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屋里的矮榻、案几和墙上挂的铜灯,判断这是在汉朝前后,这时原主的记忆在她脑海里不断的浮现,原来这是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大周朝。
随着脑海里原主的过往渐渐清晰,白苏了解了原主短暂的一生,小时候丧母,父亲也不重视,嫁了个夫君还对她百般嫌弃,到死都没享受到半点温情。
她长叹一口气。
离开了高楼林立的繁华都市和亲人,以后要在这个女人地位低下的古代生活了,多希望这是一场梦。
她掐了自己一下,很疼,不是梦,她不明白这种灵异般的事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她的身体是死掉了,还是被这个时代的白苏用着,如果只是她俩灵魂交换,那会不会睡一觉就能换回来?
白苏觉得很累,不知道是不是把上一世连续加班的疲惫也带了过来,她胡乱想了一通就睡着了,这一觉睡得很沉。
第二天她是被秋月喊醒的,她睁开眼看到秋月,蒙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在近两千年前的大周。
她苦笑一声,问:“怎么了,小月?”
秋月疑惑的说:“夫人,您没事吧!现在都辰时了,还没去给老夫人请安呢!”
从前白苏无论寒暑都是卯时起床,去给老夫人请安,从未迟过,今天都辰时了还没醒,秋月怕她生了病,思量再三后叫醒了她。
小月服侍她穿上衣服,又跪地给她穿上鞋履,穿好后白苏坐到榻上,捧盆的侍女走至跟前双膝跪下,高捧着水盆,另外三个侍女又依次跪在旁边,捧着巾帕、铜镜、脂粉等,秋月给她挽起袖子,她伸手在盆里洗了手脸,这么被人跪地伺候,她觉得浑身别扭,又找不到理由拒绝,只能入乡随俗吧。
秋月给她梳的高髻,戴上玉钗和镶着玉的金耳珰,抹了脂粉,画了眉毛,然后把镜子举到她面前。
白苏端详着镜子里的陌生的脸,打扮完很漂亮的一个美女,还这么年轻,才十七岁就已经大婚三年了。
“秋红,你去给老夫人那边说一声,就说我今日身体不适,就不过去了请安了。”白苏吩咐道。
她睡了一晚,已经完全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对这里的每一个侍女小厮都叫的上名字。
秋月紧张的问:“夫人,你哪里不舒服啊?请个大夫来看看吧!”
她淡淡的说道:“不用,我没有生病,就是有点累,摆饭吧。”
吃完饭,白苏开始思考以后的打算,她想和离,搬出去自己挣钱过日子,尽管这个时代的女人独立生活很难,但这种仰人鼻息的日子她过不下去。
白苏道:“小月和孙媪留下,你们都退下吧!”屋里很快只剩下她们三个人。
“孙媪,小月,你们是我最信任的人,我想和离,你们把我的嫁妆整理出来,把柜子里没穿过的男装都改成我的尺寸。”
两人一下就呆住了,孙媪急道:“夫人,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啊!将军虽然待人冷淡,但你好歹是他的嫡妻啊,日子还长着呢,只要有机会生了嫡子,后半生就无忧了啊!”
小月年纪小,说话随心,“夫人那么美,就算和离了也不一定嫁不出去,将军总是不理不睬的,看夫人都瘦成什么样了。”
孙媪急道:“你一个小丫头知道什么,咱白府不是以前了,若是以前,就算夫人以后不嫁人,相府也能养的了……”
白苏抬手制止了她说下去,“我意已决,不会更改,孙媪不必再劝了,现在先改一套常服吧,我一会要穿着出去一趟。”
孙媪和秋月把柜子里的新衣都取了出来,对白苏张了张嘴,看她一脸坚定,没敢再说什么,抱着衣服去了耳房修改。
这些衣服都是白苏给赵昀做的,用的都是上好的料子,但他不怎么在这屋里住,也就没穿几件。
白苏翻了翻架子上的书,文字是繁体,她母亲是中文系教授,从小耳濡目染,看起繁体和古文来没什么障碍,写字得慢慢适应,幸好她习得几年书法,毛笔字写的还不错。
她让侍女取来笔墨纸砚,开始练习起来,她先抄了一段诗经,好几个字写成了简笔字,她把写错的纸张撕掉,放慢速度,又抄了几段,觉得渐渐适应了一点。
她合上书,试着用繁体默写了一首李白的将近酒,写完检查了一遍,没有写错一个字。
秋月抱着一身改好的衣服进来,“夫人,这件月白色的改好了,先试一下吧。”
“那么快啊,小月真厉害。”
秋月被夸的红了脸,“孙媪我们两个改的,夫人本来就长得高,只改短改瘦一点罢了,很容易的。”
秋月给白苏试了一下,穿着大小肥瘦正好。
“没想到夫人穿男装那么好看,这走在街上,得多少姑娘喜欢啊!”
白苏脱下来,又换回女装,“一会儿出府后再换,再带着梳子,发带,多带些钱,让福来赶车,不带侍女随从,就咱们三个出去。”
“好,婢子去告诉福来一声去,让他套车在门外等着,还要不要禀报老夫人一声。”
白苏想了一下,道:“先不用了,等回来我再去说。”
秋月边走边觉得夫人变得不一样了,以前是一点失礼的事都不会做的,这样也好,将军对夫人这么绝情,早不该对他家守什么礼仪了。
福来是白苏从娘家带来的家奴,忠心又机灵。
他听到秋月传的话,利索的套了一辆不显眼的马车,却把里面收拾的十分舒适,停在门口侯着。
不一会秋月随着白苏到了门口,门子上前行礼,白苏说了一声免礼就到了车前,踩着来福放好的脚凳和秋月一起上了车。
门子奇怪的挠挠头,夫人今儿怎么出门了,连随从也没带。
他看马车走远了,招手喊来一个小厮,“你去把刚才夫人出门的事告诉管家一声去。”
福来赶车走了一段,把车停靠在路边,跳下车辕,在马头处紧紧攥住缰绳。
秋月开始伺候白苏在车内换衣服梳头,擦掉了脸上胭脂,摘掉了耳环。
不一会车帘撩起,贵公子模样的白苏探出头来,“福来,去最繁华的朱雀大街。”
福来愣了一下,随即马上回答道:“是,公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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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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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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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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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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