱着孟贞。

  但下一刻,他就被推了出去。

  “再过来我就打人了。”

  黑着脸说出这话后,孟贞看向了何丽。

  后者还是笑着的,好像还很骄傲:“我们家潇宇这么小就想着娶媳妇啦?还知道娶最漂亮的,真不错。”

  “???”

  孟贞只觉得离了个大谱。

  真是奇葩。

  这也能夸上一夸?

  何丽正想要和她拉拉关系,就看见她转身,走得极快。

  看到她的背影,何丽揉了揉儿子的头顶,有些可惜的说了句:“我们潇宇要是再大上十岁,说不定还真有机会。”

  “潇宇没机会,那你看阿宏怎么样?”

  “这……”

  何丽表情沉凝了下来,似乎真的在考虑可能性。

  ——

  孟贞的心情被搞的有些糟,一路上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稍微收拾了一下心情,迈着步子踏进院子,还朝里面喊了一声。

  “小温梨,快来看看嫂嫂给你买什么宝贝啦。”

  她的声音如往常那么轻快。

  目光往屋子里看,等着温梨像以前那样撒欢的迈着小短腿跑出来,但今天……

  好像有点不一样。

  温梨没出来。

  出来的是——

  一个男人。

  男人个子高高的,五官棱角分明,那一双眼睛更是如幽潭一样深邃,即使这么远远看着,都像是会随时被他吸进去一样。

  孟贞脑子里一个激灵。

  这是早上在集市上看到的那个青年!

  他怎么会在这里?

  这人该不会就是……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里面的温梨迈着小短腿跑了出来,她穿着一身粉色的新衣服,笑眯眯的看着孟贞,欢快的招着小手。

  “嫂嫂,你快来,哥哥回来了。”

  脆生生的小奶音一冒出来,孟贞僵硬的吞了吞口水。

  还真是女主她亲哥……

  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这个时候回来。

  这个时候走,她的肥料怎么办?地里的胡萝卜怎么办?

  她兜里又比脸都干净。

  若是这时候被扫地出门,再重新开始,岂不是更费劲?

  就在孟贞心里凉飕飕的,琢磨着退路的时候,温梨已经小跑了过来,牵着她的手就往屋里走。

  “嫂嫂,哥哥买了烤红薯,还是热的,你快来尝尝。”

  她像是献宝一样,捧着一个热乎乎的红薯送了过来。

  她的小脸蛋被冻的高原红,这么歪着头看过来的时候,孟贞的心都快化了。

  “嫂嫂不饿,温梨吃。”

  看着她们两人亲密无间的互动,旁边从她一进门就一直在打量她的温远拢了拢眉。

  他英挺的眉宇间带着些许迟疑。

  眼前这个温和明媚的女人,真是以前那臭名昭著的孟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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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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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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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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