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某美漫的医生明迪>第三百六十八章 飞鸟与鱼
  墨非在李靖大战之后,方才进入他的军营,畅谈一番。

  不过很显然,墨非和这个糟老头子并没有什么好说的,除了再留下一堆承载新奇理念的书籍,就带着白清儿和师妃暄飘然远去。

  然后……

  墨非独身进入了飞马牧场。

  没别的意思,就是想感谢一下商秀珣以超低价提供给竟陵军三万多匹优良战马。

  哪怕寇仲那边已经逐渐攀升科技树,制造热武器了,但是骑兵仍旧是战争之中非常重要的兵种。

  没看见八年抗战的时候,我军和鬼子的对抗,仍常常有骑兵的出现。

  所以商秀珣以超低价提供给李靖大批量的战马,不单单是价格上的问题,还有很强的战略价值,值得墨非亲自登门道谢。

  再一次身临飞马牧场,墨非都不得不为飞马牧场的瑰丽景色赞叹。

  无论从任何角度看去,草原尽头都是山峰起伏联机,延伸无尽。

  在这仿若仙景的世外桃源中,密布着各类饲养的禽畜——白色的羊、黄或灰色的牛,各色的马儿,各自优游憩息,使整片农牧场更添色彩。

  在西北角地势较高处,就是飞马牧场的城堡,背倚陡峭如壁的万丈悬崖,前临蜿蜒如带的一道小河,使人更是叹为壮观。

  来迎接墨非的人,还是老熟人,飞马牧场的二执事柳宗道。

  一路上,双方说说笑笑,进入农庄牧场后,再重登马背,踏着碎石铺成的道路朝飞马城堡驰去。

  不同类的禽畜被木栏分隔开来,牧人在木栏间来回奔驰,叱喝连声,农人则在田中默然工作,耕牛不时发出低鸣,混和进马嘶羊叫声中去。

  入城后是一条往上伸延的宽敞坡道,直达最高场主居住的内堡,两旁屋宇连绵,被支道把它们连结往坡道去,一派山城的特色。

  道上人车往来,俨如兴旺的大城市,孩子们更联群嬉闹。

  建筑物无不粗犷质朴,以石块堆筑,型制恢宏。沿途钟亭、牌楼、门关重重、朴实无华中自显建城者豪雄的气魄。

  内堡更是规模宏大,主建筑物有五重殿阁,另有偏殿廊庑。大小屋宇井然有序罗列堡内,缀以园林花树,小桥飞瀑,雅致可人。

  在墨非和柳宗道等人不紧不慢的走在道路上时,忽的听见前方传来雷动的马蹄声。

  商秀珣那张秀丽的面容首先映入眼帘。

  临近墨非几人身前,商秀珣拉紧缰绳,双腿紧夹马腹,动作干净利落。

  仅仅两马之隔,墨非轻轻笑道:“秀珣,好久不见了。”

  “嗯。”商秀珣美眸也闪现一丝惊喜之色,不过被她掩饰得很好,以淡淡的语气,说道:“我正在训一匹刚从西域进来的宝马,没想到听到他们说你登门拜访,就来见你了。”

  “不会打扰到了你吧?”墨非道。

  “不会!”商秀珣轻轻摇头,道:“训马之事,又不急于一时,晚几天也行!”

  “其实我也挺好奇训马之事,不如秀珣你带我去下马场一探究竟,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墨非微笑着说道。

  商秀珣想了想,道:“好啊!”

  训马之事,也不是什么不可告人的大秘密,对于商秀珣这种自小生长在马场中的人来说,其中趣味也蛮多的。

  于是乎,墨非这位客人,没有按照套路出牌,不是去接风洗尘,而是就跟在商秀珣身侧,朝着飞马牧场的马场而去。

  飞马牧场的其他人也很有眼色,自动落后于墨非和商秀珣几个身位,让墨非和商秀珣同行。

  其实商秀珣现在年纪也不小了,都是奔三的大龄女青年了。

  在大隋这个时间,十三四岁嫁人都是很平常的事情,比如李世民的妻子长孙无垢,就是大约十三四岁嫁给李世民。

  就商秀珣现在的年纪,完全可以称得上剩女了。

  因此,很多事情就该着急起来了。

  不然以后准备让商家嫡系绝后吗?

