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等候了三天时间,再等四天,林然一行人不出来,他们就会自己离开了。
通过交谈,林然才知道他们已经在塔里待了十五天时间了。
在不见天日的地方,出现错误的时间判断也很正常。
他们闲聊了一会,刘敬峰一行人才背着满当当的行李,出现在了村长面前。
旦增欧珠看到众人,双手合十祈祷后,问道:“诸位,是要和我一起去附近的城镇,还是留在此处?”
由于还有大量的文物需要整理,因此,刘敬峰回礼说道:“我们还有些事没处理完,还是留在这吧。”
“好,那你们自己注意山神之怒,一般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村长已经释怀了,他从卡车里拿出了一个巨大的帐篷,递给林然。
“这是我们村最后给你们的礼物。”村长指了指原来家里的住处,“虽然家被山神埋了,但柴火和这些羊肉,应该能帮助你们对付一段时间。”
“多谢。”林然感激地看着村长。
阿明跟着旦增欧珠一行人前往附近的城镇,他的任务是寻找一部卡车帮助他们把文物运出去,再怎么也不能当着旦增欧珠和村长的面把文物运出去。
在积雪上自然是搭不起帐篷的,他们只能找附近的草原撘帐篷,看起来有些像蒙古包。
天空此时一片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从陵墓里出来,感觉呼吸顺畅了不少,已经全然感觉不到先前的高原反应了。
众人也没有停留,他们的身上已经被汗臭味、墓土味完全覆盖,附近也没有河流,只能用毛巾擦擦,换上一套新衣服。
挖出来的文物,被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帐篷的地上。
木雕,陶瓷,金银首饰,甚至字画皆有之。
还有大量的武器和木质器具还没来得及拿出来。
“林兄弟,咱们这次可是赚大了,刚才在陵墓里不方便鉴定,现在有时间了,还麻烦林兄弟来给我们掌掌眼。”刘敬峰兴奋地指着眼前的文物。
林然此时有些疲惫,他说道:“咱们先休息一下吧,不急于一时。”
毕竟在陵墓当众呆了十多天,陵墓了空气就不说了,饭也没吃,觉也没睡,出来后第一件事,当然应该是恢复精神。
否则,有钱赚没命花就痛苦了。
“林兄弟说的有道理。”刘敬峰说完,看着在外面生火的王金鹏。
王金鹏骂骂咧咧道:“这藏区的柴可真难点着,打火机都按不着了,该不会进水了吧。”
“哈哈,不是进水,而是气压低,固定气压的打火机里的气体压不出来。”林然笑道,“还是用火柴吧。”
出来的时候还是中午时分,在生起火后,已经是晚上了。
能看见满天的星星,倒是城市里看不见的场景。
村长留下来的羊肉很多,有整整三只羊羔,足够他们在此处生活一周时间了。
众人围着火堆,谈论起圣塔里的冒险,还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这塔真是奴隶社会的缩影,从畜牲到国王,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阶层。”黄浩回想他们在第二层看到的壁画。
“所以他们灭亡的也不冤。”王金鹏有些不高兴地说道,“不把人当人看,真当有利益集团就能撑起一个国家!”
没想到这群土夫子受教育水平不高,但众生平等的想法倒是真的。
“林兄弟,你说的什么吐谷浑王国,究竟是怎么回事?”刘敬峰没有参与他们的声讨,在他眼中,王朝的更迭向来如此。
想必之下,封建时代比奴隶时代的好处也只在底层劳动者有一定的自由,其他方面相差无几。
反之,他对这神秘的国度颇感兴趣,看起来林然对此颇有研究,于是好奇一问。
林然拨弄着火堆上的羊肉,说道:“你们可曾听闻过青海道一词?”
看到他们茫然的表情,林然摇了摇头,说道:“其实就是丝绸之路重要的一环。”
李贺的《塞下曲》中写过“天含青海道,城头月千里”。
足以表明,在唐朝,“青海道”已然成为交通要道的文化符号。
实际上,青海道的另一个名字,就是吐谷浑道!
吐谷浑原是辽西鲜卑慕容部的一支。
但早在西晋末期,就离开辽西,穿过山脉,西迁到甘肃、四川和青海为生,只有极少部分族人进入并不适合生存的藏区地带。
在上面的地区,主要为为羌人住地,在吐谷浑人来到青藏高原后,先是用武力征服了羌人部落。Χiυmъ.cοΜ
在东晋时期,就用先祖为名,吐谷浑为国号,建立了吐谷浑王国。
但他处在的地理位置实在太好,是丝绸之路上重要的一环!
在陵墓当中,有牛羊陪葬都不难理解,可是吐谷浑是以游牧、商贸生存的王国,马堪称国宝。
使用大量的马作为殉葬品,也只有大汗能给出这种规格的待遇了。
“实际上,他们的国度是都兰,应该是在青海,可是被唐朝灭亡后,担心死后还被挖出来鞭尸,于是剩余的族人,便抛弃国都,来到了此处,修建圣塔。”林然的脸色凝重。
越讲越觉得当时的决策者有些离谱!
因为国王死了,国家落入了唐朝的手中。
剩下的人就要跟着国王一起迁徙,用剩余的全部财产建起了这座圣塔,上到将领,下到奴隶,都成了国王的殉葬品!
在雪山上留下了神奇的传说之余,也让知道真相的人心生寒意。
在古代,人们有君权神授的思想,靠近吐蕃,宗教治国的吐谷浑更是如此。
除了奴隶的死状极其凄惨,其他人倒是看不出不情愿的表情。
比起身体上的束缚,精神上的束缚,才是最可怕的武器。
林然讲完了他对吐谷浑王国的认识,所有人都沉默了下来,吃的羊肉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这就是历史的变迁,吐谷浑在强盛的时候,国王选错了对手,子民都只能作为陪葬,悲乎哀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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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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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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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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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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