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墨非对付清廷的冰山一角,已经让她感觉,这人比她狠多了。琇書蛧
不过由于受害者是篡夺了她家江山的满清,她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如果鳌拜真的能够搅乱清廷,那么袁大哥就有机会趁机起义,光复汉人江河,拨乱反正了。”阿九喃喃说道。
“袁大哥,你是说袁承志?”墨非眉头挑了挑:“他准备造反?”
“我这次潜入皇宫,准备刺杀小皇帝,就是为了响应袁大哥的起义。”因为墨非操控局势,使得满清内乱,阿九看墨非也顺眼了很多,也就解释道:“他找到了昔日建文帝留下的宝藏,有了充足的军饷,底下还有大批仁人志士支持他,他一定能做出一番功业的。”
“……”墨非脸上流露出古怪的笑容,摇了摇头,说道:“就袁承志的性子,当皇帝?你还是劝他算了吧……”
“我袁大哥怎么了?”阿九不满了,说道:“他的武功、人品、威望,皆是上上之选,如何不能当这个皇帝?”
“我说出来,你可能会生气,但不说我心里又不痛快。袁承志此人,除了武功高超以外,没有什么才干,鼠目寸光,无政治手腕,甚至还有相当人格缺陷,实在是不像当一个皇帝的模样。当然,如果他有超绝于世的武功,一个人就可以压一个世界,那就当我没说。”
墨非说道:“他爹袁崇焕,就够不靠谱了,他比他爹还要不靠谱。”
“袁嘟嘟……”阿九一愣,要知道,她和袁承志之所以不能在一起,最大的原因,其实就是因为她爹是崇祯,又是崇祯杀了袁承志的爹袁崇焕……
“对了,我还得说,你爹杀袁崇焕,是他执政生涯之中,为数不多的正确决策。”墨非补上了一句。
在墨非看来,袁崇焕说是汉奸,那不至于,但若是说他是和岳飞比肩的民族英雄,那就更是扯淡了。
袁崇焕,就是一个过大于功的普通大明官员,如此而已。
除了宁远之战外,袁崇焕的后半生,几乎都是在拖大明朝的后腿,而不是像孙承宗、孙传庭、卢象升那般在做大明朝的修补匠。
都说明亡于东林党,虽不太确切,但大明的灭亡,东林党肯定是要背负不轻的责任,就是他们提倡的君子道德,导致众正盈朝,崇祯朝廷上都是一群光会空谈道德,不做实事的大臣,那明不亡才怪了。
表面上看,袁崇焕是一朵白莲花,但是深扒一下就发现,1619年主持科举的是东林党元老韩爌。袁崇焕不是东林党,却是东林党元老的学生,也就是东林党的外围成员。
后来崇祯上位,袁崇焕被阁老东林党人韩爌和钱龙锡推举成为兵部尚书兼蓟辽督师。崇祯让袁崇焕上任之前,来了一趟帝都,想考察一下大名鼎鼎的袁督师,结果袁崇焕对崇祯吹牛逼,说只要给我说一不二的大权,五年时间,必能平定辽东,还陛下太平江山。
崇祯一听就乐了,这好说啊,赐你尚方宝剑,到辽东以后看着办。
只要能平辽东,要什么都可以。
袁崇焕带着尚方宝剑和委任状出来了,有个官员问他,五年平辽不容易啊,督师有什么万全之策嘛?