  商秀珣能力相当不错,少女时期从母亲商清雅手中接受飞马牧场,到了如今,飞马牧场在她的运作下,蒸蒸日上,财富累积至少上升了三四层。

  毕竟商秀珣的良好基因就大致决定了,她智商与情商,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父亲鲁妙子是天下第一聪明人,母亲商清雅更是下棋等多个方面令鲁妙子折服的人,蕙质兰心。

  在飞马牧场的人,大致富裕,没有了饥寒之苦,又因为李靖率领的竟陵军挡在飞马牧场面前,没有了战争之害,一众元老自然得考虑其飞马牧场的继承人问题了。

  “我此次来,主要还是为了感谢秀珣你。”墨非嘴角扬起温和的笑容,道:“低价提供竟陵军的优良战马,让你破费了不少吧?”

  “都是互帮互助罢了。”商秀珣没有居功,而是淡淡笑道:“飞马牧场积累了上百年的财富,却又实力不足完全守护住这份财富,所以我们和竟陵军的交易,就是拿钱买平安而已。”

  “秀珣你这话……可不像是生意人说得话。”墨非眨了眨眼睛,道:“我不相信秀珣你经营偌大一个飞马牧场这么多年,连对合作伙伴的漂亮话都不会说。”

  在他墨·魔种·非面前,强行装冷淡,可不是什么好法子,因为他很容易就能够看穿一个人的情绪波动。

  对于他的到来……唔,怎么说呢,商秀珣大体上还是非常高兴的,可能也就是些许细节有瑕疵而已。

  商秀珣一双美眸,淡淡的瞥了墨非一眼,没有回应墨非的话,而是道:“我听说你在杨广的江都行宫,乃是太上皇一般的存在,怎么样,好玩吗?”

  “不好玩!”墨非摇了摇头道。琇書網

  “为什么?”商秀珣道:“那可是杨广的皇宫,天底下最奢华、最富丽的地方,那都不好玩,还有什么好玩的?”

  墨非叹息一声,道:“那里什么东西都是黄金做得,连船都是用黄金做得,睡着都硌人啊!我自从到了那儿以后,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了。”

  商秀珣:“……”

  “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商秀珣白了墨非一眼。

  “不好笑吗?我觉得挺好笑的啊!”墨非道:“要不,我再给秀珣你讲个好笑的?”

  哎,现在的女人啊,真的是不好伺候,明明想笑的,却强行忍住。

  如果不是我有魔种在身,如何摸得清你们的心思?

  女人心,海底针,还真是一点不假。

  “算了吧!”商秀珣没好气道:“我对你无聊的笑话没有兴趣。”

  要是一会儿真让他给逗笑了,她还怎么保持住自己场主的威严。

  接下来,商秀珣就追着墨非询问,自从他离开飞马牧场的事情。

  墨非当然是用春秋笔法,将一路上的新鲜事绘声绘色的给商秀珣讲了一遍。

  说话间,两人也来到了马场。

  入眼处便看见一匹极为漂亮的骏马。

  其背上还乘坐着一飞马牧场的青年,那骏马死命的挣扎,马首高高扬起,试图将背上的之人甩出马背。

  青年抱紧骏马的脖子,双腿紧夹马腹,忍受着骏马的甩动。

  骏马见没有成功,接着就地一滚……

  “那是什么马?看上去和普通的马很不一样啊!”墨非好奇问道。

  “汗血宝马!”商秀珣悠悠说道。

  “汗血宝马?”墨非惊愕道。

  即使他不是马术爱好者,当然也肯定听说过汗血宝马的大名啊!

