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

  天刚蒙蒙亮,整个营地就喧闹起来了。

  朱世杰对林宇吩咐道:“抓紧埋锅造饭,吃完饭,我们就要带人去深处看看了。”

  “是,少爷。”

  不一会儿的功夫,营地的上空,就飘出了阵阵食物的香气。

  吃过早饭,朱世杰亲自带队,就开始沿着海岸线,开始行进,寻找人类活动的迹象。

  田远征则是留在营地,负责保卫营地的安全。

  当队伍走到河边的时候,昨日那名小伙,又惊叫起来。

  他爹这次没有踹他,只是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后脑上。

  厉声斥责道:“又鬼叫什么?”

  “崴脚了!”

  “没用的东西!我看看!”

  由于他们就在朱世杰的身后,两人的对话,自然也被朱世杰听到了。

  后者皱眉走了过来,问道:“严重吗?还能不能走了?”

  “头领,没事儿,只是崴了一下,不耽误。”

  那名小伙儿的父亲,蹲在那里,手中握着儿子的脚踝说道。

  朱世杰也蹲下,对小伙问道:“怎么样?不行的话,不要硬撑!”

  小伙儿呲牙一笑,满不在乎的说道:“头领,没事儿,就是踩到一块石头上了,您看,就是这块石头。”

  说着,将手中一块拳头大的石头,举给朱世杰看。

  “嗯,没事就……等等!”

  看到小伙要将手中的石头扔出去,朱世杰忙是阻止道。

  然后在周围几人疑惑的眼神中,朱世杰接过了小伙手中的那块“石头”,仔细的端详起来,最后更是放在嘴边,咬了一口。

  “金子!这是金子!”

  朱世杰起身,惊讶的喊道。

  霎时间,整个队伍都沸腾了。

  那名小伙儿更是惊讶的张大了嘴巴。

  刚才崴了自己脚的,是金子?

  朱世杰兴奋的对小伙问道:“兄弟,叫什么名字?”

  小伙儿此时已经傻了。

  他爹忙是说道:“头领,他叫杨狗蛋,是我儿子!”

  “杨狗蛋?”m.χIùmЬ.CǒM

  朱世杰皱眉,这是什么狗屁名字?

  他爹也是个人精,连忙说道:“头领,我们都没什么文化,就给孩子起来个贱名,好养活,您看能不能给孩子起个名字?”

  朱世杰看着他,说道:“你这儿子,命可是够好的,只是走路,都能被狗头金崴到脚,我看起个名字,叫杨銑就不错,最先发现金子的人嘛。”

  说完之后,他自己先笑了起来。

  林宇在旁听的连连摇头,自家少爷这是纨绔性子又起来了。

  这字是这个意思吗?

  杨銑他爹却是高兴的说道:“多谢头领!”

  然后又对自己儿子说道:“还不谢谢头领!”

  “谢谢头领!”

  杨銑也忙是说道,只是被他爹碰到了伤处,疼的龇牙咧嘴的。

  朱世杰将手中的狗头金递给林宇,说道:“去告诉田千户一声,让他快点带着人,带着淘金的家伙来!”

  然后对杨銑父子说道:“这块金子,我先借用一下,回头就还你们。”

  “不用,不用,那东西就送给大人了。”

  虽是肉疼,但杨老爹还是说道。

  朱世杰没有说话,只是多其余人说道:“都在附近看看,看看还有没有,河里也看看,这应该是一条金河,金子就在河床上。”

  听到他这么说,其余人也都是纷纷忙活起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又找到了一些小块的金矿石。

  河里更是流淌着金沙。

  众人正在热火朝天淘金的时候,田远征带着人来了。

  依旧是大嗓门开路,“朱老弟,朱老弟。”

  朱世杰等他走到自己的身边,也不等他问,直接一指小河,说道:“田大哥,这河里,就有金沙,附近岸上,也发现了有金矿石,想来上游应该有金矿。”

  闻言,田远征大手一挥,对身后喊道:“把东西抬到这里来!”

  话音一落,几名士卒,就用杠头抬着一块石碑走了过来。

  朱世杰惊奇的问道:“田大哥,这是啥?”

  “界碑!”

  说完之后,又对几名士卒吩咐道:“埋上!”

  “是,大人!”

  等石碑被竖起来,朱世杰定睛一看,上面写着两个大字“大明”,然后底下就是一排小字“率土之滨,莫非王土。”

  朱世杰指着石碑,有些目瞪口呆的说道:“田大哥,这……”

  “哈哈,这是提督大人吩咐的,只要是有价值的地方,都要竖起这样的石碑,证明这是大明的领土!

  我老田,就是一个粗人,不知道什么是有价值的地方,但是,这里竟然能有金子,那就是有价值的地方,朱老弟,你说对不对?”

  “对,对。”

  朱世杰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等到石碑被竖起来,田远征再次说道:“朱老弟,麻烦你在这里组织兄弟们淘金,我去上游看看,正好也打一些猎物,给兄弟们补补。”

  “好,田大哥且去,这里就交给朱某了。”

  田远征点了点头,带着自己手下的几百人,就往河流的上游而去了。

  等到中午的时候,田远征回来了。

  带回来数十具麋鹿的尸体。

  朱世杰对这个并不关心,而是有些急切的问道:“田大哥,如何?”

  “兄弟,你说的不错,上游确实是有金矿,但我们没有专业的人员,没办法探明储量。”

  田远征有些遗憾的说道。

  朱世杰点头说道:“就算是探明了储量,我们也没有办法留在这里,只能是以后再来。”

  “嗯,也只能这样了,先让弟兄们在河里淘一些金沙,等我们从亚墨利加回来再说。”

  两人商量好之后,朱世杰就对林宇吩咐道:“林大哥,让人将田大哥带回来的鹿烤了!”

  林宇笑着答应了。

  那个新取了名字的杨銑,呲牙说道:“这是鹿啊?咋这么大呢?”

  “这东西,大明之前就有,只是你没见过。”

  朱世杰笑着解释了一句,然后又说道:“那块狗头金,你可保管好了,被人偷了,我可不管!”

  杨銑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有些羞赫的说道:“大人放心,我爹有些庄稼把式,没人敢抢我的东西。”

  朱世杰有些惊愕的看了他一眼,随后点了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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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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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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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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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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