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带着物资空间的我成了国家团宠>第三十四章 镇长儿子
  “你知不知道平宁村往哪个方向走?”

  这是一个看起来二十几岁的青年,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棉衣,大概一米七几,长相平平,一双眼睛一个劲的盯着孟贞看。

  孟贞这几个月一直在忙农活,瘦了不少,没有了以往的蛮横泼辣,五官看起来精致柔和了许多,和以前相比完全是天差地别。

  注意到这个人的眼神老往不该看的地方瞟,她眉头一蹙,不耐烦的往来时的方向看了一眼。

  “顺着那条大路一直走。”

  话音为还未落下,她已经抱着温梨挤进了集市人群里。

  林辉看着她窈窕的背影,有些蠢蠢欲动的舔了舔嘴皮子。

  真没想到,这种穷地方,居然还有这么标致的女人。

  集市里。

  温梨津津有味的吃着小笼包,一张小脸满是幸福的表情,笑的眼睛像弯弯的月牙,好看极了。

  孟贞走到一处卖衣服的摊位前。

  乡上没有什么服装店,街道两边的房子都比较破,还有不少裂开了大缝,像是危房。

  只有这么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摊位卖衣服。

  现在的衣服没多少款式,大多颜色都比较单一。

  “温梨,你喜欢哪个?”

  “嫂嫂,我喜欢这个红色。”

  温梨伸着小短手指了指一件粉红色的夹袄,夹袄的两边袖子口还有蝴蝶装饰,在所有衣服当中还算不错。

  孟贞看她小心翼翼的怕弄脏新衣服,没敢触碰上去时,心都快化了,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眯眯的说:“买。”

  接着,她又给温梨挑了一件更厚一点的白色夹袄,还选了两条加厚的裤子,还给她试了一双保温鞋。

  老板看她这举动,更是热情了不少,麻利的推荐着衣服。

  离开时,孟贞给自己挑选了一件简单的厚外套,还顺便给高丽芬也买了一件。

  在她的记忆力,高丽芬一直很节省,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更别提买衣服,她们娘俩穿的全都是补满了无数补丁的旧衣服。

  “小丫头,你嫂嫂对你可真好,以后长大了可要好好孝顺她。”

  老板搓着双手等孟贞付钱时,看温梨可爱,还逗了她一下。

  在他们这种又穷又偏的小农村,很少见这么干干净净还水灵的小丫头。

  小丫头很灵动,特别是那双圆溜溜像葡萄一样的眼睛,还有扎的两个小辫子,配着懵懂的眼神,看的心都要萌化了。

  温梨认认真真的点了一下脑袋,脆生生的说:“我会好好孝敬嫂嫂的。”

  看她明明奶声奶气,还一脸认真的模样,孟贞忍俊不禁,弯下腰亲了一下她的脸颊。

  付完了钱,孟贞又买了一袋十斤的大米,还买了两斤五花肉和一斤排骨。

  背篓几乎又被塞满了。

  她之前卖了几次菜的存款,加上昨天卖了白菜,总共也才存下来一百一十多块钱。

  经过今天的大采购,现在也只剩下了四十五块钱。

  这是她目前所有的家当。

  回去的路上,孟贞想到所剩无几的几十块钱,有点头疼。

  在这个年代赚钱,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特别是这种贫困的地方,人们也没有多大的消费能力。

  在这种饭都吃不饱,土地也贫瘠的时候,什么都不太好做。

  该怎么多赚点钱?

  倒卖空间里的蔬菜?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个办法倒是可行,就是想要掩人耳目、不被人觉察,需要时间……

  回去的这一路上,温梨也没让抱。

  一路往回走。

  刚上了小路口,她就看见院子里站着一个有点眼熟的身影。

  是早上在集市问路的那个青年?

  她这么看过去的时候,林辉也看见了她,当即眼前一亮。

  “是你?你也是来找孟贞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就是孟贞?”

  孟贞不咸不淡的瞥了他一眼,从面前走过,把背篓放在了屋檐下。

  背篓里东西不少,挺沉,但她除了额头冒出细碎的汗珠以外,连大气都没有喘一下。

  林辉看着她精致的侧脸,惊了一瞬。

  他像是不敢置信的确认了一遍:“你就是孟贞?怎么可能?”

  外面不是说孟贞是平宁村第一泼妇?又黑又壮,像是一头狗熊?还说她好吃懒做、凶神恶煞?

  而眼前的女人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高挑纤细,五官端庄标致,看起来也很勤快,特别是一举一动之间,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更没有半点泼辣样。

  这差别……是不是也太大了点?

  在他惊疑不定的时候,孟贞已经伸手把背篓里的东西都拿了出来,米和猪肉排骨都提着放到了厨房里。

  还把买回来的那些新衣服放进了高丽芬睡觉的房间里。

  看到她大包小包把东西提进屋的画面,林辉一个激灵。

  他们家日子都过得这么好了?

  米和肉一买就买这么多?

  即便他父亲是镇长,他们家也没有这么阔绰啊!

  这孟贞真是靠那些肥料发家了?

  一时间,许许多多的念头都在林辉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麻麻,嫂嫂给我买了很多新衣服,你快来看。”

  在后面忙活的高丽芬听到了,忙走出来一看,见她买这么多东西回来,觉得她太破费了,但也不好说什么。

  之后,她注意到了还在院子里的林辉,这才想起来。

  “孟贞,这是镇长的儿子林辉,他说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商量,特意来找你的。”

  高丽芬说着,还客气的把人请进了屋。

  她还给林辉从开水壶里倒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开水。

  林辉在木板凳上坐下,眼睛的余光落在了一边的牛奶上。

  看了看那一箱牛奶,再看看面前的白开水,他心里顿时不太舒服了。

  高丽芬看出了他垮下去的黑脸,解释说:“那牛奶是孟贞买的,我不好做主,这天寒地冻的,还是喝点开水暖暖身。”

  话说到这份上,林辉只能装作不在意。

  等孟贞过来后,他的视线还是控制不住的往她脸上瞧。

  孟贞的皮肤是小麦色,配着那精致的五官,还有高挑修长的身材,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别样的魅力,直叫他心脏普通乱跳。

  一开口,他直接偏离了主题——

  “听说你是倒贴上门的?你应该还没有见过温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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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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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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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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