  汗血宝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是经过三千多年培育而成的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之一。

  通常体高1.5米左右,体型饱满优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体形纤细优美,再衬以弯曲高昂的颈部,勾画出它完美的身形曲线。

  汗血宝马的汗血之名,当然不是因为它真的留的是血,而是它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

  “这是我花了重金从胡商手里购买的。”商秀珣面上此时忍不住泛起一抹得意的笑容,道:“估计他也只是见得此马神俊,才喊高价,而不是知道它的真正底细,不然我就是再出十倍的价钱,恐怕都买不到此马。”

  自从汉武帝远征大宛后,华夏之人,谁还不知道汗血宝马的大名。

  不是其实际价值,就是光其名气,都能卖出超高的价格。

  说到这,商秀珣脸上有露出了些许遗憾,道:“就是这匹马的性子太烈了,即使是我,也驯服不了它。”

  墨非哈哈一笑,道:“我教你一个驯服此马的法子。”

  “你?”商秀珣看向墨非的目光有些怀疑。

  墨非轻笑道:“准备三样东西,一根钢鞭,一把铁锤,一支匕首。”

  “何用?”

  墨非笑着说道:“马儿活着就是要给人骑的,它不让你骑上去,你就用鞭子抽它;抽不服,就用铁锤敲它的头;再不服,干脆用匕首宰了它!”

  商秀珣呆住了。

  “不要吝惜于汗血宝马的价值,而不敢伤害它,不然你这辈子都降伏不了它!”墨非面色淡然的说道:“只有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气,才有机会降伏汗血宝马这种千里马,才有资格配得上它。”

  “只看你如何选择。”

  对于商秀珣来说,像汗血宝马这种至宝,即使没有人能够降伏,留下来做大仲马,也对飞马牧场有不菲的好处。

  固定思维束缚住了她,根本就没有想着以最决绝的方式,降伏汗血宝马。

  听了墨非的话,商秀珣有些犹豫起来。

  但是像她这种开马场的女人,又怎能不渴望降伏汗血宝马这种千里马呢?

  踌躇了一会儿,商秀珣终究还是下定了决心,咬着银牙,让人准备来钢鞭、铁锤、匕首。

  于是见她腰插铁锤、匕首,手执钢鞭,大胆地逼近了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见人又来,打着响鼻,频频蹶起蹄子不让人靠近。

  商秀珣举起钢鞭,啪啪啪,狠狠地抽了烈马几鞭子,毫不留情,并趁马吃疼的瞬间骑了上去。

  烈马见人上身了,又故伎重演,一个劲儿地又纵又跳,想把人甩下来。

  商秀珣就紧紧抓住它的颈毛,举起锤子照马头上就是猛一下子,烈马受到锤击,顿时悲哀地长长嘶鸣起来。

  最后,在商秀珣的匕首的胁迫下,感受到生死危机的汗血宝马,还是乖乖雌伏了。

  看着草场上,骑着汗血宝马疾驰,畅快大笑的商秀珣,墨非抿嘴笑了笑。

  ……

  得益于墨非帮助她降伏了汗血宝马,商秀珣在墨非面前,终于不再保持那副傲娇的模样了,对墨非也有了笑脸。

  而墨·大仲马·非,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两人关系迅速升温。

  不过就墨非的经验而言,两人之间……还差了一点。

  因此,在飞马牧场待了五六天后,墨非再度启程,离开飞马牧场,准备前往寇仲的少帅军,查看情况。

  在墨非离开之前,给商秀珣了一封信。

  站在飞马牧场铸造的高墙之上,商秀珣一身劲服,英气十足,线条柔美的俏脸,鲜红柔嫩的樱红芳唇,芳美娇俏的瑶鼻,秀美娇翘的下巴,自古一股妩媚之气。

  眉挑双目,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樱唇微启,贝齿细露,乌黑秀发分披在肩后,水汪闪亮的双眸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泛着纯洁高贵优雅的气质。

  看着墨非潇洒远去的背影后,即使是以商秀珣的落落大方,也不由得怀着些许忐忑。

  深吸了一口气,平复情绪,商秀珣还是打开了墨非给她的信。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却装作毫不在意。】

  【所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与树的距离,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星星没有交汇的轨迹,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翱翔天际,一个却深潜海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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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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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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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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