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景州两兄弟被赶出了姜家,冯月带着儿女搬到了原来姜景州住的院子里,有仆人伺候,之前姜景州的一些产业也交给她,将来给女儿的嫁妆,儿子娶亲都有钱了,打赏下人,置办行头,冯月终于过上了贵夫人的日子。
温窈带着她结交了一些族长夫人们,姜秀澜也被大家注意到了,漂亮文静的姑娘,在一群风风火火的格格们之间,就很稀罕了。
她还读书识字儿,两国的文字语言都精通,不少族长夫人看好她,想说给自家子侄,姜秀澜都含羞拒绝。
冯月因为女儿跟着自己受了太多苦,也想宠着她,等她找到喜欢的郎君,尊重她的意见。
十四岁也还小,及笄还要两年,冯月也想慢慢挑一挑,有了得力的女婿,将来也能帮衬儿子。
日子好过了,冯月就要为儿子谋划,去国学院读书,偶尔姜玉衡也会去教授功课,虽没有把他当弟子培养,也是多有照顾。
已经八岁的孩子懂了一些事儿,在冯月的教导下,对姜玉衡多有巴结,只希望自己能做他的弟子。
只是姜玉衡只一心教导元元,没有多收一个弟子的打算,冯月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且说姜景州,离开了姜族,原本是要送回姜族大本营放牧的,结果他直接住在了自己的姘头家里,靠着女人吃软饭,留在了都城了。
这个女人竟然是国后的堂妹,比姜景州还大八岁呢,长的更是肥胖丑陋,难为他能下得去嘴。
这俩人同进同出,没少被人看乐子,只是人家不在意,外人也不好干涉。
日子渐渐平静,温窈算着日子,温泽他们也该到达蒲类部族了,不知道有没有找到药材?
……
温泽一行人历尽无数磨难,横穿整个大金,一个个都快成野人了,折损了不少人手,有病死的,也有和马匪厮杀殉职的,终于到了蒲类的地界。
这是个小部族,但是环境非常好,犹如仙境一样,天蓝的像是蓝宝石,水绿的能看清自己的影子,就连动物都不怕人,瞪着一双懵懂的眼睛,靠近人类要吃的呢。
温泽的心情都跟着好起来,蹲在湖水里捧点儿水喝一口,结果呸一声吐出来,“怎么是咸的啊?”
“外地人,你们刚来我们这儿,第一次见到咸水湖是吧?”
放牧的蒲类族人热情打招呼,”你们是从哪儿来的?”
温泽上前攀谈,他面容稚嫩,长的好看,没有威胁性,外交的事情都交给他了。
“我们是行商,只是没有剩多少货物了,你们这里真是美丽,我们能拜访一下你们族长吗?”
“商人啊,我们欢迎商人,都是有什么货物?”
这人也是精明,先占点儿好处,要是见到了族长,还有他什么事儿?
温泽哈哈大笑,取出三尺棉布递给他:“一点儿见面礼,辛苦老哥帮忙引荐了。”
很普通的棉布,对底层的大金百姓确实很珍贵的,牛羊皮他们不缺,缺的是茶叶,布匹,铁锅等生活用品,一年等不到一个商人,能买到棉布的机会非常少。
蒲类族人欣喜道:“小事儿,你们先住在我家里,这里离着族长家里还有几百里路程呢。”
温泽深吸一口气,最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眼看就要到达终点,这几百里路根本不算什么。
修整两天,温泽已经了解了蒲类这个小部族的情况,和所有的小部族一样,贫困却也安宁,因为莅临大雪山,桑耶寺离着不远,经常有人来朝拜,族人对外地人都很热情。
“马上就是我们族里的乌娜格格娶亲的日子了,你们过去正好过去喝杯喜酒啊。”
“你们家格格可以娶亲吗?这是招赘?”
对方道:“也不算是招赘,主要是男人没有家,是被族长收留的,不管是嫁还是娶,都是自家人。”
“这样啊,你们族长倒是心善。”
温泽脑子闪过一道亮光,只是没抓住,摇摇头没有多想。
换了一些干粮肉食,继续上路,来这儿很少花到钱,都是以物换物。
又是两天,蒲类这个小族风景真是美啊,现在正是夏天,一年最热的季节,有时候整个山坡都开满了野花,温泽都想让大姐姐也来看看。
可惜,太偏僻了,路上就得走三个月,铁打的身子骨都经不住这么折腾。
突然,前面有人过来,一群骑兵,七八个人,陈子英马上戒备,对方看到他们有些紧张,问道:“做什么的?”m.χIùmЬ.CǒM
“商队,敢问勇士?蒲类族还有多远啊?”
