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称,五羊之城。
这个名字,来自于古代一个传说。
相传,在古炎国周朝时期,南海有五位仙人,骑着五头神羊来到岭南一个叫楚庭的地方。
他们来到以后,把羊口里衔着的谷穗送给老百姓,并教他们耕种。
百姓们学会耕种,年年丰收,安居乐业,再也不愁饥荒威胁。
还因为南海仙人走时,把神羊留在人间,后化为石头,人们就把当地叫成五羊城、羊城或仙城。
哪怕是如今,在羊城还有著名的五仙观。
其中供奉的五羊五仙像,也被当地人称为谷神。
唐墨现在就在这五羊五仙像面前。
陪同在他身旁的,是席佩佩。
决定一同合作后,唐墨便和席佩佩一起抵达了羊城。
不过并不是直接去找失控者,而是先来到了南海观在羊城的“分基地”——五仙观。
和鹏城的南海观一样,五仙观也是表面普通道观,暗地里隐藏着组织的形式。
之所以先来这里,就是为了见组织的当地负责人。
一位道号【五痴】的道士。
他那里,有羊城当地失控者的情报。
在等待五痴来会面的过程中,唐墨闲着无聊,打量起了面前的五座石像。
只见这五羊大小不一,主羊头部高高竖起,口中衔穗,回哞微笑,探视人间。
余四只羊,环绕其身,或耍戏,或吃草,还有羊羔在吸吮母羊的乳汁。
五羊姿态各异,造型优美,栩栩如生。
看着那只吃奶的小羔羊,唐墨暗自摇头。
不是说五只羊都是仙人坐骑?
那么这只小羊羔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是以前,唐墨估计就是一笑了之,只把五羊传说当成百姓们随口杜撰的神话传说。
但如今,唐墨却不得不往源物质拥有者身上想去。
或许,当初降临楚庭的五位南海仙人,其实是五位源物质拥有者?
他们身上的源物质能力,被百姓们当成了神仙手段?
当然,这只是唐墨的胡思乱想。
实际上到底是怎么回事,估计只有古代人才知道了吧。
或者,五仙观里可能会有相关记载。
而这和今天的目的,没有半点关系。
就在唐墨随意参观时,背后传来了一个浑厚有力的声音:“抱歉!来晚了!来晚了!”
这是一个很有特色的男人声音。
抑扬顿挫,让人记忆深刻。
唐墨转身,发现一名中年男道士跨进了大殿门槛当中。
他眉毛粗黑,面庞圆阔。
看起来是个挺不拘小节的人。
“这位就是唐先生吧?幸会幸会!”
道士笑着和唐墨握手。
一边握,一边自我介绍道:“唐先生,我的道号是【五痴道人】,你叫我【五痴】就行。”
“嘻嘻,五痴叔,你看起来很忙啊?”
一旁的席佩佩显然和这个五痴很熟,对着他打趣道。
“唉,主要是我是个操劳命,很多事都放不下心让底下的人去办。
有时候忙着忙着,就忘了时间了。
让你们两个久等了,真不好意思啊。”
五痴叹着气道。
唐墨笑着摆手,表示无妨。
初次见面,这个五痴给他的印象还不错。
至少,是个挺好相处的人。
南海观在羊城有这样的负责人,以后的合作,估计会比较顺利。
嗯,就是这个道号,偶尔会让唐墨幻听成“无耻”。
而虽然唐墨表示没关系,但热情的五痴,还是决定请唐墨和席佩佩吃顿大餐。
为二人接风洗尘的同时,也顺便交流一下失控者的情报。
如果说,在古西省,人们谈事情的地方,是在茶桌。
那么在岭南省,这个地方就是餐桌。
吃,是岭南人烙印在灵魂里的一个字。
而这个五痴,显然是个地道的岭南人。
来到岭南这么久,唐墨很清楚岭南的这种做派。
在吃饭的地方谈事情,并不是轻视。
相反,是很重视。
所以唐墨自然不会多啰嗦,痛快地就跟五痴走了。xǐυmь.℃òm
而五痴换了一身便装后,就把唐墨和席佩佩带到了城中的一家饭店。
名为【庄福饭店】。
这家饭店不是很大,却挺热闹。
来来往往,将一座大厅挤满。
好在,这里面是有包间的。
而五痴显然早就安排好了一切。
抵达饭店后,三人直接就被迎进了一间包厢里。
并且食物也很快上桌。
“来来来,唐先生,咱们边吃边聊。”
五痴热情地招待着唐墨。
而唐墨痛快答应来饭店的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这羊城美食。
所以也不客气,拿起筷子,夹起了一块白切鸡,沾了沾酱汁,放进口中,细细咀嚼。
一入口,清淡滑嫩,似乎品不出太多味道。
直到开始咀嚼,鸡肉的原味才从齿尖滑过,渗透进口腔中的每一个细胞里。
引得口水分泌,胃口大开。
只想拿起筷子,再取一块入口。
“好手艺!”
唐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哈哈!我就知道,唐先生会满意的。
毕竟,这可是我交代过老庄亲自下厨做的菜!”
见到唐墨吃得开心,五痴也笑容灿烂。
“老庄?”唐墨却面带疑惑。
“就是这家庄福饭店的老板庄福,他是五痴叔的老朋友。”席佩佩在一旁替唐墨回道。
“何止是老朋友!简直老兄弟啊!”五痴自己忍不住自豪地补了一句。
“对了,等会儿唐先生也会见到老庄的。
有些事,还得老庄亲自来跟唐先生说。”
五痴说着,又补充了一句。
唐墨瞬间明白。
看来这个庄福,不只是和五痴有私交。
恐怕和南海观之间,也有某种联系。
“哼!五痴叔就喜欢卖关子。”席佩佩嫌弃地看了一眼五痴,身子侧过来,把头靠向唐墨,小声道:“其实,这家饭店是五仙观名下的。
庄老板表面上是饭店老板,其实在暗中帮五仙观收集情报。”
唐墨点了点头。
和他心里的猜测,差不多。
不过五痴却好像不满席佩佩提前揭晓庄福的身份,在一旁嘀咕着道:“小丫头片子,怎么胳膊肘向外拐呢?”
嘀咕着嘀咕着,他好像反应了过来。
揶揄的眼神,顿时扫视在二人之间:“难道说,你们两个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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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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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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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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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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