其实袁崇焕哪有什么万全之策,无非是按照以前的办法稳扎稳打,但是想稳扎稳打的话,五年时间根本不够,所以他对那个官员说:
“说五年平辽,无非是骗骗皇帝的。”
就袁崇焕吹牛逼这态度,他本就该杀,哪里来得什么冤枉不冤枉!那时候的局面,只要不是个傻子,都应该知道,满清不是五年能够平定的,他偏偏要在崇祯面前吹牛,关键是崇祯居然也信了,要什么给什么,导致袁崇焕后来骑虎难下。
临近五年之期,他不得不搞点事情,以防一回帝都就被崇祯给咔擦砍了。当然,袁崇焕也有自己的一套价值判断,当时大明国内有李自成等人内乱,外部有满清的压力,在他看来,应该稳住满清,先剿灭了李自成等人,再腾出手来对付满清。按道理来说,这个决定也不算是错,只是什么“不以成败论英雄”都是骗小孩子的,这个世界就是以成败论英雄,勾践成功了,他就是牛批,袁崇焕却把事情弄巧成拙了……
在自己的价值判断下,袁崇焕杀了毛文龙作为给满清求和的诚意。杀毛文龙,原因除了给满清求和的诚意之外,还有一点,袁崇焕是东林党的余孽,毛文龙却是和阉党沾亲带故,还是党争……袁崇焕本是没有资格杀毛文龙的,毛文龙是一品大将,是武将的顶端,手持尚方宝剑,却被另一个手持尚方宝剑的袁崇焕给斩了,袁崇焕到这里,又犯了一次必死的罪过。只不过崇祯因为袁崇焕五年平辽的牛批,选择忍了。
但是袁崇焕算到了崇祯,算到了内阁,算到了自己,把己方一切都算到了,却忘记去算……满清是怎么样想的……毛文龙驻守的位置,非常重要,是一个随时都能对满清达成进可攻、退可攻的战略要地。毛文龙被袁崇焕一杀,满清再无顾虑,从以前防备被毛文龙背刺,到了随时有机会背刺大明的地步。
1629年11月,黄台吉带着八旗部队绕道蒙古,从喜峰口入关,直接兵临大明帝都城下。
袁嘟嘟的牛批吹爆了。
八旗撤离帝都之后,袁崇焕就被抓了。
崇祯对袁崇焕已经充斥了极怒之意,给了那么大的权力和恩宠,袁崇焕居然在辽东碌碌无为,衬托的崇祯像个沙雕一样。还特么擅杀毛文龙、私自议和、导致满清入关……
他冤吗?
不冤吧。
就袁嘟嘟的表现,也配和岳飞比肩?
他也配?
阿九听了墨非一席话,精神恍惚的离开了。
原本她一直都以为,自己老爹崇祯杀袁崇焕是冤杀了,所以心底里一直觉得自己其实对不住袁承志的,现在再看……不论怎么说,五年平辽是袁嘟嘟自己吹出来,武将职位之极毛文龙,是他杀的,而五年过去,却是满清直插大明帝都……不杀毛文龙,满清袭击大明帝都的行动,绝对不可能闹出来……这么看来,袁崇焕的死可一点不冤。
不是自己对不起袁承志,而是袁承志对不起自己,他帮助李自成打破了自己老爹的江山。
……
鳌拜对清廷内部得清洗完成得差不多了,另外一边,爱新觉罗·弘历对反鳌拜联盟的布置,也差不多了。
战争一触即发。
这些时日,有墨非在,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能够骚扰到他们逍遥日子的人。
而阿九在这儿呆了不久就离开了。
她说自己和徒弟还约好了相聚时间,不可能久留。
墨非也没有强留。
阿九心里一直想的,还是袁承志,想要短时间改变,根本不可能。
在阿九离开后没多久,墨非带着大小双儿和何敏、芽子母女俩,也离开了满清都城。
懒得再去看鳌拜和弘历的战争。
至于事情的结果,他也不是很关心了。
他都做到了这一步,像天地会和红花会还是没什么反应,那就是他们自己不争气,扶不起来的阿斗!
墨非可从来不会是给人当保姆的人。
出了满清京城,大小双儿不由得问道:“公子,咱们接下来去哪儿呢?”
“唔……”墨非想了想,说道:“不如咱们去云南吧,吴三桂的地盘。”
因为鳌拜造反,神龙教和龙儿被逼,已经退出了京城,肯定是选择回了云南神龙教。
再加上,墨非很想见识一下,明清交替之际,名为天下第一大美人儿的——陈圆圆!