温泽上前问道,只是目光落在马背上捆着的一个男人,瞬间瞪大眼睛,脸色变了变。
“商队啊,来的正好,还有一百多里呢,马车上有漂亮的首饰,精美的绸缎没有啊?我们家格格要娶亲了,好东西尽管送过去,价钱好说。”
温泽道:“还真的有呢,是从遥远的大周带过来的,你们格格肯定喜欢?不过,你们会不会害了我们啊?”
目光落在男子身上,露出畏惧,好像是害怕他们强取豪夺一样。
“这是个逃奴,丢了喂狼的,跟你们没关系。”
“原来如此,既然是逃奴,不如给我吧,我用一斤盐巴来换,我们路上折损了人手,正好缺人干活儿。”
对方有些犹豫,族长交代了,要丢的远远的,可是一斤盐巴也是好东西啊。
温泽道:“有什么不方便的吗?”
对方道:“他不能出现在我们的地盘上,你想要可以,不能进入我们的族地。”
“可以,我让人把他留在这儿,去你们族里也不需要太多人,护卫们都要留在外面的。”
这是诚意,没有做生意还带着这么多护卫,人家还怕你抢了人家的。
“那就好,千万被让他出现,否则你们也有麻烦。”
说完把人丢下了,温泽给了一斤盐,对方笑呵呵回去了。
陈子英不明白,温泽买一个奴隶做什么?多个人来吃粮食吗?
温泽下马,把他的绳子挑断了,问道:“能站起来吗?”
那人睁开眼睛,一张嘴吐了,在马背上颠簸的,头朝下差点儿把骨头都颠簸散了。
“拿点儿水来,漱漱口,哪里不舒服?”
“谢谢你们。”
那人缓了一会儿,虚弱的道谢,温泽道:“不用谢,大哥。”
这个人竟然是温羽,离开了温暖,消失不见的温羽竟然出现在这儿了,温泽真的感慨命运无常啊。
温羽也很震惊,认真一看,“五弟,小泽,怎么是你?你跑这么远,身体能吃得消吗?”
温泽眼神复杂,知道关心他的身体,大哥是真的变了。
“你们认识?”
陈子英问道,警惕盯着四周,“先安顿下来,去蒲类不着急。”
点燃了火把,护卫去喂马打猎,到处是野兔野鸡,食材不缺,温泽还找了些能吃的野菜,一直吃肉身体受不了。
温羽喝一碗酥油茶,整个人都舒服了,跟着着急起来:“快去救大姐夫。”
“大姐夫?你见到他了?大姐姐找他都快把大金翻过来了,没想到会在这儿,不是,大姐夫为什么不回去啊?”
温羽说出这段时间的经历,四处游历,走哪儿是哪儿,流浪的时候,心是安宁的,不知不觉到了蒲类,原本是想去桑耶寺朝拜的,听说诚心祈求,佛祖会实现信徒的愿望,温羽就来了。
只是没想到,在蒲类见到了失踪的元锐,温羽很生气,大姐姐苦苦找他,他倒是在这儿生活的自在。
只是他去找元锐,元锐却不认识他,反而引起了乌娜的注意,让人把他丢了喂狼。
之所以不杀他,是因为他说自己是元锐的亲人,沾了亲人的血,乌娜也不会得到元锐的,乌娜不杀他,只是送走了,至于他会不会被野狼吃掉了,跟乌娜没关系啊。
大金女人真是狠毒,这和杀了他有什么两样?
幸好遇到了温泽,温羽才得救了。
温泽觉得匪夷所思,大姐夫竟然失忆了,还要和别的女人成亲,这事儿该不该怪他啊?
"现在怎么办?“
陈子英道:“计划照旧,两不耽误,先求了药材,得手之后和睿王联系,实在不行把人抓走了。”
只要确定是元锐本人,失忆了也不怕,人回去了,失忆慢慢治疗。
乌娜格格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赛音的家里人找来了,会不会带他走?
赛音失忆,一直没有恢复,是因为没有碰到熟悉的人的刺激,巫医说了,他经常和以前的人接触,记忆会慢慢恢复的。
他要是恢复了记忆,还会留在这儿吗?
答案是否定的,所以乌娜心一狠,必须要嫁给元锐,最好生下他的孩子,这样就算是赛音的家人来了,有了孩子,他们不得不接受自己和孩子了。
赛音是犹豫的,可是乌娜一哭二闹三上吊,族长和族长夫人挟恩以报,又是威胁又是动之以情,赛音终于动摇了,点点头答应了这门亲事。
反正他无处可去,乌娜一直很喜欢他,族人们把他当英雄,族长甚至把下一任的族长都让他来继承,不知不觉,这个小部族成了他的牵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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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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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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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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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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