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现在霍思思选择在这个时候,把这诗词放出来,其实就是借着文兴礼在炒作。
我擦勒,这女人简直就是想要双杀啊!
不仅想要坑我,还要坑文兴礼……想想看,要是有一天真相曝光,知道诗仙唐太白,是文兴礼最看不起的败家子,那场面,啧啧,想想都刺激。
唐启元见到儿子脸色不断变换,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在羡慕,拍了拍他的肩膀打气道:“儿子,别在意,只要你肯努力,将来的成就,肯定能超越文兴礼的。”
唐安嘴角猛地抽了抽,抬头看着唐启元道:“老爹……那啥,其实这个诗仙唐太白,就是我啊!”
唐启元笑容一僵,一本正经地抬手摸了摸唐安的额头,眨眨眼道:“没发烧啊,大白天的说什么梦话呢?”
你是诗仙唐太白?你字认全乎了么?
唐安拍掉唐启元的手,还想说什么,只是唐启元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挥手道:“行了,准备一下,晚上去参加宴会吧。咱老唐家,好歹也算出了一个读书人。
“爹我还要去见一个人,就不和你扯淡了。”
老唐挥了挥手转身就往外走,出了门脚步才脚步微顿,好像忘记问这小子是怎么上霍思思的花船了……
刚想回去问,但他又摇了摇头,算了,现在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了。
而唐安看着唐启元远去,也是相当的无语,老唐你有没有搞错?宁愿相信那些传言,也不信自己的儿子?
行吧,我刚刚社死了太子,大不了再社死你老唐呗……
他从床上爬了起来,在怜香的伺候下洗漱完毕,喝了几碗稀饭和吃一点素菜,整个人的精神才渐渐地回归。
在这个时代,码头上的血腥战斗是常态,想要克服,那就得尽快适应,这种场面以后会经常看到。
而克服的关键,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
而强大起来的关键,是练武……
和春儿练?那小妞拔大树的画面太有震撼力了,唐安觉得自己这辈子,恐怕是没有机会到达了种高度了。
那剩下的选择,就只有秋儿了。
这小妞不仅一双大长腿能迷死人,最重要的是,她用的是剑,而且轻功卓绝……而唐安现在最想练的就是轻功。
不仅能逃命,而且……还可以做采花贼。
不过因为前身的原因,这小妞对自己非常不待见,想要和她学功夫,恐怕有点难。
这时,春儿回来了,提着的半罐锅底灰已经空空荡荡,唐安一看都惊了:“你不会这么饥不择食,连这个也喝了吧?”
“难喝,吐了。”春儿简言意骇。
唐安扶额,合着你还真喝过啊?
“你这小脑袋到底长的什么?除了吃就什么不知道了?”
唐安瞪了春儿一眼,问道:“那老道士喝了没?”
“喝了呀!”
春儿把空罐子丢在桌上,道:“他喝得很香甜,说这是辟邪神药,你不喝是要出大事的。”
唐安一听乐了:“所以……你是见到他喝得香甜,才喝的?”
春儿鼓着腮帮子想了一下:“好像是这样的。”
唐安无言以对。
许久,他才说道:“好吧,败给你了……换男装准备一下,今晚本少爷带你去吃大餐,你可以敞开着吃。”
春儿双眸顿时亮晶晶:“真的?好呀!”
这小妞是个雷厉风行的主,一听唐安这么说,转身就往门外跑,唐安想要问她一些关于秋儿的事情,下意识抬手想要将她抓住。
结果……他就像丝带一样,飞起来了。
唐安只感觉自己像是被十八级台风砸在身上,整个人像一片叶子一样在空中上下颠簸,如果不是春儿的衣服够结实,他觉得自己要是摔下去,会被摔成肉泥。
直到春儿回了房间停了下来,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落的声音,回过头来见到烂泥一样的唐安,才一脸诧异道:“咦,你怎么在这里?”
唐安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道:“刚和神仙聚会,从天上掉下来的……”
……
傍晚。
唐安在书房写了半天的书,他原本想写《红楼梦》,但想了想还是暂时放弃了,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最后干脆就根据梁语卿和霍思思的性子来写了。
给梁语卿的写的,是《霸道女帝爱上我》。
给霍思思写的,则是《倾世皇妃》。
当然,主角的人设,都是他唐安……
一天的时间,洋洋洒洒写了近万字,刚放下笔舒了一下懒腰,怜香就进来禀报,钱公子来了!
钱公子自然就是梁乾,但除了唐安父子俩,唐府上下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昨日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见梁乾,现在自然不能不见了。
他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梁乾正站在院里笑呵呵地看着他,眼角还带着几丝戏谑。
见到唐安,他便拱拱手道:“唐兄,家姐听闻你被鬼神附体,甚是担心,特意让我来看看你,见到你安然,我也就放心了!”
唐安睨了他一眼:“说人话。”
梁乾立即本性暴露,瞪着他道:“我姐要你的泡妞三十六计!”
卧槽!唐安顿时瞪大了双眼,怒道:“这种事你居然和你姐说?你也太不要脸了吧?老子没你这样的兄弟。”
梁乾一听这话,当时就炸了,为了那所谓的泡妞三十六计,他昨日擅离职守,结果唐安没见到,还被姐姐揍了一顿,抄了三百遍女戒,他哪里说理去?m.χIùmЬ.CǒM
他怒道:“还不是你?昨日你要见我,会有这么多破事吗?”
唐安直接挥手道:“我不认识你,怜香,送客!”
开玩笑,给梁语卿泡妞三十六计,就相当于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差不多。
梁乾见到坐在地上吃瓜子的春儿站了起来,嘴角猛地一抽,道:“唐兄,唐兄,有话好好说,是我要……我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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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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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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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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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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