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林然白天已经喝了很多酒了,所以晚上比较收敛,只是喝了四两谷酒。
杨建龙已经喝嗨了,在时间一直喊林父为干爷爷,喊林母为干奶奶,把他们俩给逗乐的合不拢嘴。
林父说道:“咱俩年纪差不多,你喊我干爷爷,这不是把我叫老了吗?来,要不你还是叫咱哥,咱们喝一杯。”
林父明显也喝的很开心,在村里接触不到什么有钱人,杨建龙可以说是他们见过的最有钱的了,内心自然是有些向往的。
不过杨建龙知道,林然家虽然现在还比较穷,只要有他在,将来一定会飞黄腾达。
所以表现的服服帖帖,没有任何不满的表情。
平常都吃大鱼大肉,现在在村里吃着各种绿色蔬菜,也别有一番滋味。
杨建龙举起酒杯,开玩笑道:“要不这样,我喊你干爷爷,你喊我哥,咱们各论各的。”
“建龙,不可没大没小。”林然严肃地说道。
“干爹,我只是开玩笑,干爷爷,您别当真。”杨建龙委屈地看着林父说道。
随后,席间爆发出哄笑声。
“小然,你今天去哪了?”林父忽然想起今天铃兰出门,并没有说明去向。
本来还以为他是去收破烂了,晚间看着他坐杨建龙的车回来,才知道他没有去工作。
店铺的事还不打算告诉家人,但是老师的事,没必要和他们隐瞒。
于是对林父说道:“爹,其实我今天是去拜师了。”
“拜师?”父母都放下了碗筷。
“没错,我拜了故宫博物馆的唐兰轩馆长为师,以后我就跟着他学习。”林然解释起来。
“对对对,唐兰轩馆长可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国家考古中心的名誉主任,故宫博物馆的第七任馆长,华夏风云人物!”杨建龙竖起大拇指说道。
这些名词,还是他将唐兰轩收林然为徒的消息告诉岳父的时候,岳父告诉他的。
对方可不只是博馆的馆长这么简单,曾经还是大学的博导教授,只是由于工作繁忙,而且现在的有些事看不惯,选择了退隐江湖。
再次重提收徒之事,足见他对林然的重视。
其实,林然对于杨建龙说的话也有些意外。
他印象当中,自己的导师只是个热爱文物,拥有家国情怀的老人,甚至有些时候异常固执。
没想到他年轻的时候还有这一面。
难怪老师有时候总会说林然和他很像。
父母这下开心了,原本就担心铃兰会因为这段时间赚了不少钱,而自视过高。
没想到他还是拎得清自己的,选择了拜更有声望的人为师。
他们还记得故宫博物馆邀请林然加入,却被他拒绝的事。
现在拜了故宫博物馆的馆长为师,以后他回心转意,或许还能成为博物馆的一员。
父母的想法比较现实,基于他们的认知,也很正常。
铃兰并没有嘲笑他们,而是点了点头,然后向父亲敬了一杯酒。
时间转眼来到了六点,现在姐姐下班的时间提前到了五点半,差不多该到家了。
正在铃兰算计时间的时候,听到了院子里的铃铃声,随后传来了锁车的声音。
是姐姐回来了。
林然准备帮林婉君盛饭,杨建龙非要代劳,拗不过他,只能让他去做,而自己则是站了起来,迎接姐姐回来。
林婉君看到林然,一副开心的样子,大声说道:“小然,原来你认识千云啊。”
“千云?”铃兰有些懵,“什么千云?”
“袁千云啊!”林婉君说道。
听到袁千云的名字,林然感到震惊无比,世界竟然这么小?姐姐怎么会认识袁千云的?
“我确实认识袁千云,不过姐姐,你是怎么认识的?”林然不由好奇地问了起来。xiumb.com
“想知道?那还不赶紧给姐盛饭,姐饿坏了!”林婉君坏笑着坐到了空位上。
她刚坐下,就到殷勤的杨建龙,把饭递到了她的跟前。
“干姑姑,请慢用。”说着,还帮林婉君夹了一块肉到碗里。
这场景不由让所有人都乐了起来。
“姐,这样可以了吧?”林然也不由笑道。
林婉君看起来确实饿坏了,匆忙扒了几口饭,然后就开口说道:“我和袁千云是好朋友,当然认识。”
一想到在外面表现的像女神的林婉君,在家里却是一副女汉子的模样,林然就觉得有些头大。
“你们怎么会认识?”林然更疑惑了。
姐姐平常在村里不外出,袁千云则是城里的大户人家千金,她们理应没有交集才对。
“还记不记得前年姐姐卖过一段时间的花?”林婉君说道。
林婉君以前无业在家的时候,被闺蜜带着,去邻村的花田买花,到市里去卖,贴补家用。
但是持续了不到一年,就因为不赚钱就放弃了。
林婉君后来想去酒店打工,可是父母不希望她去给人洗碗,所以选择了让她在家里帮忙做点农活,贴补家用。
今年开始,村庄进行革新,很多田被收回,家里的田变少了,工作量降低了。
林婉君不得不寻找其他的工作,所以就委托杨建龙帮忙,进入了百货大楼做销售员。
林婉君笑道:“其实袁千云非常喜欢花,不过她是在城里长大的孩子,分不清各种花名。”
“好在她非常好学,姐姐我就教她怎么识别各种花,还有保存花的技巧。她很开心,从那之后,每天都会来摊位上买花,我俩自然也就成了朋友。”
“只可惜后面家里3出了事情,我也没去卖花了,慢慢就断了联系。”
林婉君用手抵着下巴思考起来,然后笑道:“不过今天在百货大楼,刚好碰到她来买寻呼机,她认出我来的时候,我还很惊讶呢!故友重逢,我们就聊了起来。”
“当她知道我是下林村人后,询问我是否认识林然。”
“拜托,我的弟弟我还能不认识吗?反倒是你……”林婉君一副坏笑的表情看着林然,“你是怎么认识千云的?怎么看起来她还有些不好意思?”
作为女性,林婉君的第六感很强。
她能明显地感觉出袁千云对弟弟有特殊的感情,这年代还没有八卦一词,但是八卦之魂,却在她心里燃烧起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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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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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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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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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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