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是废弃,是因为远远看去,楼外已经长满杂草。
楼墙上,爬满了藤蔓。
有灰白色的蜘蛛网,悬挂在这些藤蔓之间。
有人住的地方,怎么也不可能是这种荒芜模样。
而这里,就是林小鱼记忆中的那个家。
来到曾经住的地方后,林小鱼神情落寞,眼神悲凄。
她一边回忆着过去的时光,一边用手指轻抚经过的栏杆、门窗、台面......
唐墨让刚子守在外面,防止有人靠近。
自己则是和邓明眸她们,跟着林小鱼进了楼内。
一进门,最先闻到的是一股发霉的味道。
放眼望去,大厅里乱七八糟的。
家具什么的,都横七歪八倒在地上。
几个房间的门,都摇摇欲坠。
整个楼内,充满了破落衰败的气息。
看到这一幕,林小鱼越发感到伤心,眼眶直接红了。
而骆馨儿,却突然往空气里嗅了嗅,狐疑道:“怎么有鱼腥味?”
唐墨听了,顿时一愣。
这种废弃的地方,哪来的鱼腥味?
唐墨试着闻了闻,却没有闻到骆馨儿口中的鱼腥味。
但这时,骆馨儿已经顺着闻到的味道,直奔二楼。
没多久,便发出了惊呼声:“你们快上来看!”
众人连忙奔上了楼。
然后在一间房间里,看到了一地的鱼骨头、虾蟹外壳、生蚝外壳等等。
除了几条虾蛄是完整的,其他都只剩下壳和骨头。
鱼腥味,就是从这些东西上面传来的。
林小鱼愣愣地看着那几条虾菇。
“表面光滑,纹理清晰,是最近才被放在这里的。”邓明眸检查完鱼骨头后,凝声而道。
而刚子也在地上捡到了几根黑色毛发。
顿时献宝一般,大声喊着:“快看!我找到了什么?!”
唐墨接过黑色毛发,仔细端详后,确认了和四脚野兽是同一种。
也就是说,那四脚野兽偷了鱼获后,竟是躲在这里消化的?
还挺聪明。
唐墨在心里夸了一句。
村里人估计都以为,四脚野兽偷了鱼后,肯定跑村外去了。
谁会想到它还在村子里?
只不过是躲在了一座平时无人问津的房子里罢了。
“那家伙,不会还在楼里吧?!”
刚子一惊,赶紧楼里楼外搜查了起来。
这时,唐墨则是下意识观察起这间房间的布置。
这显然是一间卧室。
一张落满灰尘的双人床,位于卧室中央。
床边两侧,一边是床头柜,一边是梳妆台。
都一样落满灰尘。
但在梳妆台前,摆放着一张照片。
唐墨走过去,用衣袖擦干净照片上的灰尘。
擦干净后,才发现这是一张年轻男女的黑白合照。
而这张照片,唐墨曾经见过!
就在林塘的那个日记本里!
这是林塘和他妻子的合照!
那么,这间卧室就是......
唐墨下意识转头看向林小鱼,果然看到她脸上布满泪痕:“没错的,这里就是我爸爸妈妈住过的房间......”
邓明眸搂着林小鱼,轻声安慰着。
唐墨则是暗暗一叹,转头继续打量房间。
然后就发现了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海螺壳。
海螺壳里,装有五谷杂粮。
从林万和那里,唐墨听说过这东西的作用。
是专门用来在家祭祀海神的。
奇怪的是,这个装着五谷杂粮的海螺壳上,竟然没有灰尘。
就像是有人擦洗过一般。
咦?
难道除了四脚野兽,还有人在近期来过这里?
这时,楼下传来刚子的惊呼声:“大家快来看,我找到那家伙的脚印了!”
于是唐墨只得先把海螺壳的事放一边,来到了楼下。
在小楼的后方,刚子正激动指着脚下。
唐墨凑上前一看,的确发现了泥土里有脚印存在。
不过却不像什么野兽的脚印,而是人的脚印。
不,还有手印。
手印和脚印一前一后,往山的方向延伸而去。
看着这些手印脚印,唐墨脑中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
那四脚野兽,难道是......!
“走,跟过去。”
唐墨立马带人,沿着印记搜查。
查着查着,不知不觉就深入到了山中。
进山后,因为草木的遮盖,所以印记没那么明显。
时不时的,还出现了其他野兽的印记,给搜查带来严重干扰。
古西省的许多山,还保留着原始风貌。ωωω.χΙυΜЬ.Cǒm
加上近些年炎国注重野生动物保护,严令禁止猎杀野猪等野外生物。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保护效果,却也让这些野外生物肆无忌惮地繁殖。
一路上,唐墨等人已经不止一次看到野猪。
而这些没智商的野猪,看到人就想冲过来。
若是普通人,哪敢进这座山,早就被野猪吓跑了。
可唐墨他们这个队伍里,有四个血力者。
别说是野猪了,老虎来都不怕。
只不过赶走了一头野猪,还有更多的野猪会冲上来。
这些野猪,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搜查进度。
不知不觉间,天逐渐黑了下来。
然而还是没能找到四脚野兽的藏身地。
再这样下去,等到夜幕完全降临,哪怕有手电筒的照射,搜查起来也很不方便。
就在唐墨考虑着要不要下山时,突然听到远处的林子里传来一声奇怪的吼叫:“哇呜!啊吼!”
唐墨从未听过有什么野兽是这种叫声的。
“呜——”
那奇怪的吼声之后,却是熟悉的狼嚎声!
这座山里,竟然有狼?!
唐墨岁从小到大没见过狼,却也从书上学到过,狼好像是一种群居动物吧?
果然,一声狼嚎之后,是更多的狼嚎声齐声而起。
结合着那奇怪的吼声,唐墨判断这群野狼应该是在集体狩猎。
它们在狩猎什么呢?
唐墨心里一动,带着众人往狼嚎声传来的方向赶去。
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天色也越来越暗。
但那让人毛骨悚然的狼嚎声,却越发清晰。
终于,视线里出现一片空地。
空地外,围着一圈,共八只灰毛野狼。
它们伏低了身子,幽冷的眸子齐齐盯着空地中央。
而在空地的中央地带,趴伏着一只四脚野兽。
浑身黑毛,状若猩猩。
正是唐墨他们此行的目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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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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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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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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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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