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家收到消息,在青海藏族自治区都兰县察汗乌苏镇,大约是在东南方向十公里处。
一个名为热水乡的乡镇里,发现了一座古墓。
当即派来大量的专家进行调查,通过对周围群众的走访,来到墓旁边考察。
他们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大墓。
除了被当地人称为圣塔的建筑以外,在其附近,发现了大量小型古墓。
这些古墓群被考古学家命名为“热水墓群”。
其中,最为知名的是血渭一号大墓。
是热水墓群里最为壮观的大型陵墓,坐北向南,高四十米,长一百米,宽五十米。
经过专家的勘测,鉴定其大概有九层。
外表呈现金字塔形状,内部结构也是越往上越狭窄。
在陵墓消息传出后,当即有大量的盗墓贼前往。
但都被当地的牧民拦截了下来,他们虽然处在青海的边缘,实际上,大部分的牧民,都是藏民。
实际上这部分地区主要的居民是藏区人。
任凭盗墓贼猖狂,也不是这群藏人的对手,被打的头破血流,因此,才算保护住了墓葬的完整性。
可是,他们并不是为了保护文化,而是不想让外人破坏他们的圣塔。
因此,考古队的抢救性挖掘工作也被拒绝了。
这件事一直被搁置着。
考古队在和村长交流过后,通过给予奖励,总算获得了开采资格。
当时,从墓葬当中挖出来的东西,大部分是陪葬的动物骸骨,包括马、牛、羊等,总共七百余具尸骸。
这是最底下的一层,当他想往上面探索的时候,却被牧民无情的拒绝了。
在他们的传说当中,这座圣塔是山神的居住地,同时,也是镇压邪魔的封印。
因为在圣塔附近,呈现五个角,分别布置了牛、羊、马、猪、狗五种畜牲的陪葬坑。
他们认为这是山神的特殊仪式,因此,在挖掘出大量的出土马匹骨架后,村长叫停了他们的考古工作。
并且喊来当地的僧人,进行了为期一月的祈福仪式,将骨骼埋葬回去,并且修好了陵墓。
考古队其实是为了照顾当地人的风俗,所以退后一步。
但是,具体关于血渭大墓发掘工作停止的原因,则有众多版本。
例如在网上流传最多的版本,传言发掘过程中,考古人员遭遇了诸多怪事,疯的疯死的对死。
并且还煞有其事地编出了一套理论。
传闻血渭大墓,也就是所谓的圣塔,是藏民传说当众用于镇压昆仑妖魔鬼怪的锁妖塔。
当地人害怕考古挖掘工作会让妖怪跑出来,所以不惜杀人也要阻止发掘工作。
书卷上记载的正是吐蕃独特的殉葬文化。
这座大墓,也因其封土堆高大雄伟,被后人称为“九层妖楼”!
林然合上书卷,心想,他们一行的目的地是藏北高原的无人区。
距离京城遥远,而且地势高,容易出现高原反应。
对于藏民宗教文化,图书馆里的书应该找不到具体记载。
毕竟关于神佛的书籍,在前几年被烧毁了差不多了。
留下来的也只不过是流言细语。
正在此时,他想起了旦增欧珠。
若是前往藏区考古,或许可以先去他的寺庙取经。
至少不要得罪当地的牧民,不然几条命都不够赔的。
不过,要前往西藏,还是充满了危险的。
那边气候寒冷,虽然说是峡谷,实际上地势还是比金城高了几千米。
得准备好冬天的衣服。
林然打算找个时间和刘敬峰几人协商一下,最好能准备一些武器。
毕竟在无人区,除了会遇到野兽以外,还有可能碰到不法之徒。
有很多背着命案的犯人,躲在无人区里,躲避追捕。
碰到这群亡命之徒也很危险。
把要点记下来,天色也晚了,林然把笔记本收好,离开了图书馆。
忙完了店里的事,他来到了刘敬峰的办公室。
把昨天的调查结果告诉了他。
“不愧是林兄弟,做事就是靠谱。”刘敬峰把笔记翻了一遍。
“大概什么时候出发?”林然问道。
“还没决定呢。”刘敬峰回道,他还在等黄浩调查清楚当地的情况。
“血渭一号大墓?”刘敬峰看着上面标记的名字,觉得很意外。
这种编号,非常像考古队给予的编号。
林然忘记把这称谓给删掉了,他说道:“只是我随手取的名字,不用介意。”
“林兄弟行事风格还真是和考古队一模一样。”刘敬峰也没往心里去,里面记载的东西对他更重要。
“如果推测正确的话,里面应该是唐宋时期的吐蕃贵族。”
其实,林然记得推定,根据考古队的调查,他们推测墓主是在吐蕃统治下的吐谷浑王莫贺吐浑可汗的陵墓。
证据就在墓中挖掘了一枚印着他名字的印章!
刘敬峰问道:“林兄弟,事关重大,可否告知推测来源?”
“因为这座大墓其实位于血渭草原,根据史书记载,在唐代以前这一代都属于吐蕃统治区域。”
“而最早关于圣塔的记载,最早要追溯到唐末时期,当年前往吐蕃的大使发现草原上有一座造型奇特的塔,深感震撼,觉得吐蕃的建筑技术不亚于唐朝。”
“但他想靠近观察,却被护送的士兵阻止了。”
“这就我了解最早记录。”林然解释道。
刘敬峰想了一会儿,笑道:“林兄弟,你说的不错,黄浩查了一下信息,发现确实是血渭草原。”
在地图上,是没办法查到这地名的。
血渭是藏语的音译,但具体指代什么,林然暂时也不清楚。
刘敬峰把笔记合上,赶紧地对林然说道:“林兄弟,这次你可是帮了我大忙了,我这几天和黄浩他们研究一下。这一次咱们干一票大的!”
“好说。”林然点了点头,“但此行并不简单,我现在还有很多工作要安排,所以,确定好了出发日期,务必提前告诉我。”
“一定。”刘敬峰哈哈大笑道,“林兄弟,我不也是在做账吗?咱们生意人,不能因为爱好丢了事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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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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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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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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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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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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