陈圆圆本姓邢,名沅,秦淮八艳之一,苏州人居姑苏山塘街人。陈圆圆初入南曲便被名士争相攀求一时名气盖过温婉可人的董小宛,如皋公子冒辟疆访之,许以来年婚姻。岂料中途国舅周奎欲给皇帝寻求美女,闻得圆圆芳名掠夺而去,后被吴三桂纳为妾。
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个故事,就是来自于陈圆圆。
传说中,陈圆圆,虽远不如梁红玉英姿飒爽,但她以她的美貌倾倒了吴三桂,倾倒了刘宗敏,倾倒了大顺王朝,也倾倒了许多年后的无数的男人,堪称是红颜祸水。
李自成攻破北京,手下刘宗敏掳走陈圆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遂引清军入关。否则即便李自成不敌悍满,但吴三桂若不投降多尔衮,满人最少要晚入关几十年。
当然,这个故事在墨非听来,那就是扯淡了,以吴三桂这个人的生平事迹来看,是个做事情不择手段的枭雄,他投降满清,纯粹是满清战斗力更强,胜率更大,给的好处越多,而不是因为陈圆圆一个女人的影响。
只不过这并不妨碍墨非对一生经历传奇,又有天下第一美人儿之称谓的陈圆圆的好奇之心。
墨非下了决定,大小双儿自然不会反驳,而何敏和芽子,都是寄人篱下,更不敢违逆墨非,于是乎,一行人就前往云南。
云南,平西王府,北门,夜晚。
一道人影大大方方的走了进来,旁边吴三桂的守卫,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随着神念的扫描,墨非很快就锁定了自己的目标。
在这偌大的平西王府之中,有一特殊的佛堂……
进入平西王府,墨非便见,五步一座楼,十步一个阁,走廊如绸带般萦回,牙齿般排列的飞檐像鸟嘴向高处啄着。楼阁各依地势的高低倾斜而建筑,低处的屋角钩住高处的屋心,并排相向的屋角彼此相斗。盘结交错,曲折回旋,远观鸟瞰,建筑群如密集的蜂房,如旋转的水涡,高高地耸立着,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座。
“这特么简直堪比皇宫的华丽了。”墨非暗道:“这吴三桂在云南地界,一定没有少收刮民脂民膏,所以今天晚上,我墨非就是来为云南的百姓,来向吴三桂讨还他这些年欠下的债。”
这座园子,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做野园,是吴三桂专门在平西王府北门外为陈圆圆建造了一座奢华大苑,又称“安阜园”,楼阁耸峙,花木葱茏,园中心营建莲花池,几许歌榭楼台亭阁,一园莲波荡漾,仿佛人间天上。
而陈圆圆因为吴三桂正妻正妃张氏擅妒,不愿与张氏争宠,主动与吴三桂保持距离,隐居在野园的佛堂内,不与外人接触。而吴三桂的家挺大的,占地方圆数十里,就吴三桂走路到陈圆圆处,也挺麻烦,时间一久,感情差不多也淡了下来。
“什么人,敢擅闯平西王府内宅?”
在墨非临近陈圆圆所隐居的佛堂之后,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轻一跃而起,蹿到了房顶,一双如鹰隼似的眼睛,锐利的扫视四方。
墨非都差点以为自己被发现,结果他就站在哪儿,那男人依旧在东张西望,看模样,应该潜意识的第六感是察觉到了不对劲,但是当他用主意识去观察之时,却发现不了减低存在感的墨非。
“百胜刀王胡逸之?”墨非笑了一下。
这胡逸之,本是风流英俊,当年有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称。不料再见到了陈圆圆一面之后,竟不能自拔,痴迷于陈圆圆的美色,甘为佣仆,二十三年跟随陈圆圆,扮做花丁、农夫每天为陈圆圆种花,暗中默默保护着她,只为了偶尔能见到陈圆圆一面,听到陈圆圆说几句话。他发誓此生只为陈圆圆痴情,但绝不会伸一根指头碰陈圆圆的衣角。
这人可当真是将舔狗做到了极致,男人缺了女人,就活不下去吗?甘愿为奴为婢,什么都不敢做。
在墨非看来,爱一个女人,就要有为了她而坐牢的勇气。
胡逸之这种人,墨非是极看不起的,随手屈指一弹,那警惕的胡逸之便昏迷了过去,墨非施施然的走进了佛堂。
而听闻了有脚步声靠近,正在礼佛的陈圆圆,疑惑的转过头来……
墨非见到了号称“天下第一美人”的陈圆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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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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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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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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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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